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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质量部安全生产责任

来源:一二三四网


1、项目部技术质量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依法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对项目部施工生产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指导责任。

(3)在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编制施工方案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单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职业安全卫生、环境控制篇章,经评审、批准后方可开工。

(5)开展科研攻关、推广,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和对环境影响的因素,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和环境控制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环保方面的技术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6)经常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技术上的难题。

(7)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指导工作,严禁误导或指挥工人违章作业。

(8)抓好工程质量的技术达标,保证工程质量,杜绝因工程质量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9)参加事故的调查与分析,提出相应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10)及时掌握所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安全技术特性和环境因素影响,并对有关人员交底、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1)在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时,应充分考虑职业安全卫生、环境影响因素,并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环保方面的新技术。

(12)施工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施工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工停产整改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2、项目部质量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2)对施工现场因产品质量、施工质量不合格而造成伤亡事故负责。

(3)在改进工艺、提高工程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在检查工程质量的同时,要检查工程质量的安全可靠性。

(5)参加因工程质量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工作,并且联同工程技术人员制定出安全质量措施,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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