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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中等专业学校首届教代会代表

来源:一二三四网


江宁中等专业学校首届教代会代表(会员代表)

选举工作方案

原江宁职教中心第四届教代会于2009年元月产生,任期三年;我校于2009年12月29日更名为“南京江宁中等专业学校”。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教代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职能,使学校教代会(会员代表大会)能够更好地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根据《工会法》和《南京市教育卫生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的有关精神,经学校党总支、学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将提前进行教代会(会员代表大会)换届暨江宁中等专业学校首届教代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特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一、选举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教职工民主选举和党总支审定相结合的办法。

2.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为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本届教代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分综高部、机电部、信息部、综合部、幼教部、高职部和后勤组、行政组(中层及上干部)进行。代表中党政领导、女教工和青年教工要占有一定比例。

3.党、政、工主要领导一般应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党、政、工主要领导指:党总支正副书记、正副校长(含校长助理)、工会主席(含主持工作的副主席)。

二、组织领导

1.成立筹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15人)

组 长:张晓明

副组长:陈 龙 徐晓明 周兴龙 刘江华 李建国

组 员:毕明聪 叶金鑫 何广军 甘福宁 张昌宝 王光勇 方德才

平德林 宫为民

2.组织形式:以六个部和两个组(后勤组、行政组)为基本单位,各部主任和总务主任具体负责本部和后勤组的选举工作;校长负责行政组的选举工作。

三、正式代表产生办法

1.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南京市教育卫生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细则》有关精神,我校教代会正式代表确定为60名。其中一线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中层干部代表一般为代表总数的20%。

2.正式代表名额分配

⑴中层及以上干部代表:6+12人(党、政、工主要领导6人,中层干部12人)。

⑵教职工代表:42人,按比例由以下部和后勤组选举产生。

综高部:12人;机电部:6人;信息部:8人;综合部:5人;幼教部:4人;高职

部:1后勤组:6人。

3.正式代表选举办法

⑴各部和后勤组根据代表选举方案,按照正式代表名额和条件,民主商定候选人名单(差额1人),召开本部和后勤组教职工(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候选人须经教职工(会员)过半数同意方能当选。如候选人中过半数的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多的当选。

⑵各部门将酝酿商定的代表候选人上报学校筹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效后方可进行正式选举。

四、列席代表产生办法

教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根据需要邀请列席代表与特邀代表,人数一般掌握在代表总数的10%左右。

五、教代会代表的条件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1.具有政治意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具有大局意识,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3.具有代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敢于和善于反映职工群众呼声;

4.具有责任意识,有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积极性,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5.有一定的参政水平和文化知识,了解和掌握学校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六、具体安排

2011年9月16日:召开筹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011年9月19-21日:各部门酝酿推荐教代会代表候选人,并将候选人报筹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9月22-23日:党总支对各部门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定;

2011年9月28日:各部(组)召开教代会代表(会员代表)选举大会选举正式代表;

2011年9月29日:教代会(会员大会)当选代表公示及上报工作

江宁中专校筹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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