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目的:为了进一步推动网络直播、网红文化的发展,优化网络生态系统,促进双方共赢。根据平等、自愿、互利、诚信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范围
1. 双方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孵化培训、账号优化、直播整合、内容营销、品牌推广等方面;
2. 双方合作的对象是网红主播、网红机构等相关方。 二、合作方式
1. 双方共同为网红主播、网红机构提供提升机会,推动其发展; 2. 双方共同规划孵化课程,提供培训、服务及咨询服务; 3. 双方共同落实内容整合和品牌推广等方面的合作,推动业务拓展;
4. 双方共同运营网红主播、网红机构账号,提升其知名度、影响力和互动效果。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 合作双方应根据合作协议确定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履行各自的合作义务,达到合作的目的;
2. 双方应尽最大努力,推进合作内容,共同完成合作任务; 3. 双方应互相支持、协作,密切合作,切实维护合作关系;
4. 双方应保密对方提供的相关信息及业务活动,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 双方应依法依规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切实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商业道德规范。
四、合作方式
1.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前30天双方可进行续签或撤销;
2. 双方合作过程中存在纠纷、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另行签署书面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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