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合同诈骗数额未达合同诈骗罪追诉标准 但达到诈骗罪追诉标准案件的定性

来源:一二三四网


合同诈骗数额未达合同诈骗罪追诉标准 但达到诈骗罪追诉标准案

件的定性

[摘 要]合同诈骗罪的成立以构成普通诈骗罪为前提,当行为人的诈骗行为的数额没有达到各特殊诈骗罪的要求,而达到了普通诈骗罪的要求,应当认定为普通诈骗罪。

[关键词]合同诈骗;诈骗;追诉标准

1 问题提出

行为人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其所骗取财物未达到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标准,但达到诈骗罪的追诉标准,该行为当然不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但该行为是否能够成立诈骗罪呢?如果成立诈骗罪,那么是否违背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呢?

2 问题产生根源

上述问题产生根源,其实本质是刑法条文之间的竞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 问题分析

3.1 一般条款与特别条款

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从刑法理论上讲,它们之间形成一种法条竞合关系。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以对于诈骗犯罪的法条竞合关系,应当以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一般原则处理。但是其前提是“本法另有规定”,也就是说要有“特别法”。但如果行为人实施合同诈骗行为,但其数额未达到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标准,那么该行为当然不构成合同诈骗罪,所以可以理解为其他条款对该行为没有规定。

3.2 在刑法上区分此罪与彼罪关键是看犯罪构成

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在主体和主观方面上是一样的,所以二者的区别关键是看犯罪构成中的客观方面和客体。

(1)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其具体表现为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对象。因为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在上述的某些方面是一样的,所以该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关键是看行为方法或者手段。具体说也就是诈骗行为与合同诈骗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的五种情形,即①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②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③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④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⑤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诈骗行为手段看似五花八门,其实概括起来无非是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类。从上面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合同诈骗行为都是诈骗行为。 (2)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刑法分则根据犯罪客体的不同将犯罪分为十类,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在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中作出规定;诈骗

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在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作出规定。在本案中可以作两点理解:①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②合同诈骗罪中合同诈骗行为对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这一客体的侵犯要求必须在量上达到这一标准。

4 结 论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的区别就在于其发生在特定的活动中,采用特定的手段,即利用签订、履行合同的方式进行诈骗。合同诈骗罪的成立以构成普通诈骗罪为前提,当行为人的诈骗行为的数额没有达到各特殊诈骗罪的要求,而达到了普通诈骗罪的要求,应当认定为普通诈骗罪。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