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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点(源)管理办法

来源:一二三四网


危险点(源)管理办法

东林城市花园4、7栋工程均为框支剪力墙结构,分别为18层、18+1层,建筑

高度55.55m、55.55m,总建筑面积达到77294.45㎡。面积大、楼层高、施工现场和通道小,且楼层上部与外公司所建栋号面对面,所以危险点源数量、范围增加,管理难度大。为了保证质量、保证工期和确保现场的安全生产,特制定管理办法: 一、供电系统的各级电箱、开关有标准的警示安全标志,并有专人负责,采取安全防

护措施,杜绝非电工作业人员接触、更改电路系统。

二、在施工现场的“四口”、“五临边”全部设上防护措施,并标志明显警示标牌。 三、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施工负

责人同意。

四、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严重心脏病、精

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500以上的人员高空作业。

五、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明显醒目的防护设施和警

示标志。

六、施工现场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人操作。施工现场的杂物、工具应有专人

堆放收拾,禁止高空抛掷。

七、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等危险地区应设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警示。 八、施工现场须动用明火,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等,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

意,并现场配备相应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九、对特种作业和高空作业工人,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安全

作业教育,使危险点(源)在发现中排除、记录。

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 东林城市花园2期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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