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公司享受養老保險人員: 間接人員及部分直接員工(員工按進廠先後)
參加保險每月個人工資扣款39元, 退保款為71.5元/月 ( 2002年東莞市按月平均工 資650元計, 每年7月作調整) 二: 領取養老金條件:
1998年7月1日後參保的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滿十五年
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參保的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鈴,交費年限累計滿十年. 三: 養老保險待遇
1998年6月30日前參保員工退休後基本養老金=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
個人帳戶儲存額*1/120+過度性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保的員工退休後基本養老金=本市上年度職原工月平均工資
*20%+個人帳戶儲存額*1/120
參保員工死亡,個人帳戶儲存額退還給其法定繼承人,無法定繼承人的轉入社會養老保險基金 四: 停保手續:
離職人員在每周六前將員工移交清單會簽人事,並填寫<<退保領取養老保險申請 表>>,加蓋公章.人資在每周一去社保所統一辦理停保手續 五: 保險關系轉移 東莞市內轉移:
離職員工交工本費4元和身份証復印件到人資,由人資到塘廈社保所辦理養老保險手冊,離職員工到東莞市其它單位可續保. 本人戶籍所在地轉移:
離職人員交工本費4元和身份証復印件辦理養老保險手冊,並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之保險機購的全稱.開戶行.帳號.地址.郵碼由人資辦理轉移手續 六: 退保手續
退保辦理條件: 1.已辦理停保手續 2.必須已離職離開東莞市回原籍或到市外工作 辦理退保手續: 由本人到社保所遞交填寫好的退保審批表.身份証原件及其復印件辦
理退保手續後,在下一個工作日早上8:30—11:30本人憑身份証到”退保領款處”取單領款,下午不辦理取款 退保人若是城鎮籍必須填寫一份退保申請書(注明原因) 辦理退保手續及領款必須本人前來,不能代辦代領
退保時間:每月6日至月底正常上班時間:1日至5日不辦理 七: 退保流程
辭工移交清 單會簽人資 填寫退保申請單 人資停保 本人退保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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