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不合格品销毁制度,规范不合格品销毁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需销毁的不合格的包装材料,包括有塑袋产品、纸袋产品、盖膜、分切出不合格的成品卷膜、退货产品及成品。
3.职责
品保部:负责产品销毁过程的监督。 生产部:按销毁方式实施具体的销毁措施。 仓 库: 不合格成品未经销毁处理不得打包外卖。 4.销毁方式 4.1 切割 4.2 打孔 4.3 粉碎 4.4 浇废旧油墨 4.5 造粒 5.管理内容
5.1 公司产品中的塑袋、纸袋、盖膜、分切出成卷的不合格品、退货产品及成品,未经销毁处理
不得外卖。
5.2 当天生产的制袋卷膜类不合格品由车间填写异常反馈单,品保部确认责任车间及班组,统计
部确认不合格产品数量,统一由造粒车间回收。
5.3 收回的废品需进行销毁破坏处理,未处理过的产品不得打包外卖。 5.3 退货产品由品保部开出报废单经公司领导确认后报废处理。
5.4 批量产品或超期的成品需报废销毁处理的,由品保部开出报废单经总经理签字后再报废处理。 编 制 第1页 共1页
审 核 批 准 生效日期:201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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