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规办酒席承诺书
为严格执行县委办、政府办《关于整治城乡滥办大办酒席借机敛财不正之风的通知》〔黔县党发〔2021年〕21号〕要求,积极参加整治城乡滥办大办酒席借机敛财不正之风活动,树立合格的社会风尚,本人作如下承诺:
1、办理婚丧事宜坚持从简节约,依据有关规定控制规模,绝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并按程序报批、备案;
2、办理婚丧事宜时不向职权范围内的管理和服务对象发出邀请;
3、不操办除婚丧事宜之外的其他各种酒席; 4、不参加除婚丧事宜外的`酒席的吃请、送礼; 5、不为他人办理违规酒席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和帮助; 6、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处理。 单 位〔公章〕: 2021年 月 日 承诺人:
13桂果中学严禁违规操办酒席承诺书[1]
为认真落实落实廉洁自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县委《七项规定》及《织金县关于严禁干部职工违规操办酒席的规定》,本人作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不以任何形式及理由操办除婚、丧、嫁、娶以外的乔迁酒、搬新房酒、生日祝寿酒、升学酒、满月酒、参军入伍
酒、工作调动酒、开业庆典酒、门面酒、立碑、跳菩萨等各类酒席;
二、不借他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亲戚等〕名义变相为自己操办调动酒、贺房酒、生日酒、以及为子女操办升学酒、当兵酒、满月酒等各类酒席; 三、不参加任何违规酒席的吃请、送礼;
四、遇红、白事不大操大办,自觉进行申报登记备案; 五、本人作为一名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将带头移风易俗、厉行节约,不违规操办各类酒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承当一切惩处和处分。 承诺人:
2021年4月 28 日
不违规操办酒席承诺书 不违规操办酒席承诺书
为认真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十项规定和《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关于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合格社会风尚。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共产党员〕,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学习党和国家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
二、决不操办“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等非家庭性质的宴席。
三、决不参加各类违规操办的“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
四、决不借子女升学之机,收敛财物。
五、决不使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不巧立名目使用公-款支付子女入学费用。
六、发现违规操办“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情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举报 0712—4322757、0712—4338059〕。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欢迎大家检举、揭穿,并请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严正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长顺县教育系统严禁违规操办酒席承诺书
为认真落实落实廉洁自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县委《七项规定》及《长顺县关于严禁干部职工违规操办酒席的规定〔试行〕》〔长党办发20212号〕,本人作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不以任何形式及理由操办除婚、丧、嫁、娶以外的乔迁酒、搬新房酒、生日祝寿酒、升学酒、满月酒、参军入伍
酒、工作调动酒、开业庆典酒、门面酒等各类酒席; 二、不借他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亲戚等〕名义变相为自己操办调动酒、贺房酒、生日酒、以及为子女操办升学酒、当兵酒、满月酒等各类酒席; 三、不参加任何违规酒席的吃请、送礼;
四、遇红、白事不大操大办,自觉进行申报登记备案; 五、本人作为一名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将带头移风易俗、厉行节约,不违规操办各类酒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承当一切惩处和处分。 承诺人: 2021年9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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