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收费管理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实现高速公路“六高”管理目标和收费窗口“安全、畅通、快速、准确、文明、卫生”的十二字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提高票证员的整体素质,激励票证人员积极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向社会展示亮丽的窗口形象,特对《票证员“星级”达标考核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1、“星级”划分
票证员“星级”总共划分为五个星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2、“星级”标准
一星级 二星级 三星级 四星级 五星级 ≥98分 ≥60,<70分 ≥70,<80分 ≥80,<90分 ≥90,<98分 3、目的和待遇
星级管理作为一种荣誉,是评先、晋级的主要依据。同时,通过定期的全面考核,根据票证员在工作中的不同表现由低到高的分为五个星级,不同星级之间可升可降。考核星级与奖金挂钩。 4、实施办法
4.1“星级”达标考核以收费站为单位组织实施。票证员的“星级”考核的日常工作由站稽查室具体负责,按考核标准对每月票证员进行考评,每季进行升降级评定,按考核成绩确定“星级”。考评分值与奖金挂钩。
每季度收费站根据票证员的考核成绩按照“星级”标准直接确定其
星级,考核成绩达五星级的,报公司审批。
申报材料包括:《票证员“星级”达标考核登记表》和《票证员“星级”达标第( )季度升降级申报表》。
4.2正常考核的票证员每季度最多可有一个月考评分值在三星级以下(不包括三星级),每季发生两次或一年累计达到四次以上(含四次)月考核分值在三星级以下(不包括三星级),收费站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接触其劳动合同。
4.3票证员的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方式为站、公司两级相结合。日常管理和稽查相结合,考核以站为主。公司检查出的违章违纪行为,分别扣除责任票证员相应条款分值的两倍。 4.4站级考核必须确定一名站领导专门负责考核管理工作,稽查室具体组织实施,并做好相关资料、制度的整理及制定和完善工作。“星级”考核的原始记录必须客观、真实、详细、规范。考核人员与被考核人员签字手续齐全,无代签字现象。对事实确凿且扣分得当被考核人却拒不签字的,考核人可加倍扣分,性质恶劣的可酌情予以待岗、停班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5收费站应及时将票证员“星级”考核分值填入《票证员“星级”达标考核情况(月)报表》中,定期公布、保送公司收费稽查部。 4.6各收费站每季(年)将票证员“星级”达标考核情况季(年)报表上报公司收费稽查部。
4.7奖金计算方法
票证员奖金发放标准,对应考评分值60分。奖金与星级考核分数超标(60)部分进行对照计算。 星级分值及浮动奖金标准如下表:
星 级 分 值 浮动工资 一 60-69 元/分 二 70-79 元/分 三 80-89 元/分 四 90-97 元/分 五 98-100 元/分 5、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6、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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