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证明座落在x路x号房屋x间x场地,其中:营业面积x,仓库x,用于开设铝合店,其产权属于王政所有,使用期限:自20xx年2月6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共计一年半。
特此证明。
20xx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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