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人员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接待工作规范化管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
要,节约招待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接待原则
热情礼貌、廉洁节约、对口接待、统一管理。
第三条 招待范围
出差时提前上报行政,由行政部统一登记,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项目部之间提前做好对接,做好接待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经理级及其以上级别领导接待办法:
1、提前预订酒店(标间),同时安排司机做好接机、接站准备; 2、出差人员到达后安排入住,同时帮订工作餐,如需订餐厅的应提前预订,并统计出席人数,做到周到热情。
3、出差人员返回时,出差地行政人员应提前为其订火车票,并安排车辆,做好送站准备,如需订飞机票或者软卧的,请出差人员汇报高总,由出差地行政人员预订。 二、部长及普通员工接待办法:
1、提前确定出差人数,出差地的职工宿舍能够满足出差人员入住的,则安排在员工宿舍,但是当地行政要提前做好宿舍卫生管理,
保证宿舍干净整洁。如果出差人数过多,宿舍不够的情况下应提前预订酒店(标间),并且安排车辆,做好接站准备。
2、出差人员到达并安排入住后,当地行政提前在职工食堂订好工作餐。
3、出差人员返回时,出差地行政人员应提前为其订火车票,并安排车辆,做好送站准备。
第四条 附则
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实施,即日起开始执行。
行政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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