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河湖(库)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涉河湖违法行为,根据《黔南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龙江河“一河一策”2018年任务目标分解表>的函》(黔南文广新函〔2018〕32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三都水族自治县境内河湖(库)沿线水域陆域的日常监管巡查工作。
第三条??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各级河长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河湖(库)沿线水域陆域的日常监管巡查。
第四条??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应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污染河湖水质、破坏水环境和侵占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不能有效处理的违法行为应逐级上报。
第五条??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水质保护巡查。重点巡查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有无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等情况;饮用水源地有无新增污染源及其他违法行为。
(二)河湖(库)水域岸线巡查。重点巡查有无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乱搭乱建以及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岸线等突出问题。
(三)水污染防治巡查。重点巡查有无新增入河湖(库)污染源、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投肥养殖、船舶港口污染等情况。
(四)水环境保护巡查。重点巡查有无新增黑臭水体,有无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河湖(库)沿岸有无垃圾乱堆乱弃,污水乱排乱放,河湖(库)水面有无成片漂浮物(浮萍、水草、垃圾)等情况。
(五)水生态安全巡查。重点巡查有无网箱养殖、矮围网围、电毒炸鱼及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等情况。
(六)其他有关污染河湖水质、破坏水环境、影响防洪、通航、供水、生态安全等情况。
第六条??巡查采用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现场巡查与实时监控相结合的方式,积极运用现代对地观测手段对河湖进行动态监管。
第七条??巡查频次及方案由各级河长根据实际情况定,河湖(库)巡查一般不得少于2人。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巡查人员具备相关执法资格的,应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不具备相关执法资格的应及时向河长报告。
第八条??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实行登记制度,巡查人员应及时填写河湖日常监管巡查记录,及时交同级河长办归档备查,做到巡有记录,查有依据。
第九条??各地要公布涉河湖(库)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对河湖(库)巡查发现的问题,由河长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并明确处置时间,跟踪处理结果,直至办结销号。
第十条??乡河长办应将河湖(库)日常监管巡查工作纳入河长制年度工作内容,并将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附件1
河湖日常巡查登记表
巡查单位:????????????????????????编号:
巡查时间 登记人 巡查范围 发现问题 处理措施 处理结果 主管领导意见 负责人 巡查人员 附件2
河湖巡查重大或有特殊影响水事案件报告
表
报告单位:??????????????????????编号: 案件发现时间 案件发生时间 案件发生地点 案件基本情况 采取措施 单位意见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县(区、市)???乡(镇、办事处)??村 附件3
河湖日常巡查水事案件月报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填表人: 乡县序月市号 份 区 组 况 片 村流 违法案件名称 (个人) 情照记时间 度 镇河新增涉河水事业主单位理场巡查登纬注 处现经备 注:1、此表为涉河水事违法案件月报表,包括本月新增涉河水事案件、上月其它重要案件处理情况。
2、此表为excel格式,各县市区河长办汇总后报市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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