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尤其是小学生)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要求家长对学生上下学进行按时接送,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2、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推拉人力车,更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3、家长应严禁学生上下学乘坐无证的、超载的、驾驶者技术不熟练的车辆,严禁乘坐残疾车和超载的三轮车。
4、用于接送学生的摩托车、三轮车及其它车辆必须证件齐全。
5、摩托车、三轮车的驾驶员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持证驾驶。
6、家长要教育学生不得乘坐超员、超速行驶的摩托车、三轮车及其它车辆。 7、家长要切实关心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途中做到不乱穿马路,不骑飞车,不在公路和河边追逐玩耍,放学要及时回家。
8、家长要教育学生,过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服从路口指挥。
9、年满十二周岁骑自行车上学的学生,不得搭载他人。
10、接送学生的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要停放在校门外的道路两侧,不得阻碍交通,不得私闯校园,不得高音鸣笛、不超载、不抢行。
11、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北京市温榆河双语实验学校(盖章)
20xx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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