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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推广合作协议

来源:一二三四网
推广合作协议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就“XXX”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下推广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模式

1.1基于甲方“XXX”微信公众号平台(简称:“XXX”平台),乙方利用自有渠道与资源组建团队为甲方“XXX”平台提供推广服务。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推广服务需要的微信公众号名称,二维码、宣传单页等资料,甲方及时对乙方关推广获得的关注数据进行统计并供乙方核对,统计数据以参数二维码、时间段为统计分类标准,同时,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1.2合作地域: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在北京范围内开展合作。

1.3二维码管理:二维码由甲方统一生成后提供给乙方使用,在乙方使用期间,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关闭二维码跳转链接。

1.4合作期限:自[2018]年[06]月[ 13 ]日始,至[2018]年[07]月[30]日止。 1.5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若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提出的业务及合作模式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6如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甲乙双方应按照该政策执行。 第二条 计费与结算

2.1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为推广服务费,

2.2按乙方为甲方公众号“XXX”推广带来的每个新增粉丝 元计费,上不封顶。

2.3粉丝统计规则

2.3.1通过扫描乙方推广二维码关注的粉丝,在甲方平台上持续关注72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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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为有效粉。在关注后72小时内取关用户计为无效关注量。

2.3.2在推广前已经关注过甲方“XXX”公众号的群体,再次扫描乙方二维码关注,视为无效关注量。

2.3.3有效粉丝数据统计报表,五个工作日为一个统计周期,即一个统计周期的第5个工作日甲方将报表提供给乙方,供乙方核对。

2.4 结算以及支付规则

结算费用为周期性结算,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效粉丝数据统计报表确认无误后的两天内,甲方结算前一推广周期的费用给乙方。

2.5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付至乙方。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XXXXXXXX支行] 银行地址:[XXXXXX] 户名:[XXXX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

纳税人识别号:[XXXXXXXXXXXXXX] 第三条 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3.1协议任何一方欲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必须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2除本协议及附件中明确规定的情况,未经协议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中止、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或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四条 保密

4.1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一方( “接受方” )从对方( “披露方” )取得的、获知的、或因双方履行本协议而共同创造且具有不可分割性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秘密) 、用户信息、技术秘密、经营诀窍和(或)其他应予保密的信息和资料,无论上述信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披露方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4.2接受方有义务对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接受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保密信息, 不得将保密信息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协议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 接受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为己方从事该业务的、确有知悉必要的负责人和雇员知悉,但同时须指示该等负责人和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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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甲乙双方亦应对本协议的签订及内容承担保密责任。

4.4甲乙双方为了履行本协议而进行的沟通、通知、告知等文件传递或文件交换,应由双方妥善保管,不得用于不利于双方开展合作的目的。双方不得诋毁诽谤对方,亦不得在公开场合以攻击对方为目的发布不利于对方或双方合作的言论。

第五条 不可抗力及免责

5.1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网络安全、网络无法覆盖、停电、通信线路被人为破坏,导致甲方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于十五日内提出事件详情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协议。

5.2如政府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导致甲方推广计划暂停或终止,产生的推广费用,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6.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合作期限内除另有约定外,附件的规定与本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

6.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附件另有规定外,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义务均不得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由第三方承担。 如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或附件规定将部分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的, 乙方应就该第三方的工作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5 如果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某项权利,不构成该方对此项权利的放弃; 如果该方已经行使或部分行使某项权利,并不妨碍其在将来再次行使此项权利。

6.6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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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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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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