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施工队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为了进一步加强路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路基施工安全生产处罚办法及以下处罚条例。
一、 路基施工机械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机械保险,服务车、大型翻斗车必
须持有驾驶证、保险、行车证、营运证,不得伪造,在检查中发现无证伪造处该施工队负责人3000元罚款,处当事人1000元罚款。
二、 在路基施工中,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穿安全反光标志服,包括路基负责人、技
术员管理人,在巡查和检查时,如果有违反规定的处该施工队负责人1000元罚款,处当事人100元罚款。
三、 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行驶,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一旦发现违反者处该施
工队负责人5000-10000元罚款,处当事人2000元罚款。
四、 路基施工在路口、便道必须设立警示牌,开设路口必须经项目部领导同意后
方可开设,如私自开设每一个路口、便道处3000元罚款,便道路口无警示牌每个处2000元罚款。
五、 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打架斗殴及群体闹事等事件发生,发生一次处该施工
队负责人5000元罚款,处当事人500-1000元罚款,刑事严重者送司法部门处理。
六、 加强驻地建设管理工作,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及临时用电管理工作,发现隐患
及时排查,在项目巡查及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有安全隐患,卫生不达标处该施工队负责人
500元罚款,处宿舍当事人100元罚款。
七、 严禁无证人员开车,开机械,发现一次处该施工队负责人5000-10000元罚
款,处当事人5000元罚款。
八、 如果该施工队在施工中发生重大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人生伤亡事故,机械
事故)扣除当年工程款10%,并予以处理。
九、 在路基施工中每天必须有一名安全员在施工现场并佩戴安全员袖标,如果在
施工中无安全员或未戴安全员袖标处该施工队安全员100元罚款,处施工队负责人200元罚款。
十、 文明施工势在必行,在施工中红旗插设、警示三角旗拉设、标志标牌设立必
须按规范插设和摆放,必须每天有专人进行巡查,如果在项目巡查中和检查中红旗未插设整齐,标志标牌倒在路上,警示三角旗断开无人管理处该施工队500-1000元罚款。
十一、 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没有及时上报造成重大后果的经查实处该施工队负责人2000元罚款。
十二、 在施工中各施工队必须设立临时厕所,严禁带家属与职工混合居住,如果发现一项不合格处200元罚款。
十三、 各施工队不得随意开设便道,加强对公路用地范围以外的公益林、农田耕地以及附属设施的保护工作,所开设便道必须平整、碾压,确保畅通,施工过程中注意便道养护,以保证周边住户的正常生活环境和作物的生长条件,因以上原因引起纠纷处该施工
队5000-10000元罚款。
十四、 在平时巡查及月底检查中做得好的个人和集体予以奖励。
奎克项目部第五合同段 奎克项目部第五合同段
项目经理: 施工队负责人: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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