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陆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本工程监理细则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主要以监理规划,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的技术资料,技术标准为依据,针对专业工程具体的监理业务和工作,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和掌握的工程信息编制。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工作,监理工作围绕着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来展开。
一、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1、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配备1名测量人员,并有经计量单位标定合格的测量仪器,经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2、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单位和业主现场移交主要桩的导线点和永久性基准点,建立本工程导线点和施工控制网,各线、点要建在永久保存之处。同时将永久性水准点的高程引测到工地,建立主要水准点和临时水准点,并换算成本工程底层室内地坪±0.00的相对标高。在业主指定测绘单位复测导线点后,经工程项目监理审核认可,这时施工单位要做好工程建筑的定位放样的主轴线引测。 3、施工现场测量,为了确保测量正确,使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工程监理采用抽检,复验建筑主轴线的设置和引测、竖向控制楼层高程和层高。
4、做好施工井字架,建筑物自身沉降、位移观察等监理工作(建筑物自身沉降观测每完成一层要观测一次)。
5、除每次测量的测量方案需技术负责人确认外,每次测量后,负责跑尺、观镜、校对、复核、审核的责任人应签字。
6、原始记录和根据原始记录整理的测量结果均是测量技术资料。
7、技术负责人在每次审核测量结果时,一旦发现建筑物的垂直度或沉降有异常,有责任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隐情不报,技术负责人应承担责任。 8、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定期抽查测量资料。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
二、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土方开挖
1、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国家规范GB50202-2002表6.2.3的规定。
2、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规范GB50202-2002表6.2.4的规定。 (二)土方回填
1、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国家规范GB50202-2002表6.3.3的规定。 2、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规范GB50202-2002表6.3.4的规定。 (三)土方工程质量预控内容 1、组织现场勘查,掌握熟悉图纸
a、了解现场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下埋设物、地上障碍物和临近建筑;
b、了解水、电供应、市政排水管网和运输道路情况;
c、算土石方工程量;
1
2、审定施工方案及土石方调配计划的合理性;
a、土石方作业方式:本工程为整板钢筋混凝土基础,根据土质情况,宜采用机械大开挖。
b、场地排水:施工区域应做临时排水系统。临时排水系统应与原排水系统相适应,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配合,但应注意在使用中不得因淤泥沉积等降低永久性排水设施效率。
3、检查施工区域“三通一平”的情况
基础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进行全面清理,对于妨碍施工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道路、沟渠、管线、坟墓、树干等进行妥善处理。包括拆除、拆迁或改建迁移等清理措施。对于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应事先做好加宽、加固工作,修筑好施工临时道路及供水、供电临时设施。护坡桩已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按方案完成了现场排水和降水设施。
4、定位放线的验收
根据规划部门给定的建筑红线(桩),按设计要求坐标和标高确定单体建筑的实际轴线位置(中心线),并应在轴线延长线外设置半永久或永久的控制桩,以便上层施工及各层复核检查时使用。
按设计的基础大样图的底宽加上放坡及操作位置尺寸,计算出基槽开挖宽度。按这些尺寸放线,同时将这些尺寸、标高一一标志地设于附近的建筑物上的龙门板上(龙门板是土方、基础施工的重要设施,操作中要注意保护以保证施工和检查验收的需要)。基槽开挖的验收标准为:主轴线交角误差±20″,建筑物个各轴线距离相对误差1/2000,轴线投测误差±5mm,标高投测误差±5mm。 (四)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1、不允许扰动老土: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基坑开挖中绝不允许超挖后再撒土找平,发现超挖的基坑部位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按照规范规定采取加深基础或夯实的补救措施。基坑局部加深应用阶梯衔接,土质松软时台阶高度不应大于0.5m,高度与长度之比不应大于1:2;为防止扰动老土,机械开挖应留出最后200~300mm,改用人工铲平;基坑挖好后最好能及时做基础垫层。这些预防措施对于软土更为重要。
基础作业前如发现基坑被雨水或地下水浸软,必须将浸软的土挖去后满超挖处理。
2、坑底部要平整:
常见通病是基底不清理有浮土等,或基底为萝卜坑,致使地基造成应力集中,降低地基的承载能力。补救措施是进行二次清理。
3、开挖断面验收;
为实测项目,验评标准规定允许偏差值为-20 mm,即地坪宽度,长度不得小于设计基础底边尺寸。在保证满足宽度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基槽开挖宽度。
2
实际验收要先用经纬仪重新复核中心线,基槽端面尺寸,要从轴线向两边量。 4、开挖标高验收:
为实测项目,验评标准规定允许偏差为+0mm,-50mm,验收以水准控制点为标准,用水准仪直接检查,验收中应结合检查基底是否平整。
5、地基复查记录:
基槽开挖好后,应对地基土进行全面、详细、审慎的检验,要对照设计或地质资料复核土层分布情况和走向,复核地耐力,要观察土的颜色是否均匀一致、有否局部过松,要沿基底行走一周,注意行走是否有颤动感觉,观察有无局部含水量异常现象,分析土层走向或土质变化,判断基底是否到老土。要探明基底土质是否均匀,基底有无空洞、墓穴、枯井及其它对建筑物不利的情况存在,并做好记录。探明基底的检验方法一般有钎探和洛阳铲探孔两种。 6、基槽隐蔽工程记录(验槽记录):
要全面记录基槽施工检查情况,包括平面位置、开挖断面尺寸、基底标高边坡坡度、地耐力复查结论,基槽底下异常地质处理施工情况、设计变更或扰动老土基底处理情况、排水、降水施工措施等。
7、回填土控制及验收:
土方施工中回填质量往往被忽视,轻则造成室内管沟积水,室内地面、室外散水空鼓下沉,台阶、花台沉陷开裂;重则可能回填土挤动墙体,回填土透水使基础耐久性减弱或引起低级下沉,甚至地基结构迅速破坏导致结构下沉、开裂以致破坏,因此必须十分注意回填的质量要求。
a、回填土质要求:回填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国家现行规范所规定的要求,不得采用有机质含量大于6%的土、石膏或水溶性硫酸盐含量大于2%的土、膨胀土、淤泥质土、冻结土等。回填土的干土颗粒不用较大,较多,否则受水浸湿、沉陷大。回填土应尽量采用同类土填筑。如采用不同土料填筑时,应将透水性较大的土置于下层。不宜将各种土混在一起作用。
b、基槽清理:回填前应将基槽中的木屑、建筑垃圾、松土等杂物清理干净,排除积水、淤泥并防止地面水流入。
c、基础保护:回填应在基础具有一定强度下进行,并在两侧同时夯填,高差不应超过300mm,以免挤动基础造成基础松散和轴线位移,影响基础结构受力性能。如遇室内外回填土高差较大的外墙等单侧夯填土时,应将不回填一侧同步加侧支撑。
d、夯填要求:回填要求分层夯实,采用动力打夯机械,虚铺厚度不大于300mm,每层压实遍数,采用平碾时为6~8遍,采用蛙式打夯机时为3~4遍。人工夯实不大于200mm,夯打要求一夯压半夯,每层夯打3~4遍。采用碎石类土或爆破石碴作回填石料时,为保证打夯,最大粒径不得超过铺田厚度的2/3。 (五)土方工程基坑(基槽)质量通病: 1、边坡塌方:
a、未根据土质按规定放坡或加支撑;
3
b、坑槽上口无挡水措施,地表水浸泡坑邦、基底; c、防水措施不当,地下水浸泡坑邦、基底; d、边坡顶部活荷载过大,或堆荷距坑边太近; e、旧房基础在基坑上方,距离太近;
f、地下管线渗漏;
g、旧地下管线未堵,下雨灌水,突发性泻入基坑;
h、放坡不够或槽底挖偏、挖小,在无防塌方措施的情况下随意掏挖坑邦。 2、基坑(槽)超(欠)挖,基底土扰动:
a、测量不准,机械开挖与人工清底配合不好;
b、机械开挖予留量过小而超挖;
c、施工运输机具直接进入坑底持力层,基底扰动;
d、坑底暴露时间过长,受雨、及地面水、地下水浸泡。
3、钎探不符合要求:
a、未按有关规定钎探(即300mm一步,共五步,作好记录,并附平面图;1500mm间距梅花布点;ф25钎杆,10公斤穿心锤,500mm自由落距);
b、钎探深度不足,有弄虚作假现象;
c、钎探布点太稀;用大锤击打,记录不详;
d、钎探记录无分析,可疑点未作处理;或处理部位方法未作认真记载;缺设计、勘探人员签认。
(六)土方回填质量通病:
1、素土回填(包括房心填土)不符合要求:
a、回填前基底未清,草皮树根、淤泥、耕土等未除,软弱土层未清至要求深度、范围;
b、地下水、地表水未排除;
c、土质不合格,用淤泥、耕土、冻土、垃圾、膨胀土等回填; d、回填土颗粒太大;
e、不分层夯填,或分层太厚,夯填机具的影响深度达不到要求,夯填遍数不够,边角漏夯;
f、用推土机回填及碾压,分层不清,数据不准,难达密实度要求,或回填后用水沉;
g、不按规范留槎;
h、夯填密度达不到要求;未经设计、实验室确定密实度要求;未在各层取点试验或平面取点太少;数据不真实;
i、边回填边取点,取点代表范围不清,无严格认可手续制度;
j、含水量较大,未采取吸水措施,夯成橡皮土,未采用翻晒晾干再夯或换土措施;含水量太小,未适当洒水;
k、肥槽回填不认真,造成室内地面及室外散水下陷;
l、未考虑基础两侧对称回填,造成基础挤扁;
4
二、模板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模板安装:
模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规范GB50204-2002第4分部模板分项工程有关模板安装方面的规定。
(二)模板拆除;
模板拆除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规范GB50204-2002第4分部模板分项工程有关模板拆除方面的规定
(三)模板工程的质量预控内容:
1、审核模板工程的结构体系、荷载大小、合同工期及模板的周转情况等,综合考虑承包单位所选择的模板和支撑系统是否合理,提出审核意见。审核中要重点审定:
a、能否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关位置的正确,对结构节点及异型部位模板设计是够合理(是否采用专用模板);
b、是否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否可靠地承受新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c、模板接缝处理方案能否保证不漏浆;
d、模板及支架系统构造是否简单、装拆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清理和混凝土的浇注、养护;
e、要求承包单位绘制全套模板设计图(模板平面图、分块图、组装图、节点大样图以及零件加工图); 2、对进场模板规格、质量进行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对模板质量(包括重复使用条件下的模板),外型尺寸、平整度、板面的清洁程度以及相的附件(角膜、连接附件),以及支承系统都应进行检查,并确定是否可用于工程,提出修改意见。重要部位应要求承包单位按要求预拼装。
对承包单位采用的模板螺栓应在加工前提出预控意见,确保加工质量,确保模板连接后的牢固。 3、隔离剂(脱模剂):
a、注意脱模剂对模板的适用性。如脱模剂用于金属模板时,应具有防锈、阻锈性能;用于塑料模板时,应不使塑料软化变质;用于木模板时,要求它渗入木材一定深度,但不致全部吸收掉,并能提高木材的防水性能。
b、要考察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最终饰面要求。如构件的最终饰面是油漆、刷浆或抹灰,应选用不影响混凝土表面粘结的脱模剂。有建筑物的混凝土构件,则应选用不会使混凝土表面污染和变色的脱模剂。
c、要注意施工时的气温和环境条件。在冬期施工时,要选用冻结点低于最低气的脱模剂;在雨季施工时,要选用耐雨水冲刷的脱模剂;当混凝土构件采用蒸汽养护时,应选用热稳定性合格的脱模剂。
d、应注意施工工艺的适应性。有些脱模剂刷后即可浇注混凝土,但有些脱
5
模剂要等干燥后才能浇注混凝土。因此选用时应考虑脱模剂的干燥时间是否能满足施工工艺要求。脱模剂的脱模效果与拆模时间有关,当脱模剂与混凝土接触面之间粘结力大于混凝土的内聚力时,往往发生表层混凝土被局部粘掉的现象,因此具体拆模时间,应通过实验确定。
(四)模板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监理要点
1、墙、柱支模前应先在基底弹线,以弹线校正钢筋位置,并为合模检查位置提供准确依据。为防止胀模、跑模、错位造成结构端面尺寸超差、位置偏离、漏浆造成蜂窝麻面,模板支撑应符合模板设计要求。
a、柱模应有斜支撑或拉杆,柱模拉杆每边宜设两根,固定在事先埋入楼板内的钢筋环上。用花篮螺栓调节校正模板垂直度。拉杆与地面夹角为45度,预埋钢筋环与柱距离宜为3/4柱高。
b、梁模板一般情况下采用双支柱,间距以60~100cm为宜。支柱上面垫10*10cm方木,支柱中间或下边加剪力撑和水平拉杆。梁侧模板竖龙骨一般情况下宜为75cm,梁模板上口应用卡子固定,当梁高超过60cm时,加穿梁螺栓加固。
c、楼板模板一般情况下支柱间距为80~120cm,大龙骨间距60~120cm小龙骨间距为40~60cm。
2、对模板拼缝、节点位置模板支搭情况及加固情况,应认真检查、防止漏浆及缩颈现象。
3、梁、板底模当跨度大于4m时应起拱,设计无要求时,一般起拱高度宜为1/1000~3/1000。
4、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标高、尺寸应复核;预埋件固定方法应可靠,防止位移。
5、模板在下列情况下要开洞:一次支模过高,浇捣困难;有大的预留洞口,洞口下难以浇注;有暗梁或梁穿过;钢筋密集,下步不易浇注。
6、合模前钢筋隐检已合格,模内已清扫干净,应剔除部位已剔凿合格;合模后核验模板位置、尺寸及钢筋位置,垫块位置与数量,符合要求才能浇注混凝土。 7、模板涂刷隔离剂时首先应清除模板表面的尘土和混凝土残留物,在涂刷,应均匀,不得漏刷或沾污钢筋。 8、混凝土整体结构的拆模原则:
a、底模混凝土强度已达到设计要求,一般均应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75%以上(混凝土强度应以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抗压强度为准,一般也参照混凝土强度增长率推算表估算);结构跨度大于8m的梁、板、拱壳和大于2米的悬臂构件应达到100%;
b、侧模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
c、在拆除模板过程中,如发现混凝土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暂时拆除,经过处理后方可继续。
d、大模板墙体施工,在常温下墙体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1Mpa ,冬期施工规定进行拆模。
6
e、冬季施工要遵照现行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冬期施工规定进行拆模。
(五)模板工程通病
1、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能保证;重要的、较高、较复杂的现浇混凝土结构无模板设计;整体性、密闭性、精确度差造成大量剔凿;未按验评标准对模板工程做同步验评。 2、轴线位移:
a、轴线定位错误;
b、墙、柱模根部和顶部无固定措施,发生偏差后不作认真校正造成累积误差;
c、不拉水平和竖向通线;无竖向总重直度控制措施; d、支模刚度差,拉杆太稀;间距不规则;
e、不对称浇灌混凝土,挤偏模板;
f、螺栓、顶撑、木楔使用不当或松动,用铁丝拉结捆绑,变形大; g、模板与脚手架拉结。
3、变形:
a、支撑及模板带、楞太稀,断面小,刚度差,支点位置不当,支撑不可靠;
b、墙、梁模板无对拉螺栓及模内缺顶撑;
c、承重模板垂直支撑体系刚度不足、拉杆大,稀,垂直立撑压曲; d、支撑体系缺余撑或十字拉杆,直角不方(包括在门洞门口易变形),系统变形甚至失稳;
e、角部模板水平楞支撑悬挑,而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刚度差,变形大; f、模板在边坡上支点太软,易松动变形;
g、竖向承重支撑地基本夯实,不垫板,也无排水措施,造成支点下沉; h、不对称浇灌混凝土,模板被挤偏(如门口,洞口及圆形模等);
i、浇墙、柱混凝土时,不设混凝土卸料平台,或混凝土太稀,浇灌速度过快,一次浇灌混凝土太厚,振捣过份,造成模板变形; 4、标高偏差:
a、每层楼无标高控制点,竖向模板根底未做找平(注意,如用砂浆找平,砂浆不得深入柱体);
b、模顶无标高标记(特别是墙体大模板顶标高,圈梁顶标高,圈梁顶标高,设备基础顶标高)或不按标记检查施工;
c、楼梯踏步模未考虑不同装修层厚差。 d、接缝不严,接头不规则;
e、模板制作安装周期过长,造成干缩缝过大;浇混凝土前不提前浇水湿润胀开;模板木料含水率过大,木模制作不符合要求,粗糙,拼缝不严;
f、堵缝措施不当(如用油毡条、塑料条、水泥袋纸、泡沫塑料等堵模板缝,难以拆净,影响结构和装饰);
7
g、梁柱交接部位、楼梯间、大模板接头尺寸不准;错台;不交圈。 5、脱模剂涂刷不符合要求:
a、拆模后不清理残灰即刷脱模剂;
b、脱模剂涂刷不匀或漏涂,或涂刷过多;
c、油性脱模剂使用不当,油污钢筋、混凝土(特别是滑模、楼板模、预制板钢模);
d、脱模剂选用不当,影响混凝土表面装饰工程质量。
6、模内清理不符合要求:
a、墙、柱根部的拐角或堵头,梁、柱接头最低点不留清扫口,或所留位置无法有效清扫;
b、合模之前未做第一道清扫;
c、钢筋已绑,模内未用压缩空气或压力水清除;
7、封闭的或竖向的模板无排气口,浇捣口:
a、对墙体内大型预留洞口模底,杯形基础杯斗模底等未设排气口,对称下混凝土时易产生气囊,使混凝土不实;
b、高柱、高墙侧面无浇捣口,又无有效措施,造成混凝土灌注自由落距太大,易离析,无法保证浇捣质量。 8、斜模板存在问题:
a、较大斜坡混凝土不支面层斜模,混凝土无法振实;
b、面层斜模与基底面不拉结,不固实,混凝土将模板浮起。 9、拆模使混凝土受损:
a、支模不当影响拆模;
b、拆侧模过早,破坏混凝土棱角;
c、杯斗起模过早,混凝土坍落,杯斗起模过晚无法起出; d、低温下大模板拆模过早,墙体粘连;
e、冬施拆模过早,混凝土未达临界强度面受冻;
f、承重底模未按规范规定强度拆模(GB50204—2002,4.3.1条); 10、其它支模错误:
a、不按规定起拱(如现浇梁≥4米跨时应起拱1/1000~3/1000); b、支模中遗漏预埋件、预留孔;
c、合模前与钢筋及各专业未协调配合;
d、键槽定型模板未高出键槽,使键槽混凝土顶部挤不实; e、硬架支模,板底留缝太小(宜30~50mm),不利于混凝土返浆; f、园形模箍、紧箍器间距不规则,造成箍模力不匀。
三、钢筋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原材料
1、钢筋进场时,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并符合国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8
2、原材料质量检验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007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钢筋加工
钢筋加工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规范GB50204-2002第5分部钢筋分项工程有关钢筋加工方面的规定。 (三)钢筋连接
钢筋连接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规范GB50204-2002第5分部钢筋分项工程有关钢筋连接方面的规定。 (四)钢筋安装
钢筋安装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规范GB50204-2002第5分部钢筋分项工程有关钢筋安装方面的规定。 (五)钢筋工程的质量预控内容 1、钢筋:
a、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
b、钢筋进入工地后应进行外观检查,按批量(一般为≤60t)进行复试,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钢筋,不能用于工程。
c、钢筋用钢一般不作化学分析,但如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或者无出厂证明,钢种钢号不明时,或者是有焊接要求的进口钢筋时,仍应、应时行公学成分检验。
d、集中加工的钢筋,应由加工厂单位出具出厂证明及钢筋同厂合格证或钢筋试验单批件(复印件),但须加盖加工单位印章。
e、钢筋复试结果应接钢筋种类进行检查。 2、焊条及焊剂:
a、焊条及焊剂应用出厂合格证,且应与焊接型式,母材种类或设计所要求的品种、规格一致。
b、需要进行烘焙的应有烘焙记录(恒温250℃,烘焙1—2小时)。
3、考虑到目前钢筋用量大,结构节点钢筋密集,交叉复杂,而设计出图方式比较简化,因而应根据工程情况绘制结点钢筋布置实况图(翻样),或做出节点样板,以合理布置钢筋和安排好穿钢筋顺序。此项工作施工单位应当做,专业监理工程师也应学透图纸、绘制必要的图表,以免控制失误。
4、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焊工的考试合格证(每两年复试一次)。在正式焊接前,必须监督焊工在现场条件下进行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六)钢筋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1、必须熟读设计图纸,明确各结构部位设计钢筋的品种、规格、绑扎或焊接要求,特别应注意结构某些部位配筋的特殊处理,对有关配筋变化的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及时标注在相应的结构施工图上,避免遗忘,造成失误。要掌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
9
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中有关钢构造措施的规定。
2、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对钢筋的下料、加工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要求技术人员根据图纸和规范进行钢筋翻样,且应亲自到加工场,对成型的钢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包单位改正。钢筋焊接、挤压连接均应按规定批量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并对外观进行检验。
3、在钢筋绑扎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到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包单位改正。巡视应特别注意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箍筋加密范围,钢筋除锈情况等问题的监视。
4、在承包单位质检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承包单位报验的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时应质量验评标准,对照结构施工图,确认所绑扎的钢筋的规格、数量、间距、长度、锚固长度、接头设置等是否符合规范、规程要求,经过修整达到要求时,才正式签发认可书。
5、以下几点构造措施应加强检查:
a、框架节点箍筋加密区的箍筋及梁上有集中符载处的附加吊筋或箍筋,不得漏放;
b、柱根部第一道箍筋和墙体第一道水平筋应放在离结构结合部边缘50mm以内。主次梁节点部位主梁箍筋应按加密要求通长布置。加密箍筋区长度不应小于500mm。
c、具有双层配筋的厚板和墙板,应要求设置撑筋和拉钩。悬挑结构负弯矩钢筋应保证到位,采取措施防止踩压错位;
d、钢筋保护层的垫块强度、厚度、位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e、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应正确、固定可靠,孔洞周边钢筋加固符合设计要求。
f、暗梁、暗柱钢筋配置正确。
g、钢筋不能任意代用,若要代用,秘须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h、浇注混凝土前,监理工程是应督促承包单位修整钢筋。 (七)钢筋绑扎工程通病
1、材质检验与保管不符合规定:
a、无出厂合格证或抄件不符要求; b、无进场复试;
c、批量不清、超批量、漏检;
d、化学成分不合格或加工中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未作化学成份检验;
e、焊接性能不合格无交代,无加倍复试;
f、运输、储存中钢筋标牌丢失、堆放分类不清;
2、锈蚀与污染:
a、露天堆放、保管不善、严重锈蚀(出麻坑、掉坡)、不鉴定即使用;
b、中途停工,裸露钢筋未加保护,绑扣也锈断;
10
c、钢筋上沾混凝土及油污不及时清理;浮锈也未清除; d、刷脱模剂或滑模千斤顶管路漏渍污染钢筋;
e、冬期施工用掺氯盐外加剂,无防钢筋锈蚀措施。 3、代换不当:
a、钢筋代换未满足强度要求或裂缝控制; b、Ⅲ级钢代Ⅱ级钢用,仍采用搭接焊;
c、只考虑强度代换,未考虑最小配筋率,最大钢筋间距、墙柱弱塑性铰要求,不同钢筋等级成型半径不同及可焊性等要求;
d、未通过设计出洽商手续。 4、加工成型差:
a、未统一下料,下料不准;
b、对复杂节点未综合空间相交叉的关系放样;
c、尺寸、角度差,不直不顺,弯点不准,弯钩偏短;
d、不同等级钢筋及进口筋,不注意不同弯曲成型半径要求; e、运输堆放被折、变形未作修正。
5、不符图纸或规范构造规定:
a、主梁与次梁受力筋上下关系不对(主梁主筋应在下);
b、梁柱相交受力筋里外关系不对(柱主筋应在外);
c、门窗洞口遗漏加强筋;
d、钢筋过密,未事先放样,未考虑浇注混凝土的可能性及保证混凝土握裹力的最低要求。
6、接头错误(注意新旧设计、施工规范的差别):
a、接头绑、焊型式采用不当;
b、搭接长度不足;
c、错开接头的百分比不符规范;
d、接头位置不当,未避开受力较大处或接头未端距弯点未大于10d。 e、梁柱筋搭接接头处箍筋未加密(受力接头箍筋距应≦5d,受压≦10d。 7、锚固错误:
a、锚固长度不足; b、锚固形式不对; 8、绑扎错误:
a、主筋未绑到位(四角主筋不贴箍筋角,中间主筋不贴箍筋); b、主筋位置放反(受拉受压颠倒,特别注意悬挑梁板); c、不设定位箍筋,主筋跑位严重;
d、板筋绑扎,花扣不符规范,缺扣、松扣; e、接头未绑三道扣; f、弯点位置不准;
g、箍筋不垂直主筋,箍筋间距不匀,绑扎不牢,不贴主筋;
11
h、矫正主筋不按1:6坡度,而硬弯或呈豆芽型; i、柱主筋的弯钩和板主筋弯钩朝向不对; j、箍筋接头不错开。 9、保护支不符要求:
a、无垫块或垫块厚度不符规定(特别是主筋无垫块); b、双层网楼板筋,上筋支撑不足,钢筋被踩下; c、悬挑梁板,雨蓬筋被踩下;
d、墙内双层网片间距缺顶撑定距措施,顶撑端头不做防腐。 (八)钢筋焊接通病
1、有焊接要求的钢筋未做焊接试验,钢筋焊前,未根据施工条件试焊; 2、焊工无合格证,或焊工不符施焊条件。
3、未按规范规定在现场截取试件试验,对装配式结构节点未按现场安装条件制作模拟试件。
4、焊条不符要求:
a、无出厂合格证;
b、焊条不符钢筋等级要求;
c、未按焊条要求烘烤并作烘烤记录; d、使用受潮酸性焊条不烘烤; e、烘烤时间、次数、温度不符要求。 5、焊接质量不符要求:
a、强度试验不合格; b、试验脆断数超规定; c、断口位置不符要求;
d、外观不合格:裂纹咬肉、弧坑、缺肉、夹渣、气孔、错位(应≧0.01d,且应≧2mm)、弯折(角度应≧4°或7/100);
e、焊后不除药皮;
f、帮条焊顶头未留空隙;
g、对焊、气压焊、电渣压力焊接头,焊头不匀,压焊过大,过热或熔焊不足;
h、点焊筋互溶,深度过浅或过深、或脱焊。 6、焊接不按规定:
a、焊接钢筋清理不好,未认真选择好参数(应作工艺试验); b、对接焊头的端头不垂直、不平整;
c、焊接接头错开百分比不对,距弯点不对(应>10d); d、点焊网片花焊情况不符规范规定;
e、Ⅲ级钢采用电弧搭接焊(Ⅲ级代Ⅱ时应按Ⅲ级焊接要求做应用双帮条焊)。
四、混凝土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原材料
12
1、水泥进场时,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并符合国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2、原材料质量检验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等的规定抽取试样作水泥物理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配合比设计
砼配合比设计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规范GB50204-2002第7分部砼分项工程有关砼配合比设计方面的规定。
(三)混凝土施工
砼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规范GB50204-2002第7分部砼分项工程有关砼施工方面的规定。
(四)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现浇结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规范GB50204-2002第7分部砼分项工程有关现浇结构方面的规定。 (五)混凝土组成材料的控制: 1、水泥:
a、水泥进场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包装(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验收。用于承重结构的、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试验结果使用。
复试项目: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和安定性,必要时加试凝结时间等(根据需要可采用水泥快速检验方法预测28天强度)。
b、凡水泥强度低于水泥标号规定的指标,或水泥的四项指标(细度、凝结时间、烧失量和混合材料掺加量)中任一项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时,称为不合格产品。
c、水泥厂应在水泥发出日起十一天内,寄发水泥品质试验报告。试验报告中应包括除28天强度以外的各项试验结查,28天强度数值应在水泥发出日期起32天内补报。 2、骨料:
a、对骨料(砂、石等)的总的要求是高质量、高强度、物理化学性能稳定、不含有机杂质及盐类的粗、细骨料。骨料分普通骨料及轻质骨料。
b、砂、石使用前应按产地、品咱、规格、批量取样试验。内容包括颗粒级配、密度(比重)、表观密度(容重)、含泥量等。
c、用于配制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时,还需做相应的项目试验。
d、混凝土用的粗滑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同时不得大于钢筋间距最小净距的3/4。对混凝土实心板,可允许采用一部分最大粒径为1/2板厚的骨料,但最大粒径不得超过50mm。
e、砂子应为粗砂或石砂,通过0.315mm筛子的量应不少于15%。 3、混凝土外加剂:
13
a、必须有生产厂家出示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厂名、品种、质量、重量、包装、出厂日期、性能和使用说明。使用前应进行性能试验。需要时应检验氯化物、硫酸盐等有害物质的含量,经验证确认对混凝土无有害影响方可使用。
b、由生产企业提供碱含量和使用说明,带入每1立方米混凝土的碱量应在1kg以下。
c、督促和检查承包单位对不同品种外加剂分别存储,做好标记,防止混杂、错用。
4、混凝土掺合料:
a、为改善混凝土某些性能或节约水泥,在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混凝土时可掺入水硬性或填充性掺合料。其质量应符合相对应的标准规定(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86等)。但掺量应经系统试验验证,确认混凝土质量符合要求,用以确定最大取代水泥量。
b、掺合料易与水泥混淆,常因管理不善,在运输与存储时两者混淆误用,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因此,要设计明显标志,严防混淆误用。 5、混凝土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的规定。 (六)混凝土配合比的质量控制 1、混凝土的施工配制强度可按下式确定 fcu,0=fcu,k+1.645σ
式中:fcu,0——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N/mm2); fcu,k——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N/mm2);
σ————施工单位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差(N/mm);当承包单位不具有近期的同一品种混凝土强度资料时,σ值可按下表取用 混凝土强度等级 σ 低于C20 4.0 C20—C35 5.0 高于C35 6.0 2
2、混凝土水泥最大用量不宜超过550kg/m3。
3、结构用混凝土在施工前应有试配申请单和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施工中如材料有变化时,应重新申请试配。配合比通知单应附配套的砂、石、水泥、外加剂及配合比试块强度试验单(30天后及时补送)。
4、监理工程师应对混凝土生产设备进行实地考查、考查的主要内容是:
a、试验室的资质条件及工作人员上岗证是否齐全,是否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管理台帐;
b、技术管理工作系统、机构设置状态;
c、有无健全的技术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技术合同审核、材料管理、质量检验、混凝土开盘鉴定、运输、技术档案资料、操作规程和技术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
d、现场搅拌设备,特别是计量设备的年检各可靠程度。 (七)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14
1、浇注前的监理工作要点:
a、对混凝土浇筑方案时行审批:要根据浇筑面积、浇筑工程量,劳力组织、施工设备、浇筑顺序、后浇带或施工缝的位置、混凝土原材料供应、保障混凝土浇注的连续性以及停电的应急措施等问题进行认真的综合研究并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b、模板、钢筋应作好预检和隐检,在浇注混凝土前应再次检查,确保模板位置、标高、截面尺寸与设计相符,且支撑牢固,拼缝严密,模板内杂物已清除干净。钢筋位置固定正确,变形的钢筋已矫正,关键部位应再次查验钢筋品种、数量、规格、插筋、锚固情况;
c、检查机具准备,对搅拌机、运输车、料斗、串筒、振捣器等要准备充足,对可能出现的故障已有所准备。必要时应进行试运转。
d、混凝土浇灌申请书已办妥;
e、对天气预报已做了解和必要的冬施、雨施准备; f、水电照明等现场条件已做好,且应有保证。 2、常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监理要点:
a、对浇筑的混凝土应坚持开盘鉴定制度开盘鉴定表原则上每天都应根据料源情况进行调整;
b、混凝土浇筑中,要加强旁站监理,严格控制浇注质量,检查混凝土塌落度,严禁在已搅拌好的混凝土中注水,不合格混凝土要退回搅拌站。
c、检查震捣情况,不能漏震、过震、注视模板、钢筋的位置和牢固度,有跑模和钢筋位移情况时应及时处理,特别注意砼浇注中施工缝、沉降缝、后浇带处砼的浇注处理。
d、对结点中位不同等级混凝土的浇注顺序和浇注混凝土的等级要严格检查、防止低等级混凝土注入高等混凝土部位。
e、根据混凝土浇注情况,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和部位,留置监理工程师亲自监制的试块,并在标养后亲自送到监理试验室在监理人员监督之下做试验,以验证承包单位的试验结果。
f、要检查和督促承包单位适时做好成型压光和复盖浇水养护、防止混凝土出现裂缝。
g、承包单位拆模要事先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注,经监理工程师依拆模条件判断确认后方可进行。
3、冬期混凝土浇注过程中的监理要点:
a、加强监理工程师对冬施的预控工作,要坚持冬施措施不落实不得施工的原则。冬施方案要根据工程进度、气温预测、施工环境做出详细的技术措施方案,规不定期好测温孔布置、测温方案、浇筑方案、拆模条件。方案要具体,可操作,结合工程,切合实际。照抄照搬,应付差事的冬施方案要求重做,重新审批。
b、冬施方案实施前要认真检查落实:
及时收集天气中期预报,依气温调整施工进度,完善施工措施;
15
对冬施的砼配合比,外加剂性能,掺量必须提前做好审定;
对应到场的保温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要提前检查到位情况;
对拟采取的保温措施要做出科学的判断,监理工程师应做好必须的热工
计算审核;
对商品砼及现场搅拌站的外掺剂,搅拌方法,计量等进行必要考察和监
控等等。 c、抓好冬施关键点。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冬施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点的内容,并加强现场控制。监理工程师必须作好以下册检查和抽测工作:
混凝土实际入模温度的监测;
混凝土外温度及温差的监测、分析,必须时要采用措施防止混凝土受冻和裂缝的发生。
加强对蓄热覆盖防风措施的督察,确保覆盖及时到位; 适时控制拆模时间及拆模后的保温及养护问题;
督促检查留置混凝土强度试块,包括同条件和转常温条件试件,均不得漏作。
4、夏期混凝土浇注过程中的监理要点:
a、对高温环境下影响混凝土的因素进行预测分析,督促承包单位写好施工措施,并抓好落实。
b、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方面作好检查和督促;
原材料中,水泥是否选用合理,骨料是否有防止升温措施,外加剂(缓凝剂)是否用已被认证的合格产品;
配合比是否考虑了夏期施工塌落度损失大的措施; 浇筑方案是否合理,浇筑速度是否适当;
养护条件是否有保证;
温度控制是否有交(宜在气温30℃以下施工)等等。
5、混凝土的质量评定
a、应以现场取样试验结果作为鉴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结构工程冬期施工尚应留2组同条件养护试块,一组用以检验混凝土受冻前的强度;另一组用以检验转入常温养护28天的强度。
b、混凝土强度检验应以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为准。
c、当对结构强度或对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颖时,可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或从结、构件中钻取芯样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做为是否应进行处理的依据。 6、混凝土工程缺陷修补的监理要点:
a、混凝土工程的质量缺陷,秘须按有关标准加以认定,并经有关方面研究,由承包单位提出书面修补方案后,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修补;
b、需修补部位必须认真剔凿,用高压水及钢线刷将基层冲洗干净;
16
c、修补用水泥品牌应与原混凝土的一致,强度等级一般高于原混凝土等级,并适量掺加微膨胀剂;
d、修补部位,应略高于源混凝土表面,待达到构件设计强度后,再将外面凿平。
(八)混凝土工程质量通病 1、材质与试验不符合要求:
a、水尼无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或出厂合格证内容项目及手续不全,批量不符合规定;
b、有下列情况之一未经复试即使用(或复试不合格未注明如何处理);
用于承重结构工程的水泥;
无出厂证者;
储存期超过三个月;(快硬水泥超过一个月);
水泥出厂日期及安定性不明,或对质量有怀疑者;
c、砂石级配不合格,含泥量超过规定,或其他指标不符合规定,现场砂、石、泥土混杂,不采取处理措施(应委托试验室提出补偿办法;或组织加工处理;或予以更换);试验批量不符合要求;
d、外加剂无法定单位鉴定,无许可证。结块不处理,变质或不能均匀掺入混凝土;
e、水泥选用不当,砂石品种规格选用不当,现场不管理不善,料证不符;中途变更材料未及时重做试验,或不同品种材料混用水泥库不随清随用。 2、搅拌、计量、配合比与试块不符合要求。
a、无试验室试配,或不经过试验室,乱用经验配合比; b、试配与材料、试块不一致;
c、计量不准;无专人管理,无开盘鉴定; d、无秤(用体积比、铁锹比、眼睛估); e、有秤不用(无管理制度);
f、秤坏了,或不准,或被施工单位垫死;
无秤量加减砂石措施(秤旁要有砂石堆、铁锹)或不车车过磅;加水无计量、砂石含水量不测,或不扣除砂石含水量,无坍落度测试与记录; 散包破袋水泥不计量,整袋水泥不抽检; 外加剂无计量措施; 无配合比标牌;
现场配合比未换逄成每盘用量(加小车、秤盘重量); 换算正确与否无人检查。
g、搅拌不匀(时间太短),搅拌不当(加引气型外加剂搅拌时间过长、过短均不宜);
h、试块留置数量不符合规定;
标养试块数量不足(每层、每100盘、每100m3、每工作班不应少于1
17
组);未留置备用试块;
缺同条件试块(冬施、拆模、防水混凝土); 接头、留缝混凝土缺试块; 防水混凝土缺抗渗试块。
i、试块养护不标准(标养箱,20°±3℃水中); j、试块试验值未折算; 非15cm立方体试块未折逄;
每组试块的混凝土强度代表值取值计算错误。
k、未做汇总统计分析,或不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做数理统计分析; l、试块强度不符合设计、规范、验收要求,无处理措施、无设计签认意见。 3、施工缝留置与处理不符合要求:
a、施工方案考虑不周,出现不应有的施工缝;如:未综合考虑浇捣路线,垂直与水平运输时间,搅拌供应能力、分层厚度、分组最少数量,振捣器最低配置数等造成混凝土初凝前不能保证上层混凝土覆盖并振捣完。
b、无合理安排浇注混凝土停歇时间而出现施工缝;如交接班时间,清刷搅拌机时间,中间吃饭休息时间等;
c、事先不明确混凝土搅出浇完及到上层覆盖完最长允许延续时间:
不测水泥初凝时间;
不按气温、混凝土标号确定最长延续时间(GB50204—2002)7.4.4条。 d、不留施工缝又无缓凝措施; e、施工缝位置不合规定;
梁板留在端部(应在跨中1/3范围);
楼梯踏步板留在根部(一般应在上三步或下三步的跨中1/3范围); 梁柱混凝土标号不相同时,将缝留在标号分界处(应留在跨中1/3处)。 f、施工缝留法错误;
甩槎不支模、混凝土任意流淌成坡槎较长;
竖直缝只设一层钢板网,网后不支模振捣不实,接槎长或根底素浆不处理。
g、施工缝处继续浇注混凝土时不符合要求: 未达到1.2MPa强度,即开始继续浇筑; 未剔除松散混凝土;
不冲洗净,或冲洗后积水不清理; 未铺浇同混凝土配合比无石子砂浆; h、后浇带留置及浇筑不符合规定: 不按规范三种形式留缝甩筋;
后浇带不设清扫坑,施工缝无法清扫冲洗干净; 未按设计要求时间或在主要荷载未满后浇筑; 浇注时气温太高;
18
未优先选用微膨胀水泥;
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后未充分养护。 4、混凝土一次浇筑过厚:
a、浇注混凝土无卸料平台(尤其是墙、柱混凝土)混凝土用吊斗直接入模造成卸料分层过厚、振捣失控、不匀、漏振、模板变形、跑浆;
b、浇注混凝土不分层,或分层不清造成漏振、重振、易出不应有的施工缝; 5、接槎如未铺设同混凝土配合比无石子砂浆:
a、混凝土接磋不用同混凝土配合比的无石子砂浆;
b、接槎砂浆不与混凝土浇注同肯;接槎砂浆厚度失控。 c、不对称浇筑混凝土,将模板挤偏造成结构变形。
d、混凝土浇后不按规定养护(也不刷成膜剂或养护灵)。 6、板缝或薄壁混凝土用大石子(应≤b/4,且应用小振捣棒插捣)。 7、冬施混凝土受冻:
a、无有效的冬施方案、重视不够,准备不足;
b、未优选采用硅酸盐水泥拌制冬施混凝土,或采用矿渣水泥等不宜使用的水泥时措施不足;
c、无有效加热、保温、养护措施(特别是柱头,墙顶、梁板端头等伸出钢筋接槎处保温不严);单纯依赖外加剂;
d、未加抗冻早强剂,或掺量不准,不匀;
e、折模过早,混凝土示达到“临界强度”,早期受冻;
f、无认真的测量布置图及测温要求,测量不准,测温点无代表性,测温记录不及时分板、停止测温无依据,出现问题不采取措施。
8、大体积混凝土无有效的综合保证质量的施工方案,无防裂措施:
a、未采用低水化热水泥;
b、未采用降低内部温度措施(如用降温排管,用低温水拌混凝土,用掺加料减少水泥用量,用掺小毛石混凝土,用缓凝剂,用护大浇注分层区段延续衔接时间以增加散热面等办法);
c、未采取减少内外温差的办法;如:冬施加保温覆盖、夏季浇水散热,控制升降温度及时分板内外测温记录采取相应措施;
d、未采用降低用水量增加密实度措施;
e、未与设计协商设置必要的施工缝或后浇带并设置足够的构造钢筋。 9、对钢筋密集处,无相应措施:
a、未采用相应粒径的粗骨料混凝土;
b、未采取模内外振捣或采用分段支柳暗花明浇捣办法; c、未事先与设计洽谈商适当改变钢筋排列、直径、接头等。 (九)混凝土工程外观弊病 1、蜂窝:
a、配合比计量不准,砂石级配不好;
19
b、搅拌不匀; c、模板漏浆;
d、振捣不够或漏振;
e、一次浇捣混土太厚,分层不清,混凝土交接不清,振捣质量无法掌握; f、自由倾落高度超过规定,混凝土离析、石子赶堆; g、振捣器损坏,或监时断电造成漏振; h、振捣时间不充分,气泡未排除。 2、麻面:
a、同“蜂窝”原因;
b、模板清理不净,或拆模过早,模板粘连; c、脱模剂涂刷不匀或漏刷;
d、木模未浇水湿润,混凝土表面脱水,起粉;
e、浇注时间过长,模板上挂灰过多不及时清理,造成面层不密实; f、振捣时间不充分,气泡未排除。 3、孔洞:
a、同蜂窝原因;
b、钢筋太密,混凝土骨料太粗,不易下灰,不易振捣; c、洞口、坑底模板无排气口,混凝土内有气囊。 4、露筋:
a、同“蜂窝”原因;
b、钢筋骨架加工不准,顶贴模板; c、缺保护层垫块; d、钢筋过密;
e、无钢筋定位措施、钢筋位移贴模。 5、烂根:
a、模板根部缝隙堵塞不严漏浆;
b、浇注前未下同混凝土配合比成份相同的无石子砂浆; c、混凝土和易性差,水灰比过大石子沉底;
d、浇注高度过高,混凝土集中一处下料,混凝土高析或石子赶堆; e、振捣不实;
f、模内清理不净、湿润不好。 6、缺棱掉角:
a、模板设计未考虑防止拆模掉角因素;
b、木模未提前湿润,浇注后木模膨胀造成混凝土角拉裂; c、模板缝不严,漏浆;
d、模板未涂刷隔离剂或涂刷不佳,造成拆模粘连; e、拆模过早过猛,拆模方法及程序不当; f、养护不好。
20
7、洞口变形:
a、模内顶撑间太大,断面太小;
b、模内无斜顶撑,刚度不足,不能保持方正; c、混凝土不对称浇注将模挤偏;
d、洞口模板与主体模板固定不好,造成相对移动。 8、错台:
a、放线误差过大;
b、模板位移变形,支模时无须直找正措施;
c、下层模板顶部倾斜或涨模,上层模板纠正复位形成错台; 9、板缝混凝土浇筑不实:
a、板缝太小,石子过大;
b、缝模板支吊不牢、变形、漏浆; c、缝内杂物未清,或缝内布管;
d、无小振动棒插捣或不振捣或振捣不好。 10、裂缝:
a、水灰比过大,表面产生气孔,龟裂; b、水泥用量过大,收缩裂纹;
c、养护不好或不及时,表面脱水,干缩裂纹; d、坍落度太大,浇筑过高过厚,素浆上浮表面龟裂; e、拆模过早,用力不当将混凝土撬裂; f、混凝土表面抹压不实;
g、钢筋保护层太薄,顺筋而裂; h、缺箍筋、温度筋使混凝土开裂; i、大体积混凝土无降低内外温差措施; j、洞口拐角等应用集中处无加强钢筋。 k混凝土裂缝的原因及裂缝的特征。 裂缝的原因 1、水泥凝结(时间)不正常 混凝土材料方面 6、混凝土的硬化、干缩 7、接茬不好
裂缝的特征 面积较大混凝土凝结初期出现不规则裂缝 放射型网状裂纹 混凝土浇注一、二小时后在钢筋上面及墙和楼板交接处断续发生 混凝土表面出不规则网状干裂 大体积混凝土浇注后1~2周出现等距离规则的直线裂缝,有表面的也有贯通的 浇注两三个月后逐渐出现及发展,在窗口及梁柱端角出现斜裂纹,在细长梁、楼板、墙等处则出现等距离垂直裂纹 从混凝土内部爆裂,潮湿地方比较多 21
2、水泥不正常膨胀 3、混凝土凝结时浮浆及下沉 4、骨料中含泥 5、水泥水化热
1、搅拌时间过长 全面出现网状及长短不规则裂缝 2、泵送时增加水及水泥量 易出出网状及长长短不规则裂缝 3、配筋踩乱,钢筋保护层减薄 施工方面 4、浇注速度过快 5、浇注不均匀,不密实 6、模板鼓起 7、接茬处理不好 8、硬化前受振或加荷 9、初期养护不好 过早干燥 初期受冻 沿混凝土肋周围发生,及沿配筋和配管表面发生 浇筑1~2小时后,在钢筋上面、在墙与板、梁 与柱交接处部分出现裂缝 易成为各种裂纹的起点 平行于模板移动的方向,部分出现裂缝 接茬处出现冷茬裂缝 硬化后出现受力状态的裂缝 浇信不久表面出现不规则短裂 微细裂纹。脱模后混凝土表面出现返白,空鼓等 在梁 及楼板端部上面与中间部分下面出现裂纹 类似干缩裂纹,已出现的裂纹随环境温度、温度的变化而变化 在低温或低湿的侧面,拐角处易发生 表面空鼓 整个表面出现龟背头裂纹 10、模板支柱下沉 1、温度、温度变化 使用及环境条件 2、混凝土构件两面的温湿度差 3、多次冻融 4、火灾表面受热 5、钢筋锈蚀膨胀沿钢筋出现大裂缝、甚至剥落、流出锈水等 6、受酸及盐类浸蚀 结构及外力影响 1、超载 2、地震、堆积荷载 3、断面钢筋量不足 沿钢筋出现大裂缝,甚至剥落,流出锈水等 或混凝土表面受腐蚀,或产生膨胀性物质而全面溃裂 在梁与楼板受拉侧出现垂直裂纹 柱、梁、墙等处发生45°斜裂纹 构件受拉力出现垂直裂纹 4、结构物地基不均匀下沉 发生45°大裂缝 五、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基本规定
1、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203-2002规范表3.0.2)的规定。
3、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22
a、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b、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
4、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5、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a、1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b、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c、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d、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范围内; e、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f、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6、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干砖填塞。
7、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8、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座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2.5的水泥砂浆。
9、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分为三级,并应符合国家规范GB50203-2002表3.0.10的规定。
10、设置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性介质的环境中的砌体灰缝内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
11、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施工层进料口楼板下,宜采取临时加撑措施。
12、分项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验批的确定可根据施工段划分。
13、砌体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国家规范GB50203-2002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国家规范GB50203-2002的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以内。 (二)砌筑砂浆
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a、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
b、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23
c、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3、配制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4、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5、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6、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7、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8、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
9、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a、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
b、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 c、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min。
9、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注: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 10、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a、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b、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c、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检验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最后检查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单。 11、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a、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b、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c、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三)砌体子分部工程验收
1、砌体工程验收前,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a、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
b、原材料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c、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24
d、混凝土及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单; e、施工记录;
f、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记录; g、施工质量控制资料;
h、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或修改设计的技术文件; i、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
2、砌体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应对砌体工程的观感质量作出总体评价。 3、当砌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规定执行。
4、对有裂缝的砌体应按下列情况进行验收:
a、对有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砌体裂缝,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需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待返修或加固满足使用要求后进行二次验收;
b、对不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予以验收,对明显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裂缝,应进行处理。 (四)砌砖工程监理预控工作
1、认真研究施工图纸,搞清不同楼层、不同部位对砌体和砂浆的强度等级要求,对各部位砌体的配筋、预留洞、预埋件、预埋木砖的位置,做到心中有数,便于巡视时检查;
2、审核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方案,特别应检查其对墙体垂直度、平整度、标高的控制措施并督促其进行技术交底;
3、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砖样品、出厂质量证明等文件,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才允许其使用。物资进场后按规范要求进行抽检,主要检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4、对砌筑砂浆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应进行控制:
a、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b、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砂浆用砂的含泥量:a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b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c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c、配制水泥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d、拌制砂浆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e、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f、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g、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
25
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5、检查承包单位的原材料、水平运输、垂直运输、砂浆拌和机的准备情况。 (五)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1、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砌筑砂浆督促控制。
a、对拌和的检查
应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根据审定的砂浆配合比进行生产,计量要准确。
塑化剂的掺量对水泥混合砂浆强度影响很大,计量时一定要特别加以注意。
督促承包单位使用机械拌和砂浆。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a水泥砂浆
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分钟;b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分钟;c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分钟。 检查、测定拌出砂浆的质量。
b、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c、砂浆应随伴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内和4h内使用完毕;如气温超过30℃,相应缩短1h。灰槽中的砂浆应及时清理干净,隔日的砂浆不能再使用。
2、检查砌砖的现场准备工作:
a、检查和复核承包单位测设的墙体平面尺寸和标高,以及皮数杆设立情况; b、检查基底的清理情况,砂浆、杂物等要清除干净。基底若为垫层或砖砌体,应事先浇水湿润;
c、检查撂底情况,特别要核对门口、窗口等与砖缝的对应情况。 d、砖在砌筑前1~2天就应浇水湿润,烧结普通砖、多孔砖含水率宜为10%—15%,灰砂砖、粉煤灰砖含水率为8%-12%。现场检验含水率的方法可采用断砖法。严禁干砖上墙。
3、砌筑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巡视:
a、检查工人砌墙的砌筑形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按皮数杆线控制砖层水平;内外墙砖应相互咬搓,不允许出现竖向通缝;若留直槎,必须按规定设置拉结钢筋,并应检查拉结筋的长度、间距以及拉结筋部位砂浆的饱满程度。
b、检查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灰缝一般为10mm,不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砖层水平灰缝砂浆的饱满度不得低于80%。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c、检查砌体中的预埋件、预留洞以及配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埋于砖砌体中的木砖要做好防腐处理。木砖的数量,应按图纸或有关规定设置,一般不超过10皮砖一块,单砖墙或轻质隔墙要用混凝土木砖,否则门窗框容易松动。
d、砖柱横、竖向灰缝的砂浆都必须饱满,每砌完一层砖,都要进行一次竖
26
缝刮浆塞缝工作,以提高砌体强度。
e、抗震设防区的砖砌体,应符合相应的构造要求。
f、督促承包单位合理组织施工,内外墙要同步砌筑,尽量不留槎。必须留槎时要按规范规定留置。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4、对优质目标工程还应特别注意室外大角垂直度,室外墙面平整度、建筑物横竖装饰线一致(横平、竖直)、砖面颜色、组砌合理、勾缝美观等影响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的因素。 (六)工程通病 1、违反基本要求:
a、干砖上墙(应提前浇砖,砖截面四周融水深度为15~20mm为符合要求的适宜含水率)。
b、饱满度差:
水平缝砂浆饱满度低于80%; 不用“三一”砌砖法; 以抠心法打碰头灰;
用大缩口灰砌砖(超过20mm);
用大面铺灰填心砌法(铺浆长度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0C时,铺浆长度超过500mm); 用桶底灰凑合砌墙。 c、竖缝无灰:
不挤碰头灰或不打碰头灰; 竖缝透亮或瞎缝。 d、砖、柱、垛用包心砌法:
水平缝不符合要求;
水平缝过厚,皮数杆埋厚与砖实际厚度不协调; 不按皮数杆砌筑或皮数杆制作不符合要求,未作预检; 大于20mm水平缝不用豆石混凝土;
通长水平缝超差,手高手低不合线,不同时起线,皮数杆数量太少,距离太远,拉线不紧;
十皮灰缝超差不大于±8mm;
水平缝平直度不合要求,十米拉线超差大于7mm(混水10mm)。 e、墙体轴线偏移,上下墙错台: 放线错位,误差累计; 桩位偏移,引上线不准; 2、混水墙通病:
a、碎砖集中用:
缺丁砖拉结,影响砌体整体强度;
27
砖层间相互搭接小于25mm,形成通缝。 b、标高不准:
皮数标记不明,立皮数杆抄平不准; 砌筑不跟线,不跟皮数杆;
水平缝过厚,墙顶超高,影响圈梁断面; 起线不一,拉线错行,砌成螺丝墙; 墙面粗糙;
舌头灰不刮净,表面不平(尤其后面);
墙两面轮换拉线(每步架不同)墙面均不平。 c、预留洞口不好:
门窗洞口过大过小,高低不控制,影响门框安装及抹灰; 施工临时洞口位置不符合规定要求,洞口顶部未放过梁; 预留孔洞(槽)位置不准漏留后剔凿。 d、预埋不好:
预埋木砖数量不足,位置不准,顺木纹安装,大头向外,不做防腐; 预埋件位置不准或漏放;
120mm厚墙,不使用混凝土内加木砖做法;加气块墙或空斗墙木砖无有
效加固措施;
墙拉筋数量不足,长度不够,位置不准,锚放做法不符规定,冬施掺盐
不作防腐处理; 过梁安装座灰不饱满,夹杂砖渣、木块等,或灰厚度超2厚米不用豆石混凝土铺垫。
3、留槎接槎通病:
a、留槎:
纵横墙交接处,转角处不按规范同时砌,或留直槎(由于施工方案不当
造成必留直槎); 斜槎留置形式不符合规范规定(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b、120mm墙留槎错误:
不留阳槎,留阴槎;
留阳槎,上下不吊直,每槎位置不准接槎砍砖; 留阳槎,但漏放拉结筋,不留槎;
接结筋不放两根,锚入长度及伸出长度不足; 拉接筋末端没有900C弯钩。 c、接槎错误:
不通顺、错牙、接缝不平、不直; 塞砂浆不严实,立缝、上缝透亮。 4、构造柱通病:
28
a、留槎错误:
不留大马牙槎;
不是五退五进,而是先进后退,无法检查、清扫柱根; 位置偏移,上下不顺直,断面过小,影响受力。 b、清理不好:
柱根残留砂浆,不清净即支模; 砖槎上所挂砂浆不清净。
c、拉结筋错误:
不是每120mm墙埋一根,不是每500mm高留一道(120mm墙且不得少于
两根);
留置型式不对;
未伸入柱筋内锚固拐出;
伸入柱筋断面太多,影响浇筑混凝土及振捣。
六、屋面工程及建筑防水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屋面防水工程基本规定
1、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按不同等级进行设防,并应符合国家规范GB50207-2002表3.0.1的要求。
2、屋面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地区自然条件等,按照屋面防水等级的设防要求,进行防水构造设计,重要部位应有详图;对屋面保温层的厚度,应通过计算确定。 3、屋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图纸会审,并应编制屋面工程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4、屋面工程施工时,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每道工序完成,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屋面工程的防水层应由经资质审查合格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作业人员应持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6、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材料进场后,应按GB50207-2002规范附录A、附录B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
7、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防水层施工前安装完毕。层面防水层完工后,不得在其上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
8、屋面工程完工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细部构造、接缝、保护层等进行外观检验,并应进行淋水或蓄水检验。
9、屋面的保温层和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施工环境气温宜符合国家规范GB50207-2002的要求。
10、屋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国家规范GB50207-2002
29
表3.0.11的要求。
11、屋面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批量应符合国家规范GB50207-2002的相关规定:
(二)卷材防水屋面工程
1、屋面找平层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规范GB50207-2002规范表4.1的规定;
2、屋面保温层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规范GB50207-2002规范表4.2的规定。
3、卷材防水层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规范GB50207-2002的相关规定: (三)分部工程验收
1、屋面工程施工应按工序或分项工程进行验收,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应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规定。
2、屋面工程验收的文件和记录应按国家规范GB50207-2002表10.0.2的要求执行。
3、屋面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卷材防水层的基层; b、密封防水处理部位;
c、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等细部做法; d、卷材防水层的搭接宽度和附加层; 4、屋面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b、使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规定。
c、找平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酥松、起砂、起皮现象。 d、保温层的厚度、含水率和表观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e、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等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f、卷材铺贴方法和搭接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搭接宽度正确,接缝严密,不得有皱折、鼓泡和翘边现象。
5、检查屋面有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进行。有可能作蓄水检查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
6、工程验收后,应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存档。 (四)建筑防水工程监理预控的内容
1、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及承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操作人员进行审查和认定;对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文件进行审核,并执行样板引路。
2、对防水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要进行质量预控,要有出厂产品合格证书或质量鉴定文件。
a、对防水材料出厂质量合格证书的验收: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书应包括:品种、标号或型号及该批产品各项性能试验指标数据,合格证的编号、批号、出厂日期和生产厂检验部门的印章;卷材或产品包装的合格证上应有北京市
30
建筑防水材料使用认证及防伪标志;
b、进入施工现场的防水材料要进行复试和外观检查。卷材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抽样检验,检验的内容是不透水性、拉力、柔度和耐热度,其它防水材料也应按规范要求做试件,进行耐热度、粘结力和柔韧性试验。
外观检查主要是防水材料外型尺寸、厚度等问题,每批抽检一定数量(例如10卷)进行产品称重检验,不合格产品应清退出厂。
c、防水材料批数的划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
d、对防水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进行取样复验,严格把住材料使用的质量关,确保不合格材料不能进场,不合格材料不能用于施工工程。
e、对进场的合格材料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保存工作。对不允许曝晒、超高堆放或堆压其它的材料,要严禁不符合存放要求的现象产生。
3、对要进行防水的部位基层,进行质量验收。对基层的标高、坡度、表面平整度、表面清理、清扫,均应对照图纸及已施工部位的关系进行校验,并通过施工单位进行做好校正处理。
(五)建筑防水工程监理质量控制要点
1、基层控制要点:
a、坡度控制要点:建筑屋面及厕浴间必须有准确坡度,否则因排水不畅,易造成积水,浸泡防水层,加速其老化而造成渗漏。防水施工前要检查排水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还必须检查天沟、水落口、地漏、伸出屋面管道周围及自由排水的檐口等的坡度。
b、平整度控制要点:找平层的平整度对柔性防水层施工质量影响很大。找平层不平整,粘结剂涂不均匀就影响卷材铺贴质量,对深层涂料的施工影响更大,更易造成涂层厚薄不均,削弱防水能力。用2米靠尺检查平整度,不能产生逆坡。
c、设计要求防水层(卷材、涂层)与基层全粘结,且必须粘结牢固,基层表面必须具备强度高、表面光滑、不起砂、不起皮、不开裂的条件。若设计要求空铺或采取压埋法铺设的防水层,则可以降低基层的要求,做到坡度准确,表面平整即可。
d、柔性防水对基层的含水率要求较高,含水率高,会引起防水层铺贴起鼓和剥离,但对于埋压干铺的防水层则可降低要求或不受含水率的限制。
e、细部节点施工条件的控制要点:
大面积防水层施工前,应先对节点进行处理,做好密封材料填嵌、附加
层的铺设。但也有些节点如:防水层收头、变形缝等要点在大面积防水层做完后单独进行。
注意天沟、檐沟的找坡和转角的抹圆;反梁过水孔,管道穿过防水层,
分格缝等细部节点的施工。
防水层在建筑的阴、阳角处基层应按设计做成圆角或倒角;并在此增铺
附加防水层,其做法及宽度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水层的收头、防水
层及保护层的固定要按设计图纸施工或遵守施工工艺规范进行质量控
31
制工作。
2、防水层施工作业条件控制要点:
a、气候条件:
施工条件成熟与否直接关系到施工质量,防水工程大部分露天作业,气候因素影响较大。施工期内遇雨、雪、五级及其五级以上大风严禁施工。热熔法施工卷材和容剂型涂料可—10℃以上气温条件下施工;水乳型涂料及刚性防水层,不宜在5℃以下气温中施工;气温超过35℃所有防水层均不宜施工;炎热夏季后半夜因产生露水、5级以上大风天气有尘土等杂物影响与基层粘接,污染基面均不得进行防水施工作业。
b、重视防水层与相关层次施工交叉问题:
与防水层相关的层次是找平层、隔汽层、保温层、隔离层、保护层等。防水层施工往往与相关层要交叉作业,这些相关层次的施工质量对防水层的质量有很大影响,甚至直接影响到防水工程的成败。特别要注意监督保护层的施工,决不能碰坏、戳破防水层,特别是在多头分包施工情况下,交叉管理,更加大了质量控制的难度。因此必须引起对施工质量控制的足够重视。
c、卷材防水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卷材防水材料种类多样,常用的施工工艺有热粘法、热熔法、自粘法、
机械固定法、埋置法等等。施工中应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标准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工艺流程进行,铺贴方向、两幅卷材和卷材层与层间,其搭接的宽度与长度要符合要求。
卷材冷粘施工时,胶接材料要依据卷材性能配套选用胶粘剂,胶粘剂调配要专人进行,不得错用、混用,在这方面要严加控制。
严格掌握基层含水率达到要求后,才能进行粘贴。注意控制阴阳角、
加固层等细部节点的处理。
3、防水层的保护层材料选用和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保护层施工时要注意防水层的保护,要在防水层上做好临时保护措施,严防戳破防水层,防水层施工完毕应及早进行下道施工工序,不宜间隔时间过长,防止防水层材质损坏。 (八)建筑防水施工质量通病 1、材质及试验通病:
a、水泥品种标号不符规范要求或无出厂合格证,试验不合格时无处理记录和结论;
b、抗渗试块不做或少做,缺同条件试块或试验不符合要求无处理情况及结论;
c、防水材料无出厂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无处理就使用;
d、新型防水材料无法定鉴定证明和出厂合格证,无工艺要求,无性能指标,无质量标准无现场取样试验要求及记录。 2、基底(层)质量通病:
a、基底过湿或有明水,含水率不应大于9%;
32
b、基层不符合做防水层的要求;
c、基层本身强度不足或主体砼缺陷未做完处理,基层表面起砂、起皮、有裂缝,表面平整度差;
d、基层坡度不符设计要求;
e、基层的阴阳角、穿墙管根未按要求抹圆弧或抹钝角,抹圆弧度不符合要求;
f、变形缝处理不当、预埋件松动。
3、卷材、涂膜材料防水施工质量通病:
a、防水材料(卷材、胶结材料、涂料)无出厂合格证,所选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使用了不合格的进场防水材料;
b、进场材料未做取样试验,没有试验报告或试验报告不合格即用在工程上。 c、新型建筑防水材料未取得法定鉴定证明和出厂合格证,没有施工工艺要求和使用说明即开始施工。
d、未经试验室试配或不按试配配比进行施工;
e、铺贴方向及压接、搭接尺寸不足,不符合规范要求;
f、操作程序和操作温度、操作环境条件,不符合操作规程或工艺标准的要求;
g、卷材铺贴方法有误,不符合设计要求; h、卷材涂膜开裂、翘边、起鼓、皱折。 i、未按要求做附加层;
j、保护层施工时造成成品损坏;
k、细部的构造做法施工质量通病:穿墙管道封堵不严做法不当;变形缝、止水带使用的材料不符合要求,附加层做法不良,预埋件(管)未做附加层或衬垫不严或松动不牢。
4、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质量通病:
a、砂浆配合比、水灰比不当;
b、基层表面清理不净,未充分湿润;
c、刚性多层做法防水层抹压遍数、程序、时间间隔,各层厚度不对,未组织好各层连续施工,尽量不留施工缝,施工缝甩头与接槎不符合要求;
d、掺防水剂水泥砂浆,防水剂掺量不准,拌合不匀; e、阴阳角未做成圆弧或钝角; f、养护时间和温度不够。
七、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质量验评标准
地面工程的质量要求应符合《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的规定。
(二)楼面与地面工程监理的预控内容
1、使用的主要材料及半成品应有合格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都应根据设
33
计要求进行复试,取得合格等级。对材质要求较高的板块应进行厂家考察,对产品实行筛选。对木材则应注意控制含水率和颜色。材料进场后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不合格材料不能用于工程,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保管工作。
2、对铺装楼面、地面的基层进行质量验收。对基层的标高、坡度、表面清理、清扫、平整度均应对照图纸及已施工部位的相对关系进行校验,并通过承包单位做好必要的处理。
3、对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要进行技术交底,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单,并在必要时进行样板试验引路。 (三)楼面与地面工程监理质量控制要点 1、基层质量控制要点:
a、土基要审核土质,测定土质最佳干密度;施工要控制在最佳含水率下施工,要控制虚铺厚度,要确保分层压实,严禁大于50mm粒径的土块及冻土做回填。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巡视抽查和分层隐检。
b、素混凝土基层(垫层,找平层),施工前应控制配合比,施工时应留置试块,铺筑后要做好养护(至少3天)。
2、整体楼面、地面质量控制要点:
a、水泥应采用不低于325号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水泥,严禁使用土水泥,过期水泥或混凝土用不同品种、标号的水泥;砂子应用中砂或精砂,含泥量不大于3%,水泥砂浆稠度不大于3.5cm;混凝土用石子粒径不应大于15cm和面层厚度的2/5;按设计要求配制混凝土,坍落度不大于3cm。
b、要督促承包单位清理好底层、浇水湿润;铺设面层前应刷素水泥浆,且应随刷随铺,以防止空鼓。
c、要督促承包单位适时,按工艺要求压光。一般要求三遍成活。第二次压光应在终凝前进行。水泥地面压光后(一般为12小时后),进行洒水养护,连续养护的时间不应少于7昼夜,以防止起砂、不耐磨。 3、板块楼面、地面质量监理要点:
a、面层所用板块的品种、花色、质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对大理石和花岗岩板材的技术等级、光泽度和外观进行验收。地板块质量也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
b、督促承包单位组织人力,在铺设前,按设计要求,根据板块的颜色、花纹、图案纹理试拼,并编号;剔除有裂缝、掉角、翘曲、拱背或表面上有缺陷的板块。品种不同板块不应混杂使用。
c、为防止空鼓,基层应清理干净,充分湿润,在表面稍晾干后再进行铺设;铺设应用干硬性砂浆,水泥与砂子配比为1:(体积比)2;相应的砂浆强度为2Mpa,砂浆稠度为25—35mm。铺设前应在基层刷一层素灰(严禁一次铺砌成活)。 d、为了防止接缝不平,特别是在门口与楼道相接处出现接缝不平,监理工程师在图纸会审时就应审查和调整好标高。 (四)地面与楼面工程质量通病
34
1、混凝土垫层:
a、砂石级配太差,无试配,不做试块。
b、基层不先湿润,未预埋管线或予留槽,后剔后刨。 c、大开间混凝土垫层未分格或分格过大(不宜超过6m)。
d、表面不平,厚度不匀、不足,养护不好。
2、水泥楼、地面:
a、空鼓:
垫层(基层)清理不净,堵洞不好,管道保护不力,埋敷管固定不好,
未认真作验收。 垫层(特别是炉渣、陶粒混凝土垫层)强度不足或松散,抹地面若无措施,十有九空;
地面的基层湿润不够(特别是阳台、踢脚、门口地面更易忽视); 管根堵洞不实,夹杂物;后安管剔凿震坏;
素浆结合层撒灰面再洒水抹平代替刷素灰浆、效果不佳,也不均匀; 素浆结合层未随刷随抹,而是提前涂刷,抹面层时素浆结合层已干凝成为隔离层;
砂浆水灰比过大或基层局部有积水、影响砂浆强度及砂浆与基层粘结; 基层不平,面层厚薄不匀,过薄、过厚均易空裂;特别垫层上敷(埋)设管物,管顶标高过高,面层过薄顺管开裂; 门口、边角、管根处,面层薄,漏压; 冬施养护温度高,长期烘烤、早期脱水;
养护不好,上人上物过早,干下一工序过早,外力振动而空鼓。 b、裂缝:
水泥不合格(过期、安定性不好、标号太低); 砂子太细,含泥量太大;
水灰比大,配比不准,搅拌不匀;
垫层质量差,混凝土振捣不实,接槎不严,影响水泥地面; 面层施工缝和面层分格缝不对应; 基层不平,面层厚薄不匀;
地面填土、基土不实不匀,沉降变形影响地面; 楼板及沟盖板安装不坐灰,板翘头活动; 管道、埋件、地沟盖板顶标高过高;
面层压光干撒水泥面,洒水不匀使面层收缩不匀; 面积较大地面未留伸缩缝; 冬施烘烤,早期脱水;
温度变化大或风吹,水份蒸发太快; 养护不好;
砖混结构门口处,砖过高,抹面过薄。
35
c、超砂、麻面:
材料不合格(水泥标号低,过期;砂过细、含泥量大); 配比不当、不准、水灰比过大; 压光时机不当(过早或过晚);
压光撒干水泥面(未按要求洒1:1水泥砂子灰,且未洒匀)脱皮起砂; 养护不当,冬施烘烤早期脱水或早期受冻; 过早上人上物、上车破坏水泥硬膜; 地面层上和灰、卸砂浆。 d、地面泛水不符合要求:
土建与下水不配合,预埋地漏标高不准,土建施工前未复核;一般要求
厕浴间比走廊低20mm,以2%坡度坡到地漏则应再低30—40mm,地漏比周围地面还要低5mm,则地漏标高应比走廊低55—65mm,若防水层伸入地漏,则再加5mm,防水厚度,20mm水泥面层厚度,即地漏标高比走廊低80—90mm; 地面标高控制不准;
阳台地面不找坡,或外高内低,或泄水管埋高、翘头,水排不尽,或泄
水管埋低、管径小、被堵死。 e、破损、污染:
面层强度低;
保护无措施,如地面上拌灰、存灰,车锹硬器破坏面层; 清理不及或清理时破坏面层; 油、浆等污染;
工序安排及工程配合不当。 3、板块地面通病:
a、空鼓:
基层清理不净,湿润不好;
素浆涂刷不匀,或涂刷时间过长;或用先撒水泥面再洒水代替;
1:3水泥砂浆铺设过厚,未用干硬性水泥砂浆(宜手握成团,落地开
花);
板块背面浮浆未清刷,未用水浸湿凉干;
锤击不当,未锤实,或锤偏,板下浇浆太稀或不匀; 铺此块,垫木方搭在另一块上击振松已铺板块;
不养护、过早上人、上荷载(铺24小时应洒水养护);
灌缝不好(未先清净面层与缝隙,未分几次灌水泥浆,严禁洒水泥); b、板块接缝不平、不直,缝宽不匀:
板块外形(厚薄、宽窄、窜角、翘曲等)不规格、不选料、不预排; 标高尺寸弹线不一,到门口不交圈,出现错台; 不拉通线;
36
c、破损、划痕:
成品质量差;
搬运、存放、保管不当; 选料不精心;
成品保护差,在上面拌灰、推车、作业、堆料及硬物砸碰无复盖保护,
油浆污染不及时清理。 d、色块不挑选。
e、高级装饰地面不弹十字线分中、找方,房间内、房间与走廊无总体图案考虑,接缝不协调,过口碎块铺砌,分界位置不对; 4、大楼板地面通病:
a、接口处空鼓,裂缝; 后浇混凝土强度低; 未清理、湿润基层; 砂浆面层过薄;
砂浆层下无素灰粘结层; 不养护,保护差; b、相邻板高差大:
安装楼板时上口未调平; 缺复查调整工序; 板面翘曲不平。
c、水泥面层抹压不平不光,保护不好。 5、踢脚板通病:
a、空鼓:
基层清理不净;基层润湿不好;基层打底高底不足; 工序颠倒,水泥茬压白灰茬; 一次抹灰过厚;
冬施墙面挂霜成隔离层; b、上口开裂:
切割法施工时,切割时间不当,上口错动; 割后不压实、压光;
面层赶压过晚,造成面层与基层脱空; 砂浆太稀太软、或砂浆太厚、一次成活坠裂。
c、出墙过厚,厚薄不均,上口及阴阳角不捋光、捋平直,表面压光不好。 d、踢脚线上口不平直,室内外不交圈,立面不垂直,交角不垂直。 e、预制踢脚分块不匀,阳角不做八字缝。 f、竣工时表面污染,挂灰不清理。
g、基层不净即刷水泥浆、刷油,爆皮脱落。 6、踏步通病:
37
a、支模、预留量不当,装修后踏步高差超规范允许偏差。
b、成品保护差,踏步缺棱掉角。
c、楼梯邦、板底、踏步清理差,润湿差,不刷素灰粘结层,抹灰空裂。 d、踏步抹灰不弹斜坡线,高宽不一致。
e、踏步防滑条过高过平,长短不一,未用耐磨材料。 f、踢脚线与地面、休息平台交接不顺。
九、装饰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基本规定
1、装饰工程的质量要求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的规定。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 3、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4、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5、门窗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玻璃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规格应保证玻璃安装牢固。
6、特种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和各项性能要求。
7、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8、涂饰工程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涂饰应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二)抹灰工程的预控工作
1、抹灰工程进行之前结构工程必须经监理、建设等相关单位验收合格。 2、抹灰前应督促承包单位做好以下检查和修正:
a、检查门窗框位置是否正确,与墙连接是否牢固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分层嵌塞密实,木门要做好保护。
b、过梁、梁垫、圈架、组合柱及其他需抹面部分剔平、对砼蜂窝、麻面、露筋等处应剔到实处,做好修补。
38
c、管道穿越的墙洞、脚手眼、模板洞和楼板洞用相应的材料嵌实。 d、各种管道已安装完毕,电线管、消火栓箱、配线盒用纸堵严。
3、所采购和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已正式报验,色泽、质量,除应有产品合格证外,还应自检和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4、正式大面积抹灰前应先做样板间,经鉴定合格和确定施工方案后再安排正式施工,(在样板间基础上修订完善工艺做法,做好技术交底和技术培训)。 (三)抹灰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1、注意检查处理基层上的残余砂浆、灰尘,污垢和油渍应清理干净,“毛化处理”基层面必须充分淋水洇透(一般应在抹灰前一天进行,一天浇两遍,砖墙渗水深度达8—10mm)。
2、基层垂直度、平整度较差,抹灰厚度局部应分层衬平(每遍厚度宜为7—9mm); 3、注意巡视成活后的质量,及时发现不合格的部位联系处理,必要时书面提出修改意见;注意成品保护和湿润养护;
4、冬期施工时,不能在冻结的基层上施工(最好不做抹灰工程,)室外作业时砂浆温度亦不宜低于5℃,防止冻害发生。(为了防止受冻,砂浆内不宜掺入白灰膏)。
(四)一般抹灰工程质量通病 1、空裂、脱裂:
a、基层浮物或油污清理不净; b、基层不浇水湿泣;
c、未分层抹灰,一次抹灰层过厚,出现坠裂,前后抹灰层衔接过紧,底层砂浆产生松动;
d、各层抹灰配合比掌握不当,或灰浆品种不符合设计要求;
e、抹压工艺和方法不当产生坠裂;
f、变形缝处断开,开裂;
g、不同材质的基层抹灰未采取相应的防裂措施; h、大面积水泥砂浆灰不作分格或分格过大; i、抹灰后无养护措施,早期脱水,开裂脱落;
j、先抹白灰砂浆后做水泥踢脚,墙裙、门窗护角,白灰清理不净,水泥砂浆面层压在白灰上;
k、门窗框与墙体间不填塞水泥砂浆(或填塞过稀,干缩脱落,或填塞不实)造成门窗框松动,影响框边抹灰粘结质量;
l、墙体预埋木砖数量少或木砖松动造成门窗启闭震动使抹灰层脱落; m、消火栓,配电箱盒后抹灰无措施,造成抹灰开裂脱落;
n、120mm墙或加气块墙采用普通木砖(不用混凝土木砖)造成松动,抹灰空裂,脱落;
o、木砖处未采取有效措施,一次成活,抹灰空裂。 2、起泡、爆灰:
39
a、淋灰时间短,生石灰闷不透,不足15d,用于罩面时,不应少于30d。(灰浆内有未熟化颗粒);
b、磨细石灰粉未充分熟化(不足7d)。 3、抹纹、接槎明显:
a、压活遍数不够,交活软;
b、抹灰操作面过大,未能及时抹压,面层、底子灰槎未错开; c、面层不在分格处断槎。 4、抹灰表面不平,角不直不方:
a、贴饼冲筋不认真;
b、未用托线板找规矩;
c、抹门窗口未用方尺,做成喇叭口,扭斜口; d、不用阳角器、阴角器等工具捋压; e、底灰不平,造成面层厚薄软硬不一。 5、墙柱门洞口棱角损坏:
a、白灰墙面不做水泥护角;
b、水泥护角做法不对,未能做到宽≥50mm高≥2m;
c、先抹白灰砂浆底灰,后做水泥护角,或只做素灰小角,不牢固或水泥护角未做成暗角明线。
6、内抹灰不规矩、不利索:
a、内窗台高度不一致,出墙尺寸不一致;
b、洞口抹灰不平,不光滑,空裂;
c、电线盒、排烟口、孔洞不方正(或不圆不规矩);
d、管子后抹灰不平顺,甚至不抹灰,管子根堆灰不清理。 7、滴水线常见质量弊病:
a、女儿墙压顶下、窗过梁下、窗台下漏做滴水线,也不做鹰嘴; b、滴水线水平顺直,滴水槽深度、宽度均不足10mm; c、挑梁板底坡度太大,滴水线深度浅不能起作用; d、雨罩滴水线做到顶墙面,造成顺墙流水。 8、外窗台倒坡、吃口、空裂:
a、洞口高度太小,窗下未留做坡余量;
b、抹灰做法不对,吃口;未考虑拉通线找规矩因素造成吃口; c、清理基层不净,未洇水即铺浆;
d、基层上做坡未用豆石混凝土,造成砂浆太厚开裂; e、缺乏养护。 9、女儿墙抹灰弊病:
a、压顶坡向未朝向屋面;
b、女儿墙抹灰湿润基层不被重视,养护差,大量空鼓; c、女儿墙内皮在防水层上抹灰无措施,大量空鼓;
40
d、先做外檐,抹灰顶部不甩八字槎,或先做外挑檐压毡抹灰(或混凝土)顶部不甩不八字槎,造成直槎接缝,易开裂,易受冻起壳。
10、大角、窗口、过梁、窗套、分格线等线条不顺直,不一致:
a、不弹基准线,不拉通线; b、施工偏移过大,不易纠正; 11、雨罩,分户板,上下左右不顺直:
a、不拉通线;
b、与铁件安装位置不准; 12、阳台抹灰弊病:
a、基层湿润差,养护差,大量空裂,起皮;
b、抹灰找坡不认真,水流不进泄水管或泄水管被堵; 13、分格线不平,不整齐,线槽深度不一致、不平、不光:
a、不弹线,不拉通线,接槎不顺;
b、不用一致的分格条,或分格条变形; c、起条时间不当,起法不对,使线棱受损; d、缝底未用素水泥浆勾平溜光。
十、给排水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建筑给水工程施工监理的预控内容
1、审核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图纸的设计交底会 :
审核和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工程质量的要求。将设计图纸中影响施工进行、图纸划和工程质量等问题汇总记录形成文件。并及时组织设计交底会议,做好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等图纸预近代审核工作。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监理的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单
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方案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方案一经批准承包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不得擅自改动。必要时进行样板试验引路。 3、对分包单位的资质,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资格,特殊技术工种的上岗证要进行审核。
4、安装开始之前,应对土建工程的基面进行验收,对基面的外形尺寸、标高、坐标、坡度以及预留洞和预埋件要对照图纸进行核验。
5、工程上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及设备应经过监理工程师的认定。
a、使用的各种管材及管件,其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管壁厚薄均匀,内外壁光滑整洁,不得有伤残是、砂眼、裂纹,管材、管件应有出厂合格证; b、使用的各种配件、附件(如水表、消火栓、饮水器、喷头等)其规格要符合设计要求,要经过自来水公司、消防局等业务部门确认的证明,所使用的阀门其规格、型号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热水阀门应符合温度要求。阀门铸造规矩,表面光洁,无裂纹,开关灵活,关闭严密,填料密封完好无渗漏,手轮完好无损坏,要有出厂合格证。
c、阀门安装前,应作耐压强度试验。试验应以每批(同牌号、同规格、同
41
型号)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如有漏、裂不合格的应再抽查20%,仍有不合格的则则须逐个试验。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出厂规定的压力。
d、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必要时应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其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测手段,然后再确定订货单位。
e、所有设备,在安装前按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必要时还应由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6、在土建主体结构施工中,注意本专业须做的预埋件、预留洞施工配合与预控工作。
(二)建筑给水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控制要点
1、管道施工作业条件的控制要点:
a、埋地管道必须铺设在未经扰动的坚实土层,或铺设在按设计要求经夯实的松散土层上,管道及管道支撑或支墩不得铺设在冻土层和未经处理的被扰动过的松土上;沟槽内遇有块石要清除,扰动的土层要经过处理,防止管道产生不均匀沉陷造成质量事故,管道铺设的高程和座标要符合设计要求。
b、室外管道在雨季施工,应做好沟槽排水措施,不能产生积水泡槽问题,更应防止因地面雨水流放管沟内,造成漂管,使管口折裂事故。冬季室外管道施工,安装铸造铁管不应采用石棉水泥接口。埋地管道安装就绪,在沟槽回填之前,要做好管道试压隐蔽检查,填写“隐蔽验收记录“办好隐检手续。
c、暗装管道应在地下管沟未盖沟盖板和吊顶未封闭之前进行安装。管道试压和管道防腐保温工作全面完成验收后,才能允许盖沟盖板和封闭吊顶。 d、明装管道必须在本安装层土建结构顶板完成后进行,管道托架、吊卡件均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外型整齐。
e、立管安装应在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各层标高控制线要正确,暗装管道的竖井内,应把模板、杂物清除干净,并在防附落措施,层间管道井的封赤地千里要符合设计要求。
f、支管安装(包括安装明、暗支管)应在墙体砌筑完毕和装修之前进行。 2、干管安装控制要点:
a、给水镀锌管道安装:检查安装顺序(一般从总进入口开始操作),安装前检查管膛,安装后,检查管道直顺,并复核甩口的位置、方向、标高,所有管口要加装临时丝堵。
b、非镀锌碳素钢管安装:采用接口方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规程,管道方式 压后进行除锈涂漆防腐保温工作。
c、埋地管道在试压隐蔽验收后方准许回填。 3、立管安装;
a、立管明装:监理应检查安装后的管道垂直度,与墙壁的间距,预留甩口的高度和方向,截门安装向等是否正确。
b、立管暗装:管道井内立管安装的卡件宜在管道井口处设置型钢支撑,上
42
下吊线后安装卡件。安装暗埋在墙内的立管,应在土建砌墙预留管槽,安装固定管道后要核验甩口位置是否正确,甩口要加装临时丝堵。 4、支管安装:
支管的暗装与明装应首先核定支管高度、不同卫生器具的冷热水预留口高度和位置是否正确,再找平找正固定支管卡件,加好临时丝堵。热水支管应在冷水支管上方,支管预留口位置应为左热右冷。 5、管道试压、冲洗:
a、给水管道在隐蔽之前,应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浸泡和单项水压试验。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进行综合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时放净空气,充満水后加压,当压力升到试水压力后,进行渗漏检查,试水压力降压在允许范围内,即可办理验收手续。冬季管道试压环境,气温应在+5C以上,夏季管道试压环境应防止管道结露。
b、管道冲洗:管道在试压完成后即可做冲洗,应保证充足的冲洗流量,冲洗洁净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做好验收记录。 6、管道防腐和保温
a、管道防腐:给水管道防腐均按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所有型钢支架及施工中管道镀锌层破损处和外露丝扣要补刷防锈漆。
b、管道保温:明装或暗装的水管道保温目的是:防冻、防热损失和防管道结露,其材质及厚度均应严格按设计要求验收。 7、建筑给水附属设备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a、消火栓及消火栓箱体的检验应小奖章栓阀起闭灵活、关闭严密、密封填料好。
b、喷洒系统的报警阀、作用阀、控制阀、延迟器、水流指示器、水泵结合器等主要组件安装后,应进行系统验收。
c、报警阀应安装在明显和易操作排气装置地,其高度要符合规定,环境温度不低于+5。C。
d、水泵安装后应松果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水泵出口要设缓闭止回阀。泵体不得承受管道重量荷载。
e、高位水箱:若无特殊要求,应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就位,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安装,并做满水试验;满水试验合格后,要进行防腐验收。
f、冬季通、试水后,要督促包单位采取措施,防止管道冻裂。 8、成品保护:
a、安装好的管道不得做支撑或搭脚后板,不得踏压,其支托卡架不得作为其它用途的受力点;
b、管道在装修施工中加以保护,防止喷浆的灰浆液或其它的污染物污染管道;
c、截门的手轮及安装的水表、消火栓箱、报警阀配件等要注意保护,防止后序施工损坏和丢失,可在交工前统一装好;
43
。
d、给水管、消防系统施工完毕后,各部位的设备附件要有保护措施,防止碰动跑水。损坏内外装修的成品,喷洒头安装时也不得污染和损坏吊顶装修。 (三)、建筑给水工程施工质量通病 1、专业及工种间配合不当:
a、由于地面标高超偏或调整,有关项目未进行相应调整,造成管道预留口、器具、设备等的标高超偏;
b、有于砖、柱、垛尺寸调整或偏差,造成管道位移,管道;吃墙或影响门、窗扇启闭;
c、由于水、电专业设计配合不当,施工审图不细,造成管道、设备与电气开关插座等设施距离过近或重叠,影响安全和使用;
d、管道穿越楼板处,没用与楼板同标号的砼按正式工序进行堵洞,切断主筋后,未采效措施处理,有防水层地面,管洞周围,防水处理不好,造成渗漏;
e、竖向管井,未分层隔断,不符合消防要求;
f、防水层做完,后剔槽打洞,埋没管道及排水器;
g、地漏埋设未考虑而浴间与走廊地面高差,未考虑地面坡度,未考虑面层厚度,造成排水不入地漏,以及地面流水倒坡等影响地面及墙面的防水性能。 2、水、卫工种间的共性通病:
a、固定支架的位置、构造及固定做法不符合要求;
b、支、托、吊架规格、间距、标高不符要求;固定不牢、不平不正,与管道接触不好制作粗糙;
c、管道或支墩铺设在冻土或松土上,支墩砌筑不符合要求;
d、管道支、托、吊金属设备等未经除锈、防腐,即进行安装;或除锈、防腐、清理灰浆不彻底,防腐、面漆的遍数不够,及局部漏刷;
e、给排水、煤气等管道的相互位置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f、管道坡度超差,甚至倒坡,预留口不准,局部塌落或压弯;
g、管道连接存在的质量问题;焊接而采用焊接;焊口不平直,加强面不足,有烧穿、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丝接接头不规整,断丝多,丝扣外露超差,麻头不清;镀锌钢管的镀锌层被破坏;
h、法兰接头不平齐,垫料材质规格不符合要求,有时双层或多层垫; i、承插口或套管接口填料不符合要求,灰口不饱满密实、间隙偏差过大,甚至用水泥抹口;
j、水压试验、耐压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闭水和灌水试验问题;程序和方法不符合要求,结论不确切,签证不全、、试验部位不全,有漏试区段或系统;阀门安装前的产品质量未按规定取样或全数试验,有缺项、漏项;
k、主要材料、设备无出厂合格证,无进场检验手续。
3、给水管道安装通病:
a、消防与生活用水共用管道采用非镀锌碳素钢管,镀锌管道采用黑管件;
b、给水管道水流不畅,水质混浊,甚至堵塞;安装前不认真清膛,断口有
44
毛刺或缩口;水箱不及时加盖;溢水管直接接入污水管,造成水源污染;不按规定进行冲洗及通水试验。
c、直冲太便器,没有皮钱门或没装空气隔离器;
d、消火栓口朝向不对,标高位置不准,水龙带不按规定摆放,水龙带绑扎不符合要求;
c、冷热水管道或龙头,上下或左右位置颠倒。 (四)室内塑料排水管道安装预控内容
1、管材为硬质聚氯乙烯(UPNC)。所用粘接剂应是同一厂家配套产品,应与卫生洁具连接相适宜,并有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
2、管材内外表层应光滑,无气泡、裂纹、管壁厚薄均匀,色泽一致。直管段扰度不大于1%。管件造型应规矩、光滑、无毛刺,承口应有稍度,并与插口配套。3、其它材料:粘接剂、型钢、圆钢、卡件、螺栓、螺母、应复合规定。 4、暗设管道(包括设备层、竖井、吊顶内的管道)首先应核对各种管道的标高、坐标的排列有无矛盾、欲留孔洞、欲埋件已配合完成、土建模板已拆除。操作行清理干净,安装高度超过3.5应搭好架子。
5、埋没管道:应挖好槽沟,槽沟要平直,必须有坡度,沟底夯实。
6、室内明装管道要与结构进度相隔二层的条件下进行安装。室内地干线应弹好,粗装修抹灰工程已完成。安装场地无障碍物。
7、地下埋设管道应先用缧和回填至管上皮100mm,上覆过筛土,夯实时勿碰损管道。托吊管粘牢后再按水流方向找坡度,最后将欲留口封严和堵洞。 8、立管安装,首先按设计坐标要求,将洞口欲留。立管插入应先划好插入长度标记,然后涂上肥皂液,套上锁母及U型橡胶圈,安装时先将立将立管上端子上一层洞口内,垂直用力插入至标记为止(一般预留帐缩量为20-30mm)。 9、排水管道安装后,按规定要求必须进行闭水实验,合格后,撤云橡胶堵,封好扫除口。凡属隐蔽安装管道必须按分项工序进行,卫生洁具及设备安装后必须进行通水通球实验。
10、冬季施工进行粘接时,凝固时间为2-3mim。粘接场所应通风良好,远离明火。
(五)成品保护:
1、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将有管口封闭严密,防止杂物进入,造成管道堵塞。 2、安装完的管道应加强保护,尤其立管距地2以下时,应用木板捆绑保护。 3、严禁利用塑料管道作为脚手架的支点或安全带的拉点、吊顶的吊点。不允许明火烘烤塑料管,以防管道变形。
4、油漆粉刷前应将管道用纸包裹,以免污染管道。
十二、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监理预控措施
1、专业监理工程师首先应该熟悉电气安装工程设计图低及说明书,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全面了解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
45
2、电气安装施工企业的资格审查:从事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企业,其资格和能力,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的技术管理体系,并对安装质量负责,施工现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施工现场必须明确电气工程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安全,制定施工组织/管理措施、安全措施。
b、施工现场设电气技术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熟悉电气工程施工工艺和技术指标,对电气安装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c、施工现场设有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坚持三检制度,如实填写记录,资料齐全有效。
d、了解施工企业的业绩、信誉、人员素质及构成情况,进场后仍需进一步观察了解。
3、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器材的认定:
a、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审核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设备应有铭牌及安全认证。进口设备需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合格。
b、落实设备、器材订货时间、交货条件及附加技术条件。了解、掌握对重要设备的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安装工艺,必要时应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
c、设备、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其保管期限为1年及以下,应符合设备及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d、督促承包单位及时做好设备及器材进场后的检查,内容包括:
包装及密封良好,无缺损;
开箱清点并做,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按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需做试验的,应由有关部门进行试验;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 有合格的试验报告及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文
件。引进设备及拆、改建工程中使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旧设备、旧器材应首先满足或符合我国现行标准中的规定。
4、技术准备步骤及土建施工条件:
a、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电气专业人员的情况、联络方式、联络渠道、明确分工和权限,必要时在建设单位安排下与供电部门建立联系。
b、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孤审查,重点审查电气安装工程及施工正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除了进行文字审查以外,还应与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交谈,了解方案的真实性及可信程度。有针对性地制订监理措施。掌握具体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审查相关专业工序安排及衔接、交叉关系和预留部位、预埋件的保障手段和质量 施,及成品保护手段。
c、参加审核工程项日实施总进度计划,主要审查电气安装工程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需要,是否合理安排电气安装施工期,以及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及合理性。了解工程进安排,劳动力及机具体情况。
46
d、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是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施工用电要求确保安全可靠,准确计算施工用电负荷;合理分配负载;正确选用导线截面及开关整定值,用电器器具经检查合格后准许使用;
e、监理工程师组织土建与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中间验收,电气设备安装前土建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遗漏;
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
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所设计要求,预埋件牢固;
砼基础及支架达到允许的强度和刚度,其坐标位置、标高、外形尺寸、
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有关规定。设备支架焊接质量符合要求; 模板、施工设备及杂物清除干净,并有足够的安装用地,施工道路畅通; 基坑已回填夯实;
土建结构验收时电气施工人员应按内墙水平线、墙面线、按图查对核实
预留施工孔洞及预埋管路、箱盒。符合要求后将箱盒稳好。全部暗装电
气工程的管路安装完毕并将管路扫通,查对位置和管路是否符合设计要
求。
(二)、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要点
1、行持证上岗制度,电气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有相应的技术职务和有效合格的岗位操作证,并登记备案,监理工程师要掌握、了解、技术素质及流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落实电气安装施工条件,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方报来的各项工程及隐蔽工程报验单,以施工图纸和规范及工艺设计要求认真审查。问题、疑点、缺陷应及时处理,交代清楚,不得遗留到下道工序。
3、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控制工程洽商。发生设计、工艺、材料、设备变动都应先办理工程洽商再施工。各项手续以文字为凭,及进填写日志,掌握施工动态。
4、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落实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制度执行情况。 5、对供电系统、切换系统主要设备的安装调试,监理工程师要亲自监督校验,掌握详细的技术资料及真实情况。检查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做好记录。
6、对施工中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方法及代用器材,施工中必须修改的工艺及方案,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照原设计要求,进行审核,并取得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及有关业务部门的认可。
7、监理工程师要定期参加工地例会,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专业性协调会议,如加工订货划项会、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与总承包单位之间的划项会、专业性较强的分包单位进场协调会。
8、在承包单位质检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承包单位报验的部位进行隐蔽工
47
程验收。要及时全面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及检验记录。按实际进度及质量情况,按期填写进度表,工程质量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做好中间测试和收尾调试,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竣工图资料。
9、结合供用电条件,必要时可协助建设单位拟定相应的运行规章制度,为初送电试运行创造条件,顺利地转入工程保修阶段。
10、安装施工与其他专业施工配合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要在施工全过程中始终督促、检查、协调电气专业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快过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降低消耗。
a、基础施工阶段,督促土建专业施工人员按土建图注明的穿过基础的管线位置预留孔洞,电气专业人员配合土建施工。预留土建图中为注明的应预留孔洞及需埋入基 垫层的管线,接地装置。
b、结构施工阶段,督促电气专业人员与土建专业人员密切配合,对防雷设施及引下线的施工,对距地面1.8m处引出断链检查点,每三层设置一个均压带,均应提前备好预埋件,土建施工到位进及时埋入。
c、抹灰阶段:
促检查电气工程的箱、盒、管卡、套管是否齐全完好,不合格及时补救、
修理。 贴壁纸或喷浆前应检查轻体结构上箱、盒、管卡和预留孔位置及尺寸发现遗漏及时补救。 电气工程的管路、配电箱贴验面等应安装完毕,如与墙面不平或有缺口,
应及时补救。
箱、盒口要规矩平整,不允许留大喇叭口,应与墙面一致。 电气施工人员必须将箱、盒封堵(用纸或其他物)保护箱体,防止污染,
掉进异物。
d、喷浆及其后期阶段:
督促喷浆人员保护好接线盒、开关盒、插座盒、箱、盒,
喷浆后进行照明器个及面板的安装,操作时正确,保护土建成品,防止墙
面弄脏碰坏。 e、电气施工与土建配合时应掌握的几条线:
轴线,通过轴线计算出管、线、箱、盒的平面位置及相互关系。 水平线,一般为50线或1m线,电气器具以此位置定位。
墙面线,抹灰前土建冲筋确定墙面,电气施工应以此标准,调整各种盒及箱位置。 吊顶下皮线,精装修时,吊顶下皮线是调整安装嵌入式灯具及拉线开关,
接线盒位置的基准。
隔墙线及门中线,以此为据确定灯具,开关的位置。 (三)、电气安装工程常见质量通病 1、材质与试验检查方面:主要设备与材质不符要求
48
a、缺产品说明书及足以证明材质性能的出厂合格证;
b、缺设备进场后,使用前的产品型号、规格、外观检查及按规范规定项目的试验记录;
c、材料、设备未挥霍范和设计规定适用的场所使用; d、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手续不符合要求。 2、设备试验、调试记录、试运转记录的缺陷:
a、设备安装后,缺按国家设计规定的项目要求进行的单位(系统)试验,调试及运转记录。
b、试验、调试报告是由非主管部门认定的试验单位提供;
c、动力、照明等分项,未按层、段、区系统调试,甚至甩项、无记录; d、工程交接验收资料和文件不全。 3、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不符要求。
a、未按系统分子子线、分支线进行层、段、区绝缘电阻测试,或阻坑值不符合要求。
b、电气设备和防雷设施的接地装置及设计有要求的接地电阻测试报告,是由非主管部门认定的试验单位提供;
c、隐检不及时,缺漏项,重要问题交代不清,质量问题缺处理结果。 4、线路敷设通病:
a、一般管路敷设通病:
敷设于多尘及潮湿场所的电线管路,管口吸管子连接处未做防潮密封处
理;
电线管路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或经过建筑物基础时,未做补偿,未加
保护; 管路弯曲处有折皱、凹穴及裂缝等现象;弯扁度>管外径的10%;弯曲半径<规定值;
管路超过规定长度上限值时未加接线盒及补偿装置;
进入箱、盒的排管长短不一,排列不齐或不到位;
明配管路不平不直,排列不齐,固定点不符合规定,油漆污染; 管路与煤气、热力、蒸汽等管路平行或交叉敷设间距不符合要求时,未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暗敷设位置不当,不能保证足够保护层,或保护未用高标号水泥浆。 b、钢管敷设通病:
管内有铁屑毛刺,管口不齐、不平不光滑; 未按规定进行除锈防腐; 管连接方法不符合要求;
管与设备连接使用金属软管引入设备时未用接头、未做保护地线等; 配管与箱盒连接不焊跨接地线。或焊接长度不够。 c、吊顶内敷设时的通病:
49
管材不符合要求;
管路不须直,不牢固,在能进人的吊顶内有拦腰管,绊脚管; 对不能进入吊顶。灯头盒或接线盒深入顶棚太远或盒口反向; 吊顶内有明露导线,接线盒缺盖; 钢管敷设不符合要求。 5、配线工程通病:
a、导线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b、先穿线后配管,或边敷设边穿线;
c、穿线前未扫管、或扫除不净、管内有杂物; d、先穿线后装护口;
e、湿作业未完成提前穿线,而无防水防潮措施; f、垂直向上管口,穿线后未做封堵处理;
g、管内导线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超过管内总截面积40%; h、垂直导线超长时,未加固定卡子;
i、同一路导线未穿入同一管内,导线在管内有接头。 6、导线连接通病:
a、铜线连接未刷锡;
b、连接管。接线端子压膜的规格不符,连接不牢固,松动,脱落,顶丝压接前有断股,伤芯现象;
c、包缠绝缘带不匀,不严密,未达到原有绝缘强度;
d、机螺丝压接头时未用弹簧垫圈; e、剥皮损伤线芯,削线过长露线芯;
f、导线接头不在接线盒上(分线盒)内; g、导线穿配电箱金属孔无保护; 7、配电箱、盘通病:
a、箱体加工不符合要求;
不是经两部认可的定点厂生产的产品; 加工粗糙、质量不符合要求; 金属箱盒不先做防锈防腐处理;
用电焊,气焊开孔,不是一管一孔;
木箱、盘、劈裂,不按规定防腐,无通气孔,容量30A以上的木制盘面
未加装镀锌铁皮;
油漆未两面油漆,不美观; b、箱盒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
位置、标高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固定不牢,受力不均,箱盒与墙面不平正;
箱、盒口抹灰甩搓,不规整、不修抹,盖板盖不严; 箱后墙面抹灰无措施,空裂、脱落;
50
预埋箱盒稳装不牢不正,不平墙,偏移,深凹入墙;
消火栓箱内信号线无接线盒,或在箱后,不便检修; 壁柜内配电盘无防火隔热措施,箱盘及金属支架无接地。或无专用接点;
对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箱门,未做跨地线;
箱内配线有接头。盘内二次线用铝线;盘后配线未绑扎或不整齐;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为设零线端子板,且线径不符合要求; 盘内闸具未标明回路名称。 8、灯具安装通病:
a、灯具位置不符合要求;
楼板预埋灯位不在室中心;
有条格分块的吊顶,灯具、吊扇未按格块分均匀; 组灯具不成行、不成列,横不平、竖不直;
吊灯,,吊扇不垂直,不平正;双链吊不垂直、不平行; 灯具碰其他构筑物,对地距离不符合要求; b、灯具安装不符合要求;
灯具超过3公斤,未预埋构件;
超过3公斤的,或非定型大型的灯具,埋件无结构验算,软线吊灯限于
1公斤,无防玻璃罩下落伤人措施;
一般灯具使用木楔或粘接法固定,不可靠;
吊顶、固定灯具,无专设框架或未与主龙骨连接; 未使用镀锌螺丝,导线穿过金属孔无保护,灯相线反接; c、保护线安装不符合规定;
灯具地离地面低于2.4米时,金属外壳未做接地(接零); 进入吊顶内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未做接地(接零); 9、开关安装不符合要求;
a、开关不控制相线,搬把开关上下与开启方向不一;
b、安装位置不当,在门后或距门边较远,影响使用; c、安装位置与水源、煤气距离未达到规定要求; d、标高不一致,超允许偏差; e、露天或潮湿场所未用防水型开关。 10、插座安装通病:
a、住宅及儿童活动场所插座低于1.8米时未采用安全型插座; b、相、零、地线颠倒,压接位置不符合规定;
c、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用,插座标高不一致,超允许偏差; d、室内外及距水源较近插座未用防方防溅插座; e、浆活污染,螺丝脱扣。 11、防雷与接地通病:
a、接地体安装
51
埋设深度小于0.6米。位置、组数不符合设计要求;
接地体、接地线焊接倍数不够,焊接质量不好,未做防腐,材质不符合
要求。 b、防雷设施安装不符合要求:
避雷网(针)保护角不够,安装位置不当;接闪器与撑杆采用焊接,未
用卡子固定; 避雷线支点间距不当,遇沉降、变形缝未做补偿处理,未用镀锌钢材; 避雷线连接时焊接质量不好,焊接倍数不够,只焊单面,防锈防腐不当; 避雷线弯曲半径不符合规定,直线段不须直,引下埋线不做断接卡子,
或位置不当,保护方法不当;
与屋面突出金属构筑物未连接,或金属结构本身非焊接,未单引避雷线
或跨焊 连接头处理; 利用结构主筋作引下线时,只用单筋或非对双根角筋,且中途位置变换,
焊接质量不好,或不焊,结构上露出引上线截面不符合规定; 节日灯、彩灯沿避雷线平行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 地面以上,人触及部位避雷线防护措施不当;
在已有避雷装置保护角范围外的建筑物,未设避雷系统; d、接地(零线)安装不符合要求; 接地(零线)安装不符合要求;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接;
由于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电气装置,其非常带电的金属部分未做接地保护;
金属灯具距地2.4m以下时未接地;
地(零)线采取串联接法(特别是电气装置不单独接地时); 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系统、工作零线廉做保护零线时,其零线小于规
定值。 12、与其他专业的配合不协调的通病:
a、现浇结构中,暗敷管未能在钢筋绑扎后及时敷设,影响了土建进度;或土建只念进度,不适当按排电气施工时间造成漏敷或少数;
b、砖混结构中,应预埋的电线盒、管、漏埋或少埋;结构施工后剔凿打洞断筋使结构受损;
c、暗埋预埋及位置不当,给土建带来麻烦,土建不注意品保护,影响了电气施工质量,互相影响,互相牵制;
e、喷浆时,时器不加遮挡保护,造成污染,电工穿线时污染墙面;
f、设计不周,各专业联系不够,造成同一位置,电气管道与其他专业管道发生冲突。
5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