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一、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内不戴安全帽者 (不论室内室外) 罚款20元/次 2、管理人员不戴安全帽 罚款50元/次 3、凡酒后进场作业者 罚款200元/次 4、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赤脚、裸背者 罚款20元/次 5、工地随地大便者 罚款500元/次 6、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经劝阻不改者 罚款200-1000元/次 7、发现隐患经通知限期不整改者 罚款100-1000元/次 8、施工用电搭线、拆线必须经电工搭拆,违者 罚款100元/次 9、重要施工机械必须指定专人操作使用,违者 罚款200元/次 10、凡高空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者 罚款50元/次 11、严禁高空抛物(建筑垃圾、材料、工具)等,违者 罚款500元/次 12、周安全生产会议迟到、无故不参加者,迟到10元/分钟,无故缺席罚款500元/次 13、擅自拆除施工现场防护设施者 罚款500元/次 14、作业完工或收工,不恢复防护设施者 罚款100元/次 15、施工过程中,班组与班组之间打架 罚款1000~5000元/次 16、进出各楼层,不关出入口门者 罚款50元/次
请各班组长传达到各员工!以上条款如再犯,加倍处罚!!!
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帝和御景小区项目部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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