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我校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特制定如下签到考勤制度。
1、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2、所有教职工到校后第一时间早签到,放学前20分钟进行晚签到(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如考勤机出现故障要第一时间与学校联系)。擅自迟到早退,每两次按事假半天处理。
3、教师因病事不能上班,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1)病假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一至二天可以无诊断,3-7天须上交诊断,七天以上要上交病历)
(2)事假(半天及以上)须持本人签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办理,则三天内须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4、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向书记请假,并要在书记处登记,如实填写出校时间、外出事宜等内容方可离校,回校时必须写清楚回校时间。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临时请假每累计四小时,按事假半天处理,累计八小时按事假一天处理。
5、公假(一律不做为事假累计) (1)婚假。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7天;凡配偶父母过世,
假期为3天。
(3)考试假。教师参加各类进修、函授,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 (4)产假。产假一般为3个月。如第一胎,同时领取独生子女证,另加45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
6、各种会议、集体活动、公益劳动,教师都要按时参加,否则按假论,违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论处。
7、考勤查岗签到由校委会领导协同进行监督管理,每周统计每月进行公示。
8、教师考勤情况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选先奖惩的重要依据,考勤排名落后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年度晋升职称、评优、选模。连续病假2个月(含节假日)或累计6个月,学校将上报教育局执行病假工资。连续事假20天(含节假日)或累计事假(旷工)达30天,学校将上报教育局执行事假工资。停发农村工作补贴工资。
9、对于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服从工作安排、不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的教师,学校要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给予相应警告、处分、处罚。(包括在年终考核中认定为不合格)
10、本制度经龙泉镇中心学校校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如与上级政策有冲突,遵照上级相关政策执行。
巴彦县龙泉镇中心学校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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