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国际广场项目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状
山西临汾金方圆投资有限公司明珠国际广场项目
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明确项目和施工队、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全项目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实施,特制定本责任状。
甲方:山西临汾金方圆投资有限公司明珠国际广场项目
乙方:施工单位
一、甲方对乙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
1、杜绝因工死亡、重伤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轻伤率为10‰。 2、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及火灾事故。
3、职工培训(进场安全教育)教育率达到100﹪。
4、消除和控制各种危险源风险。其中高空坠物、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伤害、坍塌事故、触电等重大风险控制率达100﹪。 5、施工现场强化用电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场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讲解国家、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度等,对建设部发布的一标五规范、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
规范,要超前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2、甲方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种施工方案的编制,编好审批后,超前向乙方做详细的交底。
3、甲方对乙方在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职能,并负责为乙方提供合格的防护用品和设施。
4、甲方要求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资格进行审查,对乙方的成员发现有未成年工、童工及患有心脏病、严重高血压、癫痫病、耳不明、视力不清等病人必须清除出场。
5、甲方负责乙方各工种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三、乙方职责:
1、乙方进场必须证件齐全,接受甲方审查,进场后主动与甲方联系,配合甲方搞好安全教育,要求乙方培训教育率为100﹪,受教育者要在教育记录上亲笔签名,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从事特种作业。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带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不得擅自拆除现场防护设施,违者进行处罚,对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 4、乙方不准未成年工(童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入场。 5、乙方不准带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机械进场。 6、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7、乙方认真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逐项对照落实,主动接受甲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积极进行全面整改。
8、乙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每日进行班前活动,针对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分析,制定有效措施进行安全自检,对所有上岗施工人员和岗位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堵住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9、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发生伤亡、工伤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
四、奖罚标准:
1、甲方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及能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的,随时进行奖励,视贡献大小50——500元。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非电工私自接、拆改电源、电线者罚款20元。 3、乙方电焊工,违章制作、使用不规范的电焊钳子、面具及使用钢筋代替二次线为导线人员,每项罚款200元。
4、乙方在使用吊篮脚手架人员,未经安全部门或甲方负责人批准,私自拆、改吊篮脚手架人员罚款300元。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乘坐龙门架吊盘上下人员,甲方对开卷扬机人员及乘坐人员者,每人罚款200元。
6、乙方施工人员违规带小孩在现场玩耍,见一个小孩罚款200元。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冒险作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乙方罚款10000元。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穿戴不齐全,造成重伤一人次的罚款5000元。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玩忽职守,精神不集中,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穿
戴不齐全,造成轻伤一人的罚款1000元。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吸烟、电气焊没有按规定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火灾事故的罚款5000元。 11、其它罚款参照甲方奖罚细则。
12、本责任状仅限于甲方的经济处罚,其它行政处分和处罚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签状日期:
乙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