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措施项目
册 说 明
一、措施项目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二、本措施项目定额综合单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并结合四川省目前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三、措施项目费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所需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各专业通用项目内容包括:
1.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保护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保护环境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计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2.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 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4. 冬雨季施工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采取防寒保温或防雨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5.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6. 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7.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8.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9. 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四、措施项目费计算:
1. 本定额各专业通用的安全文明施工、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费用按规定费率计列,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用按措施项目定额计列。专业工程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等按定额说明、项目计列。
2. 措施项目定额中没有的项目,分别按A、B、C、D册的定额项目计列,A、B、C、D册定额中没有的项目,根据工程特点计算或按投标施工方案报价。
3.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其中,环境保护费按规定费率计取,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报价时应足额计取,即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 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 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
(2)在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时,对按规定应进行现场评价的工程,承包人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办理竣工结算,未经现场评价或承包人不能出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
出现本条1款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做补充。
五、措施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及费用计算方法见措施项目(一)、措施项目(二)。
措施项目(一)
序号 1.1 环境保护 安全文明施工 市政工程(不含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临时建筑工程 设施单独装饰工程 基本费 市政工程(不含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7 5 单独安装工程(含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 2.5 分部分项清单7.5 定额人工费 5 5 6.园林绿化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园路、园桥、亭廊等与其配套的工程。 7.土建维修改造工程按园林绿化工程费率标准执行,装饰、安装维修改造工程按单独装饰工程、单独安装工程费率标准执行。 8.对按规定可以不进行现场评价且未进行现场评价的工程,工程结算时,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按其基本费费率标准的120%收取。 1.2 夜间施工 分部分项清单2.5 定额人工费 1.3 二次搬运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 1.4 冬雨季施工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 1.5 1.6 1.7 1.8 1.9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施工排水 施工降水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按措施项目定额计算 按措施项目定额计算 按措施项目定额计算 根据工程特点计算或按投标施工方案报价 按措施项目定额计算 2 1.5 3.5 园林绿化工程 安全建筑工程 施工单独装饰工程 基本费 单独安装工程(含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 1.5 分部分项清单7.5 定额人工费 2.5 2.5 工程。 文明建筑工程 施工单独装饰工程 基本费 市政工程(不含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 2.5 单独安装工程(含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 项 目 名 称 计算基础 费率(%) 分部分项清单0.5 定额人工费 分部分项清单5.0 定额人工费 1.5 1.5 说 明 1.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 2.建筑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3.单独装饰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4.单独安装工程(含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5.市政工程(不含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
措施项目(二)
序 号 1 建 筑 工 程 2.1.1 2.1.2 2.1.3 2.1.4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脚手架 垂直运输机械 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 2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2.2.1 2.2.2 2.2.3 2.2.4 脚手架 垂直运输机械 室内空气污染测试 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 3 安 装 工 程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组装平台 设备、管道施工的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 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 焦炉施工大棚 焦炉烘炉、热态工程 管道安装后的充气保护措施 隧道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 现场施工围栏 格架式抱杆 4 市 政 工 程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4.10 2.4.11 轨道交通工程路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检测、监控、保护 根据工程特点计算或按投标施工方案报价 围堰 筑岛 施工围栏 便道 便桥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脚手架 驳岸块石清理 地下管线交叉处理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 按措施项目定额计算 按措施项目定额计算 按措施项目定额计算 按D.B道路工程定额项目计算 按措施项目定额计算 按措施项目定额计算 按措施项目定额计算 根据工程特点计算或按投标施工方案报价 根据工程特点计算或按投标施工方案报价 按措施项目市政工程定额说明规定计算 根据工程特点计算或按投标施工方案报价 根据工程特点计算或按投标施工方案报价 根据工程特点计算或按投标施工方案报价 根据工程特点计算或按投标施工方案报价 根据工程特点计算或按投标施工方案报价 根据工程特点计算或按投标施工方案报价 根据工程特点计算或按投标施工方案报价 根据工程特点计算或按投标施工方案报价 根据工程特点计算或按投标施工方案报价 按措施项目定额计算 按措施项目定额计算 按措施项目定额计算 按措施项目定额计算 按措施项目定额计算 按措施项目定额计算 按措施项目定额计算 按措施项目定额计算 项 目 名 称 计算说明
T.A 通用项目
说 明
一、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一)塔式起重机基础及施工电梯基础。
1.塔式起重机轨道式基础包括铺设和拆除的费用,轨道铺设以直线为准,如铺设为弧线时,弧线部分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2.固定式基础如需打桩时,其打桩费用按“A.建筑工程”桩基分部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3.本定额不包括轨道和枕木之间增加其他型钢或钢板的轨道、自升塔式起重机行走轨道和混凝土搅拌站的基础、不带配重的自升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施工电梯基础等。
(二)大型机械一次安拆费。
大型机械一次安拆费定额中已包括机械安装完毕后的试运转费用。 (三)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1.大型机械进场费定额是按≤25km编制的,进场或返回全程≤25km者,按“大型机械进场费”的相应定额执行,全程超过25km者,大型机械进出场的台班数量按实计算,台班单价按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
2.大型机械在施工完毕后,无后续工程使用,必须返回施工单位机械停放场(库)者,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可计算大型机械回程费;但在施工中途,施工机械需回库(场、站)修理者,不得计算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3.进场费定额内未包括回程费用,实际发生时按相应进场费项目执行。 4.进场费未包括架线费、过路费、过桥费、过渡费等,发生时按实计算。
5.松土机、除荆机、除根机、湿地推土机的场外运输费,按相应规格的履带式推土机计算。 6.拖式铲运机的进场费按相应规格的履带式推土机乘以系数1.1。 二、施工排水、降水
(一)小孔径深井降水指孔径≤300mm、井管≤150mm的降水。
(二)大孔径深井降水指孔径>300mm,井管(井笼)>150mm的降水。
(三)轻型井点降水系指在被降水建筑物基坑的四周设置许多较细井点管(支管),打入地下蓄水层内,井点管的上端与总管相连接,利用抽水设备将地下水位降低至地坑底以下。
(四)轻型井点每天降水费用是24小时的降水费用。
(五)成井用泥浆沉淀池、泥浆沟的挖砌以及泥浆运输费按“A.建筑工程”相应定额项目另行计算。
(六)排水用沉砂池、砖砌排水沟、混凝土排水管,按“A.建筑工程”、“C.市政工程”相应分部的定额项目计算。 (七)深井降水的潜水泵定额中仅包含机械费,不包含人工费和电费,每昼夜人工费用工按下表计算,其单价按定额技工单价计算每昼夜定额电费为:潜水泵额定功率×24小时×定额电价计算。
单个工地降水井数 每昼夜用工工日 1~10 3 11~20 6 21~30 9 31~40 12 41~50 15 51~60 18 T.A 通用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一)塔式起重机轨道式基础铺设按两轨中心线的实际铺设长度以“m”计算,固定式基础以“座”计算。 (二)大型机械一次安拆费,大型机械进场费均以“台·次”计算。 二、施工排水、降水
(一)深井降水钻孔分不同地层按设计钻孔深度以“m”计算。 (二)井管安装分混凝土井管、混凝土滤管以“m”计算。
(三)排水管道安装、拆除及摊销分不同管径按布设延长米乘以使用天数计算。 (四)深井降水抽水分不同出口口径按运转的降水井数乘以运转的天数计算。 (五)轻型井点安装拆除按井点深度以“m”计算。
(六)轻型井点降水按运转天数计算。
T.B 建筑工程
说 明
一、现浇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工程
(一)现浇混凝土模板是按组合钢模、木模、竹胶合板和目前施工技术、方法编制的,综合考虑不作调整。
(二)现浇混凝土梁、板,支模高度是按层高≤3.9m编制的,层高超过3.9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另按梁板支撑超高费项目计算。
(三)坡屋面模板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
(四)清水模板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5,材料与定额不同时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调整。 (五)别墅(独立别墅、连排别墅)各模板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2。 (六)异形柱模板适用于圆形柱、多边形柱模板。 (七)圈梁模板适用于叠合梁模板。 (八)异形梁模板适用于圆形梁模板。 (九)直形墙模板适用于电梯井壁模板。
(十)墙模板中的“对拉螺栓”用量以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重量,地下室墙按一次摊销进入材料费,地面以上墙按12次摊销进入材料费。
二、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
(一)预制构件的模板是分别按组合钢模、木模、混凝土地模综合编制的。 (二)预制构件项目适用范围:
1.预制梁模板适用于基础梁、楼梯斜梁、挑梁等。
2.预制异形柱模板适用于工字形柱、双肢柱和圆柱。 3.预制槽形板模板适用于槽形楼板、墙板、天沟板。
4.预制平板模板适用于不带肋的预制遮阳板、挑檐板、栏板。 5.预制花格模板适用于花格和阳台花栏杆(空花、刀片形)。
6.预制零星构件模板适用于烟囱、支撑、天窗侧板、上(下)档、垫头、压顶、扶手、窗台板、阳台隔板、壁龛、粪槽、池槽、雨水管、厨房壁柜、搁板、架空隔热板。
三、脚手架工程 (一)一般说明:
1.本定额综合脚手架和单项脚手架已综合考虑了斜道、上料平台、安全网,不再另行计算。
2.本定额是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其中包括提升架、单双排架)进行编制的,若实际采用木制、竹制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下列表系数:
综 合 脚 手 架
檐高≤24m的木制脚手架 0.74 单 项 脚 手 架
单排高度≤15m 木制外脚手架 双排高度≤24m外脚手架 木制 竹制 里脚手架 木制 竹制 木制满堂脚手架 基本层 增加层 竹制满堂脚手架 基本层 0.77 (二)综合脚手架:
1.凡能够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均按综合脚手架定额项目计算脚手架摊销费。
2.综合脚手架已综合考虑了砌筑、浇筑、吊装、抹灰、油漆、涂料等脚手架费用。满堂基础(独立柱基或设备基础投影面积超过20m2)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费用乘以50%计取,当使用泵送混凝土时则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乘以40%计取。
3.本定额的檐口高度系指檐口滴水高度,平屋顶系指屋面板底高度,凸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不计算檐高。
0.92 0.78 0.88 0.81 0.59 0.85 0.52 0.64 增加层 檐高≤24m的竹制脚手架 0.72 4.檐口高度>50m的综合脚手架中,外墙脚手架是按提升架综合的,实际施工不同时,不作调整。 (三)单项脚手架说明:
1.凡不能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但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搭设脚手架时,均按相应单项脚手架定额计算脚手架摊销费。
2.高层提升架项目已考虑了垂直封闭工料,不另计算。 四、垂直运输机械费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
1.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所承包的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费。除本定额有特殊规定外,其他垂直运输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拆费用已包括在台班单价中。
2.同一建筑物带有裙房者或檐高不同者,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分别套用不同檐高的定额项目。
3.同一檐高建筑物多种结构类型,按不同结构类型分别计算,分别计算后的建筑物檐高均以该建筑物总檐高为准。 4.檐高≤3.6m的单层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5.建筑物垂直运输项目,檐高≤20m和6层(包括地面以上层高>2.2m的技术层)的建筑,不分檐高和层数;超过6层的建筑物均以檐高为准。
6.砖混结构檐高≤25m垂直运输机械费项目是按卷扬机施工考虑的,若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时,乘以系数2.1,但“每增10m”子目不能再乘以系数2.1。
7.建筑物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出口间、水箱间、瞭望塔、排烟机房等不计檐高和层数,但要计算面积;平顶屋面有天沟的算至天沟板底,无天沟的算至屋面板底,多跨厂房或仓库按主跨划分。屋顶上的特殊构筑物(如葡萄架等)、女儿墙不计算面积和高度。
8.龙门吊应按卷扬机定额项目计算。
9.如果一个单位工程先后使用卷扬机和塔吊,应分别按使用卷扬机和塔吊的工期,采用加权平均方法,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10.如果一个单位工程卷扬机和塔吊同时使用,按使用塔吊定额项目执行,不能套用两个定额项目。 (二)构筑物垂直运输:
构筑物的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顶面高度为准。 五、吊装机械费
(一)金属结构工程及预制混凝土工程的吊装机械是按合理的施工方法,结合四川省现有的施工机械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的。
(二)吊装机械费项目中未包括修路及其发生的道木、钢板、钢轨等铺设和维修工料,发生时另行计算。
(三)单层房屋盖系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按相应的构件安装定额的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8,用塔式起重机、卷扬机时,不乘此系数。
(四)钢柱安装在混凝土柱上,其机械乘以系数1.43。 (五)高层建筑吊装费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65。 六、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
(一)单层建筑物檐高>20m、高层建筑物大于6层,均应按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超高施工增加费。
(二)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是指单层建筑物檐高>20m、多层建筑物大于6层的人工、机械降效、施工电梯使用费、安全措施增加费、通讯联络、建筑垃圾清理及排污费、高层加压水泵的台班费。
(三)超高施工增加费的垂直运输机械的机型已综合考虑,不论实际采用何种机械均不得换算。 (四)同一建筑物的不同檐高,应按不同高度的建筑面积分别计算超高施工增加费
T.B 建筑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工程
(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m2”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的分界规则与现浇混凝土构件工程量分界规则一致。
(三)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四)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与砖接触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五)构造柱外露面均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六)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挑檐、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
(七)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
(八)现浇混凝土台阶,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二、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
1.预制构件模板工程量均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m2”计算,地模综合考虑,不另计算。
2.预制板、水磨石构件模板上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三、脚手架工程
(一)综合脚手架计算规则:
1.综合脚手架应分单层、多层和不同檐高,按建筑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 2.满堂基础脚手架工程量按其底板面积计算。 (二)单项脚手架计算规则:
1.外脚手架、里脚手架均按所服务对象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砌砖工程高度≤1.35~3.6m者,按里脚手架计算。高度>3.6m者按外脚手架计算。独立砖柱高度≤3.6m者,按柱外围周长乘以实砌高度按里脚手架计算;高度>3.6m者,按柱外围周长加3.6m乘以实砌高度按单排脚手架计算;独立混凝土柱按柱外围周长加3.6m乘以浇筑高度按外脚手架计算。
3.砌石工程(包括砌块)高度超过1m时,按外脚手架计算。独立石柱高度≤3.6m者,按柱外围周长乘以实砌高度计算工程量;高度>3.6m者,按柱外围周长加3.6m乘以实砌高度计算工程量。
4.围墙高度从自然地坪至围墙顶计算,长度按墙中心线计算,不扣除门所占的面积,但门柱和独立门柱的砌筑脚手架不增加。
5.凡高度超过1.2m的室内外混凝土贮水(油)池、贮仓、设备基础以构筑物的外围周长乘以高度按外脚手架计算。池底按满堂基础脚手架计算。
6.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乘以搭设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7.悬空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垛、柱所占的面积。满堂脚手架高度从设计地坪至施工顶面计算,高度在4.5~5.2m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高度超过5.2m时,每增加0.6~1.2m,按增加一层计算,增加层的高度若在0.6m内时,舍去不计。
例如:设计地坪到施工顶面为9.2m,其增加层数为:(9.2-5.2)/1.2=3(层),余0.4m舍去不计。 四、垂直运输机械费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的面积均按本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二)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以“座”计算,超过规定高度时,再按每增加1m项目计算,其增加不足1m时,亦按1m计算。
五、吊装机械费 (一)金属结构:
1.钢屋架、钢网架、钢托架、钢桁架、钢柱、钢梁、钢构件等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钢柱工程量内。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并入钢管柱工程量内。 3.钢吊车梁上的制动梁、制动板、制动桁架、车档并入钢吊车梁工程量内。
(二)预制、预应力构件
1.预制柱、梁、屋架、檩、枋、椽、沟盖板、井盖板等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2.预制平板、槽形板、网架板、折线板、F形板、T形板、大型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尺寸300mm×300mm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3.预制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但应扣除空心踏步板空洞体积。 六、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
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的面积均按本定额“A.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T.C 装饰装修工程
说 明
一、垂直运输机械费:
(一)垂直运输机械费不包括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及安拆费。
(二)垂直运输高度:设计室外地坪以上部分指室外地坪至相应楼层、楼面高度,设计室外地坪以下部分指室外地坪至以下部分楼层、楼(地)面高度。
(三)檐高≤3.6m的单层建筑不计垂直运输费。
(四)带一层地下室的建筑物,若地下室垂直运输高度≤3.6m,则该地下室不计垂直运输机械费。 (五)连同土建一起施工的装饰工程,其垂直运输机械费不再单独计算。
二、凡多层建筑物层数超过六层,单层建筑物檐高(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高度)超过20m者,按超高部分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表系数,分别计取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
超高费内容包括:工人上下班降低工效及其引起的机械降效。 (一)多层建筑:
垂直运输高度(≤m) 系数(%)
(二)单层建筑物:
檐高(≤m) 系数(%) 三、成品保护费含成品保护的人工和材料。
四、脚手架按建筑工程脚手架相应定额项目:外脚手架乘以系数0.4,其余脚手架不变。
30 3.77 40 5.67 50 8.23 40 7.03 60 15.73 80 24.06 100 29.14 120 32.86 150 39.10 T.C 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多层建筑垂直运输费分别以不同的垂直运输高度按定额人工费计算。 二、单层建筑垂直运输费分别以不同的檐高按定额人工费计算。 三、成品保护费工程量按被保护工程的保护面积以“m2”计算。
T.D 市政工程
说 明
一、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按下表计算。
工 程 类 别 1.城区内新建的城市道路工程 2.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工程,在已通车的干道上修建的人行天桥工程 3.与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工程一起施工的给排水、燃气工程、路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0.05 计 算 基 础 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系 数 0.03 0.10 灯工程 4.在已通车的干道上修建的立交桥工程 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0.05 注:1.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包括因干扰造成的降效及专设的指挥交通的人员等增加的费用。 2.封闭施工的工程不收取干扰费。
3.厂区、生活区、专用道路不收取干扰费。 二、道路工程模板
(一)现浇及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按工具式钢模板、木模综合编制,包干使用不作调整。
(二)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按纵缝为平缝考虑,如设计为企口缝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01,锯材及铁件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三、桥涵护岸工程模板
(一)现浇及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按组合钢模、木模综合编制,包干使用不作调整。 (二)现浇弧形墙按直墙定额计算,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乘以系数1.4。
(三)现浇弧形梁、板按相应的梁和板定额项目计算,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乘以系数1.4。 (四)当空心板梁、箱梁的芯模无法拆除时,按无法拆除模板的构件工程量,每10m2增加锯材0.3m3。 四、市政管网工程模板
(一)现浇及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按组合钢模、木模等和目前施工技术、方法编制的,包干使用不作调整。 (二)现浇混凝土沟盖板定额中已包括支架,不另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沟、涵、渠道弧形墙按侧墙定额计算,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乘以系数1.4。 (四)现浇封闭式电缆隧道,其墙、盖按现浇混凝土沟模板相应定额材料乘以系数1.25。
(五)在构筑物工程中,现浇混凝土梁、板、墙的模板,支模高度是按3.6m考虑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另按“支模高度>3.6m,每增1m”的项目计算。
五、搭拆木垛、支架、万能杆件及单导梁、双导梁、跨墩门架
(一)现浇混凝土桥板、梁、拱涵未包括底模支架,支架的搭拆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二)支架定额中未包括支架基脚的地基处理,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三)满堂式钢支架、组拆万能杆件定额中只包括搭拆的费用,支架的使用费另行计算。
(四)单导梁、双导梁、跨墩门架安装构件工作内容还应包括:地箍埋设、拆除,扒杆、导梁、跨墩门架纵移、过墩,安全防护的装拆和移动、过墩。
(五)单导梁、双导梁、跨墩门架设备摊销费是按每吨每月90元并使用四个月编制的,如使用时间与使用摊销费不同时,允许调整。
(六)悬浇箱梁用的墩顶拐角门架执行高度≤9m的跨墩门架定额。 六、脚手架
(一)凡砖砌体高>1.35m,石砌体及混凝土工程高>1m均应计算脚手架。
(二)脚手架定额系综合考虑,斜道、上料平台、安全网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再另行计算。
(三)本措施项目是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进行编制的,若实际采用木制、竹制的,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下表系数。
单项脚手架
单排≤15m 木制 外脚手架 0.77 0.92 0.78 0.68 0.61 0.59 0.85 0.52 0.64 木制 双排≤24m 外手架 竹制 木制 竹制 基本层 增加层 基本层 增加层 简易脚手架 木制满堂脚手架 竹制满堂脚手架 七、围堰及筑岛
(一)围堰工程未包括施工期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发生时另行处理。
(二)围堰工程如超过50m范围以外的土方运输时,按土方工程定额中的相应增运距项目执行。
(三)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尼龙袋装土围堰时,允许按麻袋、尼龙袋的规格换算每100m3用量后,调整总的材料价差,但人工、机械和其他材料消耗仍按定额执行。
(四)深度≥3m时的竹笼围堰,需要打桩固定竹笼时,所发生的费用按签证处理。 八、现场施工围栏
施工围栏项目适用于封闭施工需要且实际搭设的临时围栏。当围栏需设基础时,另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九、便桥
(一)便桥分汽车便桥、人行便桥及钢板便桥,按批准的施工方案选用。 (二)钢板便桥仅供上口≤2m的直槽上使用。 (三)轨道铺设按批准的施工方案选用。 十、临时输电、输水管线
临时输电、输水管线定额,适用于施工组织设计需要且实际架设的临时输电线路和临时输水管线的城市干道工程。
T.D 市政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道路工程模板
现浇混凝土道路模板按设计道路混凝土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面积>0.3m2的各种占位面积。其他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m2”计算,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洞侧壁面积并入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二、桥涵护岸工程模板
楼梯模板按楼梯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其他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m2”计算,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三、市政管网工程模板
(一)混凝土模板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m2”计算,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二)设备基础螺栓套孔、踏步以“个”计算。
四、搭拆木垛、支架、万能杆件及单导梁、双导梁、跨墩门架
(一)桥梁支架按桥梁立面面积乘以(桥宽+2m)的空间体积计算,桥梁立面面积为桥梁净跨径乘以平均高度计算。 (二)满堂钢支架、万能杆件的使用费按使用工程量乘以使用费单价(t·天)计算,其中桥梁支架的使用工程量按每m3空间体积40kg计算(含扣件),万能杆件的使用工程量按每m3空间体积96kg计算,使用费单价(t·天)按《四川工程造价信息》执行,信息中没有的,由发、承包双方签证计算。
(三)拱盔按起拱线上弓形立面积乘以(桥宽+2m)的空间体积计算。
(四)单导梁、双导梁、跨墩门架按搭拆的设备重量以“t”计算,但设备重量不包括列入材料部分的铁丝、钢丝绳、道钉、铁件等。
五、脚手架
(一)脚手架按构筑物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穿过构筑物的孔洞、过道等面积均不扣除,高度由构筑物基础顶算至构筑物顶。
(二)非独立构筑物(如堡坎、护坡、沟墙等),按实砌长度乘以实砌高度以“m2”计算。高度>3.50m者,执行单排脚手架项目;高度≤3.50m者,执行简易脚手架项目。
(三)独立构筑物(如桥墩、现浇混凝土检查井、沉井及给排水构筑物中的混凝土井、池等)执行双排脚手架项目。高度≤3.60m者,按构筑物底面外周长乘以实砌高度以“m2”计算;高度>3.60m者,按构筑物底面外周长加3.60m乘以实砌高度以“m2”计算。
(四)给排水构筑物中有隔墙需搭设脚手架的,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并执行相应的措施项目。
(五)砖砌窨井深度>1.50m者,按简易脚手架项目的二分之一计算脚手架费用,其工程量按窨井外周长乘以井深以“m2”计算,井深从井底计算至井盖顶。
(六)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七)浇筑大面积的钢筋混凝土池底需搭设脚手架时,按满堂脚手架的三分之一计算。
(八)人行天桥、立交桥、地下通道的顶面装修高度>4.50m时,按满堂脚手架的二分之一计算。 六、围堰及筑岛
(一)土、石、草袋围堰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长度以“m3”计算。
(二)竹笼围堰按不同的高度分别按围堰的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高度按施工期内最高临水面加0.50m计算。 七、现场施工围栏
施工围栏按实搭栏板面积以“m2”计算。 八、便桥
(一)施工便桥按“座”计算。
(二)轨道铺设按铺设长度以“m”计算。 九、临时输电、输水管线
临时输电、输水管线长度,按主干线的长度计算。道路、排水工程不得重复计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