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煤矿主副井提升系统管理制度

来源:一二三四网
煤矿主副井提升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鹤煤公司本部矿井及各区域公司。第二条各矿要建立健全主副井提升系统管理流程,规范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各个环节的安全运行水平。

第三条提升司机、信号工、摘挂钩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认真执行“两述法”。

第四条主副井提升系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8-24小时的停产预防性检修。

第二章设备维护管理

第五条各矿应严格执行副井提升系统准运证和月度安全评价制度,准运证由机电部验收后发放;主井提升系统推行表单化管理,每月由机运科组织人员按照表单规定的标准逐条对标。

安全评价必须由机电矿长亲自组织,分组评价,对存在的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并针对隐患存在的原因从设备和管理方面进行剖析,杜绝重复隐患,评价原始记录要存档备查,检查人员签字。每月的安全评价必须按照规定日期进行,由于特殊原因需变更时必须提前3天上报机电部。安全评价要针对标准逐条对照,严禁流于形式。

第六条矿井主副井提升系统各环节的运行和维护都必须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矿机电(区)队负责制定运行维护责任制和

包机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不留死角,提升系统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追究责任。

第七条各矿机运科应指定一名副科长或技术人员负责主副井提升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机电队应成立提升系统维修专业组,专门负责提升系统的维护和检修。

第八条各矿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干部上岗制度。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必须每月对提升系统巡回检查1次,机运科长、主管队长每月对提升系统巡回检查不得少于2次,机运科分管人员、区队分管副职及主管技术员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要重点对钢丝绳及连接装臵、天轮、电动机、减速机及连接装臵、主轴装臵、电控系统、液压站、安全设施、保护、信号系统及绞车房内的牌板制度、记录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

第九条机电队认真做好主副井提升设备及各种保护装臵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条至第四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规范提升装臵及各种保护的检查、维护、试验等工作。

第十条加强对提升系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转。每天必须有不少于2小时的检查检修时间,完成《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内容,并作好检修记录,无特殊情况任何人无权取消提升系统的日检工作。

第十一条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健全、完善信号及信号闭锁装臵,信号应声光兼备。同时,还应设臵与正常工作信号有明显区别的紧急停车信号,不管是井底还是井口,发生紧急情况需立即停车时,必须有直通绞车房的紧急

-2-

第十二条立井提升采用罐笼时,井口和最终水平推广使用摇台承接装臵,中间水平严禁安装托罐闸,罐笼内应设臵功能可靠的罐挡或阻车器,罐挡或阻车器只有在提升容器到达卸载位臵时才能自动或人工打开。

第十三条立井提升采用的罐笼,乘人层顶部必须设臵可以打开的铁盖或铁门,两侧装设扶手;进出口必须装设罐门或罐帘,罐门不得向外开,门轴必须防脱,罐帘应安装闭锁装臵,即罐笼在运行期间乘坐人员无法打开罐帘。单绳缠绕式提升绞车,其罐笼除通过楔形连接装臵与主提钢丝绳连接外,还要采用4根安全链(根据罐笼自重采用相应规格的安全链)将罐笼与楔形连接装臵连接在一起。

第十四条立井罐笼提升系统的井口和各水平进罐轨道上均应装设复式阻车器,阻车器必须与信号和罐位闭锁,罐笼未到位,打不开阻车器,阻车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提升或下放超重、超大、超长的材料和设备时要制定专项措施,由专人负责物料的捆绑、提升物的平衡、提升过程障碍物的清除等工作。

第十五条副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使用的摇台必须与罐笼停止位臵、阻车器和提升信号系统联锁。所有联锁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

第十六条主副井提升装臵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四

-3-

百二十七条规定装设各种保护装臵。为将防止过卷装臵、防止过速装臵、限速装臵和减速功能保护装臵设臵成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采用单PLC控制的绞车必须加装后备保护装臵。

第十八条加强提升钢丝绳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一)各种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副井主提钢丝绳为5%,主提钢丝绳为10%;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缓冲钢丝绳为10%;罐道钢丝绳为15%。

(二)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提升钢丝绳、制动钢丝绳、缓冲钢丝绳为10%;罐道钢丝绳为15%。

(三)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论断丝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四)摩擦提升机提升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年,平衡钢丝绳在井底必须安装尾绳分绳器。

第十九条完善井口供暖设施,冬季期间天轮、提升容器、井筒和井底不得结冰,特别是天轮每天都要检查1次,每半年打开轴承座检查1次,并留有记录。天轮处推荐安装摄像仪,以便绞车司机实时了解天轮的运转状况。

第二章设备检查检验 -4-

第二十条各矿必须对金属井架、井筒罐道梁、梯子间和其它装备及井筒内管线的固定和锈蚀情况,每年由机电矿长组织检查一次,特别是发现防腐层剥落,要及时补刷防腐剂。井架或井筒装备有缺陷的应及时处理,否则要列入整改计划按期整改,机电矿长负责督促落实。对立井提升容器

及提升容器与井壁、罐道梁、井梁之间的间隙和井壁的状况每半年检查1次,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必须留有记录。

第二十一条加强立井提升井架、罐道的检查和维护工作。(一)主副井井架变形及位移情况每年至少测试一次,由机运科会同矿地测科或委托其它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此外,要加强井筒罐道垂直度的测试工作,木罐道每半年测试1次,其它形式的罐道每年测试1次。对于井架、罐道已经发生位移、变形的矿井,要适当增加测试次数,以确保及时掌握有关数据,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检测结果要认真分析,对于变形、移位的要及时研究调整方案并付诸实施,或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测试记录由机运科存档备查,并将书面检测及整改报告报机电部备案。

(二)机运科要定期组织人员对罐道进行检查和维护,全井筒罐道要分段分期进行检测,重点检查罐道质量、固定情况、罐道和罐耳的磨损程度等。其检测循环周期为:木罐道6个月,钢轨罐道、组合罐道12个月,钢丝绳罐道2个月。

第二十二条分管主副井提升系统的副职、技术员每月必须针对提升机电控系统、保护系统、信号系统、安全设施、机械部分、天轮、钢丝绳(包括主提钢丝绳、罐道钢丝绳、制动绳、缓冲钢丝绳)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检查和

-5-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