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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项目管理办法

来源:一二三四网
XXX工程有限公司

挂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版本号:】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的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建筑施工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公司制定的各项经营目标,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挂靠合作商资格审查资格认定

(一)挂靠合作商的资格审查

1、挂靠合作商为法人单位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挂靠单位系江苏省范围内登记册的有效存续的建筑施工(或相关行业)企业

2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3挂靠单位的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具备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4挂靠单位具有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施工资质和相应经济实力。

2、挂靠合作商为个人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挂靠人具备电力行业从事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

(4)挂靠人具有与挂靠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

挂靠合作商的资格认定

在挂靠合作商(单位或个人)提出挂靠合作申请后,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挂靠合作商所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予挂靠;对于符合上述挂靠条件的准予挂靠并签订《意向合作协议》。

、挂靠项目备案管理

1、我公司对挂靠项目的管理实行报备制度,由市场服务部进行统一管理。挂靠合作公司名义开展业务活动前,应充分提供有关挂靠项目的祥细情况和相关信息,进行项目报备项目发生冲突,双方友好协商,接受公司的统一管理

2挂靠项目报备后,由市场服务部挂靠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查询和核实,包括核实该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该项目与我方的跟进、投标情况是否产生冲突等等并祥细填写项目报备核查表,上营销副总和总经理审核

3、审核通过,根据营销副总和总经理的审核意见,对于符合符合挂靠条件的,进行项目的外部备案,并进行项目登记;对于不符合挂靠条件的,终止项目合作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挂靠合作商。

三、挂靠项目投标管理

1、挂靠合作项目在投标之前挂靠合作方须先与我方签订《意向合作协议书》,作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对具体挂靠合作项目的运作和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2、对于需我公司进行预算报价投标项目挂靠合作方应就每个投标项目交纳伍仟元的投标服务费,此费用缴纳到公司财务部,并凭财务缴费收据办理后续合同盖章等相关手续

项目中标的,可凭已签的工程承包合同到财务部办理投标服务费退还手续;项目未中标的,投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3、投标项目所需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等,由挂靠合作方自行支付。对于需要从公司对公账户支付的,挂靠合作方先将费用款项支付至我公司银行帐户再由我公司支付给招标方

4、严禁挂靠合作方未经公司备案批准,利用我公司资质文件和相关相关资料自行投标,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纠法律责任对于违规操作的挂靠合作方将拉入失信位名单永不启用。

挂靠项目合同签订

项目中标后,由挂靠合作方办理中标通知书;由公司市场服务部协助挂靠合作方完成合同的签订。

挂靠项目合同签订与我公司自营项目合同的签订流程相同,须经过必要的内部合同评审。

四、挂靠项目合作模式确定

项目中标后,通过以下程序确定挂靠项目的合作模式:

1、工程部踏勘项目施工现场并对项目实施的难度和风险进行评估

2、预算组和财务部对项目预算书进行拆解分析,并进行成本测算

3、市场服务部负责协调和督促上述各部门的工作,并根据项目评估和测算情况填写《挂靠项目情况评估表》,上报营销副总和总经理进行决策初步明确挂靠项目的合作模式

4、市场服务部根据营销副总和总经理意见与挂靠合作方进行充分沟通与谈判,以最终确定挂靠项目合作模式。

根据挂靠项目实施主体的不同,挂靠项目的合作模式分为佣金挂靠两种。

五、挂靠项目的实施

1、佣金模式下挂靠项目的实施

(1)佣金模式挂靠项目的全部内容我方负责具体实施,直合同全部执行完毕;挂靠合作方不参与项目的具体实施,只负责合同执行过程中与发包方(买方)的沟通、协调、款项催收、交工验收等工作,并按合同价(或最终结算价)的一定比例取佣金

(2)在佣金模式下,挂靠项目中标后,我方与挂靠合作方签订《佣金协议》,以明确佣金的提取比例佣金的结算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具体内容。

2、挂靠模式下挂靠项目的实施

(1)挂靠模式,挂靠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由挂靠合作方负责实施,我方具体实施或只实施部分项目内容;对于由挂靠合作方负责实施的部分,我方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方式挂靠合作方签订《分包合同》,以明确挂靠合作方的合同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具体内容

(2)在挂靠模式下,根据挂靠项目分包合同》分包范围的不同,分为全部分包部分分包两种方式

全部分包”方式下挂靠项目的实施

全部分包,是指挂靠项目的全部内容由挂靠合作方负责具体实施,直至合同全部执行完毕;我不参与项目的具体实施,只负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挂靠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内容进行监检查,以及协助挂靠合作方办理开票、收款、交工验收等工作

分包合同的金额按挂靠项目的外部合同价(或最终结算价)扣除按一定比例计算的总包管理费以及总、分包差额税费其他必要的费后予以确定

部分分包”方式下挂靠项目的实施

部分分包,是指挂靠项目的一部分内容由我方负责实施;另一部分内容由挂靠合作方负责实施。

对于由挂靠合作方负责实施的部分,我方以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方式与挂靠合作方签订《分包合同》,以明确挂靠合作方的合同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具体内容;我方只负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该部分实施内容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挂靠合作方办理开票、收款以及交工验收等工作。

部分分包情况下视我方与挂靠合作方合同范围的拆分情况,分包合同的金额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具体由市场服务部负责跟进

六、挂靠项目合同拆分

对于挂靠项目部分分包情况,我方与挂靠合作方合同范围的拆分,由双方协商进行。具体根据挂靠项目合同构成情况,将合同内容分解为“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两大部分,并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拆分给挂靠合作方,必在我公司的监督管理下以我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款项。

(1)挂靠合作方以我公司名义对外签定采购合同的,应事先向公司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与公司签订委托采购协议;

(2)采购合同签订前须经过公司内部合同评审流程进行审批;

(3)采购合同必须按公司的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并限定合同总价;

(4)对所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完善的合同登记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供应商资料信息、询价比价、下单、到货、付款、欠款、等情况;

(5)当年竣工的挂靠项目务必项目竣工时(或跨年度的挂靠项目在年底时及项目竣工时与供应商进行书面对账,并保留完整的对帐记录。

2、对于工程施工部分拆分给挂靠合作方的,应与挂靠合作方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分包合同应遵循以下规定:

(1)挂靠项目主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的,不允许挂靠合作方再签专业分包合同(即再分包合同,只能签定劳务分包合同;主合同是劳务分包合同的,则不允许与挂靠合作方再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即劳务转包合同

(2)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分包工程范围及分包工程款中,包含主要工程设备材料供货、周转材料供应、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提供及工程管理等内容

(3)签约分包单位,须具备实施分包项目所必需的资质条件在签约前,分包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银行开户信息等必要的文件资料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施工工种,还需提供相应的施工许可证和作业许可证,以供我公司核验;

(4)分包合同必须按公司的示范合同文本签订;

(5)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分包方签订相应的《施工安全协议》、《治安保卫责任书、《文明施工保证书》等相应文件。

七、挂靠项目的管理

(一)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1、挂靠单位(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安全生产目标

2、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做好安全记录并建立安全台帐

4、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

5、挂靠合作方需将施工项目的开竣工资料和施工人员资料报公司统一归档管理。

(二)工程质量管理

1、挂靠单位(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2、主动接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以及建设、监理、设计、总包单位等现场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3、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质量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

4、坚持例行质量检查,按程序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做到资料手续健全

5、接受公司不定期的安全质量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停止施工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发送至工程部进行确认,确认合格,方能恢复施工,否则继续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三)工程进度管理

1、挂靠单位(人)根据公司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所要求的工期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总表报公司存档

2、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科学合理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旬、月、季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资金计划、材料采购计划等

3、每周将项目进度汇报至市场服务部做统一管理。

(四)施工队伍及工人工资管理

1、挂靠单位(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地方的相关法规,并严格执行公司对施工队伍的有关管理制度

2按时如实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欠发、拖工人工资

3、公司将从应付给挂靠单位(人)的款项中提留一定金额的工程款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有挂靠单位(人)拖欠工人工资情况发生,公司将民工工资保证金扣除相应的款项用以清欠工人工资,并对挂靠单位(人)予以处;民工工资保证金于工程竣工结算时,扣除清欠工人工资部分及处罚款后,无息退还给挂靠单位(人)。

(五)资金管理

1、工程款项必须由建设单位先行汇入公司银行帐户在按比例扣除了总包管理费各项保证金等款项后,挂靠单位(人)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及完工情况申请支付分包款

2、为防范合同风险,预留我方与建设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合同额5%的工程款作为项目风险保证金如若挂靠单位(人)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或中途悔约,预留保证应予以罚没

3、风险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结算时,罚没部分,无息退还给挂靠单位(人)。

4、挂靠单位(人)依法缴纳税金,并其分合同范围内工程成本和费用负责,自负盈亏

5、挂靠单位(人)在公司配合下,按照分包合同相应条款的约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项,并完成竣工结算和竣工资料等手续

(六)保修及维修管理

1、挂靠单位(人)应承担主合同中约定的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维修责任;对于保修期外维修,公司和挂靠单位协商确认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建设单位收取相应的维修费用;

2、若挂靠单位(人)在保修期内不按建设方要求进行维修,建设方举报至公司,公司组织专人进行维修。同时公司将按维修实际费用加倍扣罚挂靠单位(人)的保修金。

其他

1、本管理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试行。

2、本管理办法一经颁发不得随意改动如若执行过程发现有不合理或不完善的地方请及时向公司反馈,由公司统一进行修订

附件:《挂靠项目管理流程图》

XXX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

《挂靠项目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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