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与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并称为我国三大道德领域。从社会分工的角度来讲,警察是一项职业,人民警察必须讲究、遵循职业道德,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来转变观念,纯洁思想,净化灵魂,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的本色。公安部于1994年颁布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其主要内容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秉公执法、清正廉明、团结协作、勇于献身、严守纪律、文明执勤。这一职业道德规范,内容充实,覆盖面广,文字精练,浅显易懂,人民警察应当认真学习,加深理解,在职业活动中坚决遵照执行。
一、对党忠诚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以马克思主义为行动指南的政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革命和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警察就作为国家机器产生了。公安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国家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执法力量,具有武装力量的性质。人民警察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巩固人民政权是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我们党在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定团结中,在保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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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必然要运用和依靠人民警察这支强大的力量。因此,党在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中必须建设一支可靠的坚强的人民警察队伍,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人民警察只有对党忠诚,才能保证党的历史任务的完成,实现党的奋斗目标。
“对党忠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首先,要坚定信念,就是要忠实于党的奋斗目标,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必胜的信念;其次,要听党指挥,就是要自觉接受党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第三,要维护宪法,就是要充分认识宪法在治国安邦和国家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认真学习宪法,真正知法、懂法、带头守法,要保证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第四,要忠于祖国,就是要树立社会主义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要为国家建设努力奋斗,贡献出自己的全部力量,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维护祖国尊严和荣誉。
二、服务人民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表明我们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在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下,一切社会成员都要服务人民,作为国家公务员的人民警察当然不能例外,更要服务人民。警察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人民警察是广大人民群众统治极少数反人民反社会主义分子的工具,服务人民是人民警察的性质和唯一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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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民”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第一,要热爱人民,尊重人民,一切为人民着想,一切向人民负责,维护人民的正当权利,同危害人民权益的行为坚决斗争,虚心向人民学习,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二,要甘当公仆,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地为人民办事,为民服务要满腔热情,纠正“四难”的不良作风,克服特权思想,真正把权力运用到为人民服务上;第三,要爱憎分明,要增强认识、分辨事物的能力,分清敌我,辨明是非,对所爱的要全力拥护、保护,对所憎的要严厉管束、打击;第四,要除害安良,要坚决为民除害,对作恶为害者的打击,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同时要帮助弱势群体、贫困群众克服困难,早日致富。
三、秉公执法
执法公正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尊严的保证,是人民警察的法律责任;也是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的要求,是取信于民、树立权威的决定性条件。秉公执法既是人民警察的重要的职业道德,又是庄严的法律责任,关系到国家的声誉和法律能否顺利实施的重大问题。
“秉公执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一要不徇私情,要正确处理情与法的关系,严禁感情用事,以情易法;正确处理金钱、美色与法的关系,杜绝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二要不畏权势,对任何有权势的人,只要犯了法犯了罪,都必须依法制裁;对公安机关内外各级领导对办案的非法干预,要坚决抵制,不能盲目服从;三要严禁刑讯逼供,办理一切案件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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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轻信口供。对各类嫌疑人,在依法证实其有罪之前,不能当犯人对待,不能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更不能刑讯逼供,屈打成招。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违者要负法律责任;四要不枉不纵,要客观深入地调查,全面细致地取证,辨证逻辑地推理,从而得出正确结论,要正确运用法律依法处理,既不能放纵违法犯罪,也不能出现冤假错案。
四、清正廉明
廉政建设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公安机关是国家的重要部门,人民警察是国家的重要执法者,掌握着打击犯罪、管理治安的特殊权力,能否保持清正廉明直接关系到能否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能否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安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的重大问题。
“清正廉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首先,要艰苦奋斗,就是要在工作和生活中保持坚韧不拔、知难而进、不畏险阻、勇往直前的斗争精神,保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吃苦耐劳、埋头苦干的顽强作风;其次,要克己奉公,就是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自尊自律,大公无私,一心为公,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党和人民的事业;第三,要防腐拒贿,就是要有坚定的意志,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拒绝金钱的诱惑,不贪不义之财;第四,要不沾不染,洁身自好,坚定崇高的理想,科学的信念,高尚的思想品德,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的生活作风,要善于分辨是非、善恶、美丑,要在不利的环境里经受住考验,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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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污泥而不染”。
五、团结协作
新时期,各种犯罪问题和社会治安问题十分复杂突出,公安工作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强调团结协作,对于提高人民警察队伍的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作战能力非常重要。
“团结协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第一,要顾全大局,就是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与党中央步调一致,维护中央事权,一切从公安工作的全局出发,克服和反对本位主义、小团体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要发扬奉献精神,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第二,要通力协作,同心同德,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要互通情报,交流信息,要协同动作,主动配合,把方便留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第三,要互相尊重和支持,上下级之间要互相尊重,单位之间、部门之间、同志之间要互相尊重,充分肯定别人的优点、长处和工作成绩;对于别人和别的单位的工作要主动支持,大力支持,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支持,要讲究风格,无私帮助,不讲价钱,不求回报。
六、勇于献身
公安工作关系国家和人民的安危,关系国家政权的巩固与建设,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直接保证。人民警察时常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和各类犯罪分子,职业活动过程充满对抗性和危险性,时刻有流血牺牲的可能。人民警察是和平时期危险性最大、伤亡最多的职业。公安工作的职业特点要求我们必须具有勇于献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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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和精神,只有这样才能圆满完成任务,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勇于献身”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一是要忠于职守,要热爱本职工作,要有强烈的职业使命感和职业自尊心,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对自己的职业、职责要忠心耿耿,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要严守工作岗位,在时间上不得擅离职守,在精力上必须全神贯注、全力以赴,要积极承担重任,争取多做贡献;二是要业精技强,要正确认识“德”与“才”的关系,要熟悉警务知识、法律知识,精通本职业务,要勤学苦练,勇于实践,不断提高克敌制胜的本领,要跟上时代的发展掌握先进科学技术,具备运用高科技手段的能力;三是要机智勇敢,要有智谋意识,懂得智谋在对敌斗争中的重要性,要提高智谋,善于使用智谋,要勇敢顽强,表现大无畏的英雄气概,保持高昂的斗志和士气;四是要不怕牺牲,面对各类犯罪分子,要重拳出击,把生死置之度外,在各类灾害和事故面前,要奋不顾身,不计个人安危得失。人民警察不怕牺牲,但要尽量避免牺牲,要讲究斗争策略和工作方法,不能鲁莽蛮干,不作无必要的牺牲。
七、严守纪律
全体公民都要树立遵守纪律的道德品质,但对人民警察来说有更高的要求,那就是严守纪律,突出一个“严”字。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要尽职尽责,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业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做到“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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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有求必应”。人民警察只有严守纪律,才能正确体现党和国家的意志,保证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才能保持无产阶级的性质,加强队伍的建设,正确行使国家法律赋予的特殊权力;才能提高整体的战斗力,有效发挥自己的职能,在分散工作、远离领导、各自为战的情况下,不被犯罪分子腐蚀和瓦解,保证令行禁止,圆满履行自己的职责。
“严守纪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首先,要服从领导,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个人服从组织,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下级服从上级,对上级下达的指示、命令坚决贯彻执行;其次,要服从命令,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执行人民警察的各种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这是提高战斗力和夺取胜利的保证;第三,要遵守制度,要认识遵守制度的重要性,正确认识人民警察工作制度、内务制度等的作用,是队伍保持优良的作风和坚强的战斗力的保证,要从细微处入手,在行动中严格遵守制度;第四,要保守机密,提高警惕性,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防止发生失泄密事故。
八、文明执勤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保证,关系到新世纪宏伟蓝图的全面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公安工作是社会的“窗口”,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文明执勤能给国内外的群众留下良好的印象,为党和国家增光。文明执勤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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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风貌,增强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
“文明执勤”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第一,要谦虚谨慎,在执勤中一定要尊重他人,平等待人,言语和蔼,态度诚恳,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和陈述,不允许盛气凌人,蛮不讲理,处理问题要谨慎,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冷静的头脑,要注意克制自己,切忌心血来潮或怒气冲天而草率蛮干;第二,不耍特权,认识到人民警察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能在人民面前耍特权,牢固树立平民意识、公仆意识;第三,要礼貌待人,执勤执法中言语、态度要和气,有耐心,以理服人,不刁难、不训斥、不挖苦、不端架子,使用语言要文明礼貌,不能说粗话、脏话,更不能骂人;第四,要做到警容严整,要认识到警容严整是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光荣传统,是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客观要求,是人民警察政治素质、文明程度、纪律作风、战斗能力的综合反映,直接关系到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要严格按照规定保持严整警容,仪表要自然、大方、得体,要做到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人民警察担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要通过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规范职业道德行为,把人民警察队伍锻造成为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坚强柱石,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干部队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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