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xx公司突发环境信息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信息的能力,做好环境信息发布工作,控制、减轻或消除负面影响,维护公司形象, 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见附件 1)
1.3 突发环境信息分级
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参照公司风险评估标准, 具体分类如下:
(一)Ⅰ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关于公司环境保护方面的负面消息被xx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专项调查,引起媒体连续报道,企业因此出现资金借贷和回收、行政许可被暂停或吊销、资产被质押、大量索偿等;
(二) Ⅱ级(重大)突发事件: 是指关于公司环境保护方面的负面消息, 被媒体持续报道,受到行业或监管机构关注、调查,在行业范围内造成较大不良影响,或被省政府部门或集团公司要求报告,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不良影响;
(三)Ⅲ级(较大)突发事件:是指关于公司环境保护方面的负面消息在县市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轻微损害;
(四)Ⅳ级(一般)突发事件:是指关于公司环境保护方面的负面消息在企业内部流传,企业声誉没有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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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各板块事业部(以下简称板块)以及各实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1.5 突发环境信息发布原则
(1) 科学公正,减少危害。把维护公司品牌形象作为首要任务,运用科学方
法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信息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品牌形象带来的负面影响;
(2)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
应对突发环境信息发布的各项准备工作;
(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
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
(4)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企业与地方相关部门加强
联系,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环境信息管理机制。
1.6 部门及职责
1.6.1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是公司突发环境信息发布和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
必要时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决定建立新闻组。
(1)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信息发布及应对管理机制; (2) 全面负责环境信息发布工作; (3) 审定重大环境信息发布稿件;
(4) 负责提供环境信息监测、预警、应对和发布的有关资源。
1.6.2 新闻发言人
新闻发言人是公司环境信息发布工作的指定人,其主要职责为:
(1) 协调、指导环境信息发布策划、组织、实施; (2) 审核环境信息发布活动方案、稿件和答问口径;
(3) 代表公司对外发布环境信息、评论、声明和其他有关环境的重要信息。
1.6.3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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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及时有效合规的环境信息搜集、处理、研判、反馈
和决策制度;
(2) 负责公司突发环境信息监测、跟踪和发布;
(3) 负责监测、收集、分析、评估政府网站、媒体公开的环境信息; (4) 负责接收公司、板块、企业和有关人员环境信息的报告; (5) 负责向公司领导报告,向公司、板块安委办通报; (6) 负责组织环保及相关部门对环境信息进行评估;
(7) 负责策划、筹备、组织、实施环境信息发布,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发布
方案,起草发布稿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环境信息发布活动;
(8) 负责与媒体沟通,开展媒体公关;
(9) 评估环境信息发布活动效果,向公司党组和新闻发言人提交评估报告,提
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10) 负责编制环境信息发布活动相关费用计划; (11) 按授权开展网站发言、网络评论。
1.6.4 安全环保健康部
(1) 负责监测、收集、分析、评估政府网站、媒体公开的环境信息; (2) 负责接收公司、板块、企业和有关人员环境信息报告;
(3) 负责向部门、公司领导报告,向新闻中心、板块等有关部门通报; (4) 负责省级以上政府网站、媒体公开环境信息的调查; (5) 负责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
(6) 配合新闻中心拟定环境信息发布稿件; (7) 负责编制公司临时环境报告;
(8) 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板块和企业公开环境信息和临时环境报告; (9) 负责在公司总部环境信访、上访、投诉的接待和处理。
1.6.5 信息化管理部
(1) 负责环境信息发布和媒体有关的通讯畅通;
(2) 负责在公司网站建立环境信息平台,协助环保部门公开环境信息; (3) 负责网络评论的通讯畅通和信息安全。
1.6.6 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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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落实环境信息发布相关费用计划。 1.6.7 审计部
负责收集审计部门公开或通报公司的环境信息。 1.6.8 法律部
负责环境信息发布和媒体有关的法律事务。 1.6.9 公司其他部门
负责收集、报告环境信息,依要求配合、参与、参加环境信息发布活动。 1.6.10 板块职责
(1) 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发布、披露和舆情监测管理制度; (2) 负责建立并维护本单位环境信息发布工作队伍;
(3) 负责监测、收集、分析、评估政府网站、媒体公开的环境信息; (4) 负责接收有关企业环境信息报告,向板块领导、公司新闻中心和公司
安委办报告;
(5) 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
(6) 负责或参与省级政府网站、媒体公开环境信息的调查; (7) 负责与媒体沟通和媒体公关; (8) 负责配合新闻中心发布环境信息;
(9)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10) 负责在板块环境信访、上访、投诉的接待和处理。
1.6.11 企业职责
(1) 建立所在单位环境信息发布、公开和舆情监测应急管理制度; (2) 建立并维护本单位环境信息发布工作队伍;
(3) 负责监测、收集、分析和评估政府网站、媒体公开的环境信息和舆情
监测信息;
(4) 负责接收本企业环境信息的报告,向板块、公司安委办和新闻中心报告; (5) 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 (6) 负责与媒体沟通,开展媒体公关; (7) 负责或配合政府部门、公司和板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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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建立健全本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9) 负责本企业环境信访、上访、投诉的接待和处理。
2 风险分析
公司所属实体企业从事矿山开采、氧化铝、电解铝、铜铝加工等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治理不达标或管理不到位可能公开环保等部门强制和自愿)损境行政处罚处罚),以高额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经媒体报道在全国或行业范围内对公司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2.1 风险类型 2.1.1 政府部门通报
政府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违法企业名单或通报、报道企业违法行为。
2.1.2 媒体报道或曝光
企业因环境违法被xx媒体或各大门户网站报道或曝光。
3 应急响应 3.1 信息报告
企业获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因环境违法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环境处罚、通报, 被媒体曝光等环境信息后,宣传部门应及时报告公司新闻中心,企业环保管理部 门在 1 小时内报告板块安委办、公司安委办。新闻中心核实后及时报告负责人, 板块安委办经核实后及时报告板块、公司安委办主任。
当发生重大(Ⅱ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受到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重大环境处罚,被xx媒体、国家部委网站通报或各大门户网站曝光,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在 1 小时内向公司和板块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报告,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同时向公司和板块安委办报告,企业宣传部门及时向公司新闻中心报告,板块安委办接到报告后,安委办主任负责组织对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将核实情况报送公司安委办主任,新闻中心负责对报道进行核实,公司安委办主任及时报公司安委会主任和副主任。
3.1.2 信息报告内容
事发单位、发生时间、违法情形、违反法律条款,处罚种类、改正期限、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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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的部委或政府环保部门、报道曝光的网站或媒体、媒体舆情以及环保部门对企业要求等信息。
信息上报流程图见附件 3。联系电话见附件 4。 3.2 信息评估
新闻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处罚或通报报道信息进行核实,对媒体报道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并对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后果或风险进行评估,确定评估结果。
3.2.1 评估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级别、人员伤害情况、环境生态影响范围和程度,采取的应急措施、进展和效果,环境违法情形、行政处罚种类、改正期限,通报的部门、网站或媒体,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化解建议、是否需要发布环境信息、由政府部门发布还是由公司发布等。
3.3 应对措施
(1) 省及以上环保部门给予环境处罚,启动《环境行政处罚处置事件应急预
案》。
(2) 由xx媒体、政府网站和主流媒体负面报道,新闻中心要密切关注事态
发展,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保持与媒体的紧密沟通,及时向媒体说明公司采取的应急措施、进展、效果或履行处罚情况,以获得媒体的理解和支持,避免媒体持续报道,削除或减少负面影响。
(3) 加强与国家环保有关部门信息沟通,报告企业采取的应急措施、进展、效
果,履行行政处罚进展情况,了解对企业的要求,并及时执行。
(4) 环境信息发布。环境事件发生或受到重大环境处罚,企业应急指挥部
新闻组应立即与所在地政府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协调政府宣传部门出面统一对外发布事件信息。并立即完成新闻发布稿,经公司新闻发言人审核,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副总指挥审定后,由企业报所在地或上级政府宣传部门。
新闻中心统一负责公司环境信息发布,确定信息发布内容和形式,公司、板块对外信息发布由新闻发言人负责,公司、板块和企业其他部门、人员不得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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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对外发布。
(5) 按有关规定发布临时环境报告。当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受到
重大环境处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应当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在知悉处罚决定后一天内,将披露环境信息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媒体发布临时环境报告。(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国家环保部征求意见稿)在环保部网站、中国环境报、公司网站同时发布临时环境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临时环境报告内容:发生时间、地点、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事件人员伤害、环境影响和生态影响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效果等内容。
上市公司因受重大环境处罚临时环境报告内容:违法情形、违反的法律条款、处罚时间、处罚具体内容、整改方案及进度。
3.4 发布方案拟定、申请与批准
新闻中心要根据评估结果,负责召集有关部门拟订突发环境信息发布方案, 起草环境信息发布稿件,统一报道和答问口径,经新闻中心审核后,组织相关单位向公司分管领导提请发布方案。其中重大(Ⅱ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环境处罚的稿件必须报公司分管环保的领导审定。
3.5 发布实施
政府部门统一发布环境信息时,公司、板块和企业配合实施发布。 公司负责环境信息发布时,信息发布方案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在公司新闻中心指导下组织实施。
3.6 总结评估
新闻中心要于发布活动结束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分管领导递交活动评估报告。 3.7 调查
(1) 由xx媒体、国家部委网站通报或各大门户网站报道曝光的内部调查处
理,由公司安委办委派调查组进行调查,板块、企业有关部门配合,调查组编制调查报告,经公司安委办主任初审,公司安委会分管环保主任审定后,调查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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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由省级政府网站、省内主要媒体通报的内部调查处理,由所属板块安
委办委派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企业有关部门配合。调查组编制调查报告,经板块安委办主任初审,报板块安委会分管环保领导审定后,调查工作结束。并将调查报告报送公司安委办备案;
(3) 由市(县)级政府通报的内部调查处理,由企业安委会负责组织进行
调查。调查组编制调查报告,经企业安委会分管环保领导审核,安委会主任审定后,调查工作结束,并报板块安委办备案。
当发生重大(Ⅱ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被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给予的重大环境处罚或国家部委通报的调查,新闻发布组要及时将媒体舆情报新闻中心负责人。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内中要有舆情专节。
4 预防
4.1 重视采访和暗访
对于有媒体参加的环保检查或有媒体记者现场采访或暗访时,企业环保负责人要组织并全程参加接待、陪同和汇报。企业要做好配合与服务,统一口径、专人答问。采访后企业要跟踪了解、评估采访情况,可能被通报或曝光时,应及时采取预防和改正措施,并将采访情况及时报告公司新闻中心,板块、公司安委办。
4.2 加强与媒体沟通
企业和新闻中心要及时与媒体沟通,及时说明企业有关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以获媒体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协调企业与媒体的需求与价值取向,达到企业的传播目标和媒体信息报道的需求。
4.3 加强与环保部门沟通
企业要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相关采访、信访等有关信息和对企业的要求,及时报告企业所采取的防治措施或方案,以获对企业的支持等。
4.4 加强与行业和企业的沟通
公司、板块和企业要及时关注被通报、报道或曝光的行业企业的情况,及时沟通,相互提醒,并对照检查,有效预防。
4.5 及时化解信访、上访、投诉和举报
公司、板块和企业要及时化解信访、上访、投诉和举报,预防被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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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曝光。
4.6 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信息公开 5 奖罚与责任追究
公司对在突发环境信息发布和媒体应对工作中应对及时、妥当,表现优秀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
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行政处罚或环境违法行为的通报、报道或曝光,发布或公开环境信息,不得在媒体上披露环境信息。否则,视情节和危害后果,依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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