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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的

来源:一二三四网


关于印发《镇江市财政评审操作规程》的

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标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质量,依照《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增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和审计监督的意见》(镇政发[2021]82号)和《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暂行方法》(镇财评审[2021]1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镇江市财政评审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循执行。

镇江市财政局 2021年2月1日

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标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质量,依照《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增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和审计监督的意见》(镇政发[2012]82号)和《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暂行方法》(镇财评审[2021]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标准政府投资项目的预(概)算、决(结)算和专项资金的投资评审。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具体工作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承担。

第三条 评审中心在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时,应当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客观性、效益性的原那么,并对评审结论负责。

第四条 项目评审依据:

(一)国家、省、市有关政府投资项目打算、财政预算及大体建设财务、会计和工程建设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国家主管部门及地址有关部门公布的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标准。

(三)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市场价钱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其他有关的市场信息。

(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批复文件,项目设计、招投标、合同及施工治理等文件。

(五)项目评审所需的其他有关依据。 第五条 项目评审打算:

列入部门预算(含专项资金)的项目,市财政局各相关处室提出本处室评审要求,评审中心报局领导同意,由评审中心负责实施评审。

列入市政府年度建设打算的项目,项目建设主体在建设打算确信后,应将建设打算通知评审中心,评审中心报市财政局领导审批,由评审中心负责实施评审。

第六条 项目评审流程:

(一)评审中心依照项目建设主体提交的评审申请书(详见附件1)、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提供的评审告知书(详见附件2),了解被评审项目的大体情形,制定项目评审方案。

(二)依照《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专家库和协审单位库治理方法(试行)》,采取抽签方式确信协审单位并指定评审人员,成立协审单位评审小组。

(三)协审单位评审小组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评审所必需的资料清单,查阅并熟悉有关项目的评审依据,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协审单位评审小组进行建设项目现场勘探,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大体情形。项目实施全进程跟踪评审的,协审单位评审小组应按期参加基建工程例会,对项目实施进程中变更的现场监理签证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五)协审单位评审小组依照有关标准、定额、规定逐项进行评审。对评审进程中发觉的问题,应及时向评审中心反映并与项目

建设单位进行沟通、核实,重要证据应当书面取证。必要时开展对外调查,对项目相关情形的真实性作进一步核实。

(六)协审单位评审小组依照评审情形形成书面初步评审意见送评审中心。

(七)评审中心对评审意见进行审查复核,形成评审结论。 (八)评审中心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财政投资评审结论,与项目建设单位互换意见(详见附件3),并由项目建设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反馈意见,依照评审结论和反馈意见,形成评审报告;假设项目建设单位未能在规按时刻内签署意见或不签署意见的,视为同意,评审中心应在评审报告中对项目建设单位不签署意见的缘故作出详细说明。如项目建设单位有异议的,由市财政局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复审。

(九)及时整理评审工作草稿、附件,查对取证记录和有关资料,将完整的项目评审资料记录归档,成立评审项目档案。

第七条 评审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评审见面会。见面会由评审中心主持召开,财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协审单位评审小组成员、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建设单位财务负责人参加,必要时要求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负责人参加。

评审见面会内容与要求: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出示评审通知书(详见附件4),提出评审具体要求,明确评审纪律及项目建设各方应当履行的义务。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协审单位评审小组介绍建设

项目实施情形,并指定评审期间工程、财务联系人各一名。

(二)现场踏勘。协审单位评审小组应依照评审方案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形开展评审工作。现场踏勘时应做好工程图(音)像资料搜集及相关情形记录。

现场踏勘应重点解决以下问题:施工图与施工现场之间的相关情形是不是一致;现场隐蔽签证与施工现场之间的相关情形是不是一致;完工图与施工现场之间的相关情形是不是一致。

(三)评审工作草稿。评审工作草稿是评审人员在评审工作中形成的与评审事项有关的工作记录及取证资料。评审人员在实施评审时,应编制工程量计算书、预算书等评审工作草稿,应付评审事项及存在的问题,依照取证资料的性质,以一事一稿的方式编制评审工作草稿。评审工作草稿应当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层次清楚、笔迹清楚、用词适当、格式标准。

第八条 评审人员要求:

(一)项目评审应配备与项目实际相匹配的评审专家或协审单位,协审单位应配置项目评审技术负责人、专职复核人员。

(二)评审人员应当具有必然政治素养、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对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评审应依照专业特点组织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参加。

(三)评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保证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对保密项目的评审,评审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九条 协审单位在开展评审工作时,应依照各时期财政评审工作要点(详见附件5)实施,并由相关评审技术负责人、专职复核人员严格遵循三级复核制度(详见附件6)进行复核。

第十条 为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对同一项目不同时期的评审,采取由协审单位交叉审查方法。

第十一条 评审报告分为项目预(概)算评审报告、项目跟踪评审报告、项目结算评审报告、项目完工决算评审报告。

专项资金评审,应依照专项资金的不同要求和特点,参照项目评审报告的一样格式形成评审报告。

第十二条 项目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由封面、正文和附件组成。

(一)封面(详见附件7):封面第一页由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名称、评审时刻、评审报告编号及出具时刻(加盖公章)组成;封面第二页由评审(稽核)人员情形、协审单位领导签字、单位公章等组成。

(二)评审报告的正文一样由以下部份组成:

1、项目概况。项目批复情形、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情形,投资总额及来源,设计、施工、监理等情形进行说明(详见附件8)。

二、评审范围。对项目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范围。

3、评审依据。列明所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所采纳的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标准,有关市场价钱信息、项目立项、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等批准文件,和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及施工治理等文件。

4、评审意见。项目预算评审对报审金额和批复概算或调整概算进行比较,分析说明审减(增)缘故;项目完工决算评审对预算批复金额与决(结)算报审金额进行比较,分析说明审减(增)缘故。

5、重要事项说明。对项目评审中发觉或有异议的重要事项,作重点说明。

六、问题及建议。对项目评审中发觉的要紧问题做客观说明并提出建议。

7、评审报告日期。评审报告日期是评审结论确信并经评审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的日期。

(三)附件要紧包括:项目立项等重要批复文件资料;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等汇总报表或明细表,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 评审报告的质量操纵:

(一)评审报告应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评审情形和结果,对评审中发觉的问题,要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发觉重大问题,要作重点说明。

(二)评审报告须履行签批手续,评审中心、市财政局有关业务处室、局领导别离签署意见(详见附件9)。

(三)评审报告应按统一格式打印、装订、签章,评审报告连

同相关的审核工作草稿等评审资料应及时完整归档。

第十四条 项目评审档案治理是指对评审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及数据信息的汇总处置,项目评审档案包括纸质和电子档案。

第十五条 评审中心应当做立财政投资评审档案。及时搜集、整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草稿,将项目投资评审的资料归档。应归入项目评审档案的文件材料包括:

(一)立项性文件材料。包括评审通知、评审工作方案等。 (二)证明性文件材料。包括评审证据、评审工作草稿等。 (三)结论性文件材料。包括评审报告、三级复核意见、评审结论表、财政部门对评审报告的批复文件等。

(四)其他备查文件材料。其他资料包括:评审记录表、补充资料通知、评审复核审批表、踏勘记录、会议记要;被评审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实施情形书面材料、资料交接明细表、建设项目总投资情形表;被评审单位出具的书面说明材料等。

第十六条 项目评审档案保留期限为10年,特殊评审项目档案的保管时刻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程由镇江市财政局负责修订和说明。 第十八条 本规程自2021年3月1日起试行。 附件:1、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申请书

2、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告知书

3、《镇江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结论》征求意见书 4、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项目通知书

5、财政评审工作要点 6、项目评审的三级复核

7、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报告(封面) 8、评审项目概况表

9、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报告签批表

附件1:

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申请书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依照《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暂行方法》,特申请你单位组织项目投资评审。 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安费用(万元) 项目总投资(万元) 资金来源 联系人 评审内容 评审范围及 具体要求 评审时间 业务处室 电 话 □概算评审 □预算评审 □全过程跟踪评审 □结算评审 □决算评审 □其他(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财 政 局 局领导意见 注: 1.本申请书一式二份,评审中心、建设单位各存一份。 2.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时须提供项目前期立项相关文件。 附件2:

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告知书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依照《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暂行方法》,特告知你单位组织项目投资评审。 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安费用(亿元) 项目总投资(万元) 资金来源 联系人 评审内容 评审范围及 具体要求 评审时间 业务处室 财 政 局 局领导意见 电 话 □概算评审 □预算评审 □全过程跟踪评审 □结算评审 □决算评审 □其他(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告知书一式三份,财政业务处室、评审中心、建设单位各存一份。

附件3:

《镇江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结论》征求意见书

————————:

现将评审组对贵单位《镇江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结论》送给你们,请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后,送评审组。超期未复,那么视同认可。

特此函告。

附:《镇江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结论》

评审组组长

年 月 日

《镇江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结论》送达回执

送达人签名或盖章 送达地点 送达时间 受送达人单位名称 受送达人或代收人签字 收到日期 备注 附件4:

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项目通知书

XXXXXXXXX:

依照你单位申请(财政部门安排),现决定对你单位实施的XXXXXXXXXX项目实施财政投资评审,评审内容为概算、预算、结算、决算、项目跟踪。请你单位依照《镇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暂行方法>的通知》(镇财评审[2021]1号)文件规定,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请与配合。

依照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增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和审计监督的意见》(镇政发[2021]82号)文件的规定,你单位不得再自行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对已承接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项目的预(概)算、造价咨询和完工决算的审计,不然发生的审计费用不得列入项目建设本钱,不得作为完工决算的依据。

特此通知。

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年 月 日

附件5:

财政评审工作要点

一、概算评审

(一)概算是不是操纵在立项批准的投资估算范围内,项目初步设计所涉及的建设规模、利用功能、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是不是在立项批准的范围内,设计概算所列项目是不是完整,是不是与设计要求相符,有无漏列项目、预留缺口,项目前期费用是不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初步设计是不是进行了方案比选和优化设计。 (三)工程量的计算、定额的套用和换算和取费标准是不是准确合理,材料价钱是不是与现行市场价钱接近。

(四)要紧设备、工器具的种类、规格和数量是不是符合设计要求,概算所列价钱是不是合理。

(五)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二、项目预算和招标及政府采购评审

(一)工程量计算的评审包括:审查施工图工程量计算规那么的选用、是不是存在重复计算、汇老是不是正确;是不是操纵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是不是存在增加建设内容,超规模、超标准问题。

(二)定额的套用和取费标准是不是准确合理,材料价钱是不是真实合理。

(三)设备、工器具购买种类、规格、数量是不是和设计要求

一致。

(四)超出初步设计范围的设计变更、工程内容增减、概算总投资内的单项工程间的投资调整,是不是经有关部门批准。

(五)待摊投资预算和其他投资预算的评审。

(六)招标及政府采购的评审:建设单位是不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依法招投标,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招标;项目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和方式、价钱是不是合理、要紧技术要求及标准、评标标准、方法、商务条款及结算方式等是不是符合规定。

(七)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三、全进程跟踪评审

按《镇江市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跟踪评审实施意见》执行。 四、工程变更和工程结算评审

(一)审核已完工工程进度和用款资料。在审核工程价款结算时,将已报送的工程进度情形书面报告、月度用款打算申请表及批复进行聚集,对其提供的已完工工程逐项核实并进行确认,保证结算的真实性。

(二)对施工方提交的申领甲供材的打算,应依照施工进度和施工图计算量进行查对,避免超领甲供材,结算时按实扣回。

(三)审核工程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确认和现场签证的合理性。对工程施工进程中发生的较大工程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确认和现场签证(“较大”是指应设计变更等致使工程量或价款增加超过该分

部份项工程量或价款5%以上的),承包方应及时通知发包方、监理和财政部门(或评审中心),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向有关部门履行报批手续,经评审中心审核后,确信相应工程价款;未经评审中心审核同意的较大工程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确认和现场签证发生的工程价款不予认定和结算。

(四)审核确认合同工程价款及设计变更工程价款。 (五)工程结算前应审查完工验收资料是不是齐全,结算手续是不是完备。

(六)建筑安装工程结算评审要紧审核的事项是工程实施进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工程材料和设备价钱的转变情形、工程实施进程中的相关政策转变情形和补充合同。评审的重点内容:

1.审查建安工程投资各单项工程的结算内容是不是正确。 2.审查建安工程投资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明细核算是不是符合要求。

3.审查各明细帐相对应的工程结算、库存材料、应付工程款等和各明细科目的组成内容是不是真实、准确、完整。

4.审查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的抵扣是不是正确(项目完工后预付工程款和预付备料款应无余额)。

5.审查工程结算是不是取得合法的发票,是不是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规定预留了质量保证金。

6.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是不是编制有关工程款的支付打算并严

格执行(已招标的项目是不是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7.对有甲供材料的项目,应审查甲供材料的结算是不是准确无误,审定的建安工程投资总额是不是已包括甲供材料,对施工方超领的甲供材按市场采购价扣回。

8.审查项目建设单位代垫款项是不是在工程结算中扣回。 9.是不是有打算外建设项目,有无自行扩大投资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情形。

(七)项目建设及概算执行情形。审查项目建设是不是按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各单位工程建设是不是严格按批准的概算内容执行,有无概算外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的问题,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

(八)项目建设程序评审,要紧包括对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程序性内容的审批情形进行评审。

(九)项目建设组织治理情形的评审,要紧审查项目是不是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大体建设治理制度。

(十)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五、项目完工财务决算评审

(一)项目完工决算应在工程结算的基础上由项目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编制的项目完工决算,由项目建设单位确认后报送评审中心评审。

(二)待摊投资评审。要紧审核各项费用列支是不是属于本项

目开支范围,费用是不是按规定标准操纵,取得的支出凭证是不是合法。

(三)项目财务治理及会计核算情形评审的内容:

1.项目财务治理和会计核算是不是按基建财务及会计制度执行。

2.会计账簿、科目及账户的设置是不是符合规定,项目建设中的材料、设备采购等手续是不是齐全,记录是不是完整。

3.审查资金利用、费用列支是不是符合有关规定。

(四)完工决算编制依据的评审。审查决算编制工作有无专门组织,各项清理工作是不是全面、完全,编制依据是不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不是齐全,手续是不是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置是不是合规。

(五)完工财务决算报表评审的内容:

1.决算报表的编制依据和方式是不是符合国家有关大体建设财务治理的规定。

2.决算报表所列有关数字是不是齐全、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是不是正确。

3.完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是不是真实、客观,内容是不是完整。

(六)项目资金到位和利用情形的评审:

1.审查资金利用及治理是不是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等问题。

2.核实节余资金,重点是库存物资,避免隐瞒、转移、挪用或压低库存物资单价,虚列往来欠款,隐匿节余资金的现象。有关器材积存、没有及时清理的现象及其缘故,揭露建设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3.基建收入的核算是不是真实、完整,有无隐瞒、转移收入的问题。是不是按国家规定计算分成,足额上交或归还贷款。

4.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大体建设项目,应审查是不是按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和资金支付。

5.审查完工决算日建设资金账户实际资金余额。

(七)完工财务决算评审结论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作为办理资产交付利用和产权记录手续的依据。凡完工财务决算未经财政部门审定批复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国有资产产权记录手续。

(八)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六、专项资金的项目评审

(一)评审方式要紧采取重点审查法和全面审查法。 (二)项目合规性、合理性方面:申报材料是不是齐全、内容是不是真实靠得住;是不是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范围;组织实施打算是不是明确、方法是不是落实。

(三)项目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项目预算编制程序、内容、标准是不是符合相关要求;总投资、政策性补助情形;财政财务制度执行情形;专项资金支出是不是按支出预算管理方法规定的用途拨付、利用;配套资金是不是及时足额到位;项目支出的效益及前

景分析。

(四)其他方面:项目组织承担单位的组织实施能力;是不是存在超期未完成任务、拖延工期、治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

(五)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附件6:

项目评审的三级复核

一级复查对评审结论初稿进行复核,采取对照审核和彼此审核的方式进行,一级复核的要紧内容包括:评审工作是不是按批准的评审打算实施,必要的评审程序是不是按要求执行,委托评审的内容、范围是不是全数完成;评审资料是不是完整,是不是依照评审内容搜集到充分、适当的文件资料,是不是对被审单位和项目的大体情形进行了了解和说明;已取得的评审依据是不是充分、适当,所引用的资料是不是翔实、靠得住;评审进程是不是记录在工作草稿中,评审工作草稿是不是完整;评审进程中运用的专业判定是不是合理,初步评审结论反映的问题是不是确信,并与所附资料、计算结果、相关表格等相吻合,评审工作草稿及取证资料内容与评审结论是不是一致。

二级复查对经一级复核并修改完善后的评审结论初稿进行复核。二级复核的要紧内容包括:评审工作是不是按评审方案实施完毕,要紧评审内容和评审环节有无遗漏,预定的评审程序及评审目

标是不是已实现;评审工作草稿与评审结论反映的情形是不是一致,评审中取得的证据是不是充分适当,足以支持评审结论;工作草稿、评审结论初稿的格式是不是符合标准化要求;评审结论规定的附件是不是完整;初步评审结论的文字表达是不是层次清楚、语言标准。

三级复查对评审结论的整体合理性进行复核。三级复核的要紧内容包括:评审结论是不是准确、依据是不是充分靠得住;违规违纪问题的认定是不是适当,记录是不是充分;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判定是不是准确、合理,定性是不是准确;评审审定的资金数额定量是不是科学、适当;评审适用的政策、法规引用是不是适当,评审依据是不是充分、合理;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对一二级复核中有异议的事项进行复议。评审结论表述是不是层次清楚、语言标准。

各级复核后,需依照修改、补充的具体意见对评审结论初稿进行修改、补充,如有保留意见应说明缘故。修改后的评审结论送原复核人再次查对。

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评审项目三级复核表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建设单位 协审单位 评审内容 施工单位 协审合同号 复核人: 一级复核 二级复核 复核人: 三级复核 复核人: 备 注 打印日期:

附件7:

(封面样式第一页)

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报告

项目名称: *******工程 建设单位: *******

评审时刻: ****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告编号: ****年概(预、结、决)审第**号

报告出具时刻: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封面样式第二页)

本项目评审人员名单及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

组 长 组员1 组员2 组员3 组员4 组员5 姓名 职称或资格 证书号码 稽核人员名单及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

姓名 职称或资格 证书号码 组 长 组员1 组员2

协(评)审机构负责人签发: (加盖公章)

附件8:

评审项目概况表

单位:万元

评审机构 建设项目基本情财务联系人 职务 批准文号 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法人或负责人 职务 主管部门 邮政编码 电话 评审机构名称 评审组负责人 评审实施时间 职务 评审组人数 电话 项目概算批准部门 (或概算调整) 况 批准总投资 项目批准建 设起止日期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财政拨款 引进合作资金 项目项目建议书 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准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 批复算 金融机构借款 其他 工程形未开工 象进度 已开工 情况 项目开工报告 主体施工 监理单位 工程收尾 工程竣工 设计单 位 施工 单位 实际建设起止日期(或计划建设起止日期) 注:“项目前期预备批复情形”、“工程形象进度”中有关栏目按项目进度在相关栏内打“√”

评审情形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批准概项目单位评审净评审审 称(子算投资 项、费用等) 数金数金 送审投资 审减投定投资 资 数金数金 审定投资与审定投资与送审投资差批准概算投额原因 资差额原因 量 额 量 额 合计 量 额 量 额 建设单位 (公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评审机构: (公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一、送审金额+审增金额-审减金额=审定金额

二、项目名称按概算汇总说明细(或更详细)口径列示。

项目评审情形摘要、结论与建议

项目名称 批准概算 评审阶段(概、预、结、决算) 送审金额 审定金额 审减(增)金额 一、评审中审增、审减原因 二、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有关问题处理建议 四、建设单位对评审结论的意见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建设单位意见假设篇幅较长请另附页,并签注“意见另附”)

附件9:

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报告签批表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意见 (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财政相关处室 审核意见 (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局领导 审批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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