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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自查和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加强对全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的规范管理,我局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
接到《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一是成立了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育管理办公室、监察室、计财办等相关人员组成。二是组织区直学校校长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文件和传达市教育局规范办学精神,并按市局要求对此次工作进行周密部署。三是将《通知》转发至各学校,要求学校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报告。
二、检查措施有力,达到预期效果
本次专项检查自11月21日至24日集中进行,局检查组的专项检查与学校自查同时进行,主要采取走访家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等方式进行。
(一)全面清查教辅材料征订情况。局检查组深入学校,采取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汇报、问学生、看学生书包、访学生家长的方法,对全区79所中小学(含民办)教辅材料征订情况进行了认真清查,未发现有学校或教师擅自统一征订,暗示、强迫学生购买教学辅助材料等违规现象。
(二)全面清查教辅材料征订流程。一直以来,我区中小学教辅材料的选用、订购和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三结合”原则(即坚持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相结合,坚持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相结合,坚持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相结合),严格按照各级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做到不违规、不违纪、不私自征订。在征订过程中,各学校须先向区教育局报备,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按照“一科一辅”和自愿原则进行。教辅材料均由学生自愿购买,愿意购买的同学填写自愿认购表,并由家长签字确认。目前,全区中小学生所使用的教辅材料均为省教育厅规定的中小学教辅目录推荐书目。
(三)全面清查盗版教辅材料情况。经过学校自查和专项检查,我区各中小学都能严格按照征订程序和要求从正规的出版和发行渠道为学生选用和征订教材,确保学生用书的质量。一直以来,区教育局要求学校与教师签订廉洁从教责
任书,规范教师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严禁年级组和教师等通过非正规渠道和非正规手段向学生推荐盗版图书和音像制品等,凡是教辅工作出现问题被查实的教师,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努力形成良好的教辅材料使用环境。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成果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区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xx监察室、xx教管办),随时接受社会的监督。区教育局每年至少2次召开规范办学行为专项会议,会议就教辅材料的选用范围、种类控制、征订程序、购买原则及方式、监督管理、处罚办法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将教辅材料的监管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和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层层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以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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