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 人 合 约
代理方(甲方):
地
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乙方必须保证是以自由身份,既不受任何合约或职业之约束与甲方签订本合约。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签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约内容如下
一 签约期间;
1 甲方为乙方唯一合法经纪代理人,乙方为甲方之签约艺员。乙方的录音,录像,演艺,广告,影视 作品创作等事宜均由甲方全权负责,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形式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与甲方之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宣传录音,录像,演艺,广告,影视,作品创作等事宜。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排,参加甲方安排的影视,广告,演艺及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参加非甲方安排的影视,广告演艺及演艺有关的商
业或非商业活动。
2 为了演艺发展需要,甲方会依据乙方发展方向和目标为乙方确定对外的名称,艺名或昵称、宣传口号或其他等;对自己经纪代理公司的称呼,根据不同需要,甲方可能会用甲方所有不同类型的公司作为乙方对外公布的经纪公司。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统一策划执行对外名称和自己的称呼。乙方必须将所有肖像资料(生活照片、艺术照片、广告照片、各种媒体形象资料等)个人简历,演艺资料(录音,电影等)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个月内陆续交甲方归档保管,甲方保证乙方肖像的完整性,使用合法性。合同期间,乙方形象的摄影、摄像和肖像的使用由甲方统一行使或由甲方认可的单位和个人行使。
3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的代理关系可对外不宣传但如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对外必须承认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对外不得否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并依据乙方的实际利益和状况进行有利于乙方的宣传。甲、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捍卫自己和对方的名誉,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因故无法实际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当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誉受到损害时,甲、乙双方都同意维护名誉为首要利益愿同甘共苦,尽全力互相协助。甲方承诺在代理乙方演艺活动过程中,不因形象的使用或乙方授权代理活动的行使而给乙方造成形象和名誉的损害。乙方承诺不因任何原因而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甲方承诺不因代理行为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害,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因使用乙方照片、图片、剧照等图形资料或影像资料对乙方名誉造成损失; 因披露乙方个人文字资料(简历、详细个人资料等)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人为因素在经纪代理活动中给乙方名誉造成损失,或在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强迫乙方从事商业与非商业活动,从而为乙方带来名誉损害的。 5 甲方负责为乙方安排各种演出(包括各种形式的晚会,影视剧,广告,录像或商业和非商业演出)演出费用及其一切有关事务均由甲方负责全部演出收入比例分配(见合约之五;比例分配)。甲方为乙方所提供制作的词曲,音乐作品版权为甲方所有,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知情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将歌曲样带,伴奏及MTV等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及个人。
二 甲方的权利;
1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前期的包装,音乐制作及宣传。
2 甲方有权在委托范围内独立行使各种权利并获得相应收益。
3 甲方有权选派和指定专人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整体发展目标
的言语和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
4 甲方有权安排与演艺活动形象设计相关的各项活动和培训。 5 甲方保证在签约的第一年为乙方量身制作歌曲,并制作EP。
6 甲方为乙方制作的歌曲,乙方在合约期内只享有歌曲的演唱权,并无其他权利与收益。
一旦双方解约,甲方享有歌曲版权与收益,乙方无权利再演唱该歌曲。
三 甲方的义务;
1 完全履行合同,并以优质服务兑现代理内容;
2 依法经营,保证经纪代理业务的合法性,并保证乙方的名誉和权益; 3 维护乙方正常从事演艺活动,并提供相应服务。
四 乙方的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要求建议,服从甲方安排的各项活动的要求;
2 对甲方全权代理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在不损害乙方名誉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必须完全履行;
3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国内外任何演艺机构、组织或个人签订经纪代理合同或相关类似合同; 4 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对甲方安排的各种盈利和非盈利活动,乙方须按要求参与。
5.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行踪,去向及有效的联系方式,使甲方能在任何时间及时与之取得联系。
6.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创作的作品(包括音乐作品,文字作品等著作权归乙方所有,如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享有该作品的使用和再许可权利,甲方可自行或另外委托第三方行使上述权利。
五 比例分配;
1 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任务时,甲方代理乙方从用人单位收取演出报酬的全部收入,并由
甲方来发放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从收入中收取35%(税后)作为甲方演出经济代理费,乙方占据收入65%(税后)。
2 其他收入;包括歌曲版权收入(彩铃,SP)甲乙双方个收入50%(税后)广告形象代言
(服装,饮料等代言)甲方占收入的60%(税后)乙方占收入的40%
六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一方违约,给其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因重大疾病、战争、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或动乱等)双方协商终止合约。
3上述各款已经双方充分协商,对各自权利,义务以及行为规范确认无疑,双方积极配合,如遇有问题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违背合约各款精神,否则将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索赔。
附则:
1、本合同书解释权在甲方。有效期 年,期满后自动解除,甲乙双方认同有必要继续合作,重新签定;
2、如在执行合约期间出现纠纷,由双方协商,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则由纠纷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或法院起诉;
3、本合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为大家提供签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我是文库小宁宁,小心各种坑,如果你觉得我的文档不错,那么请您多光顾我的文库店,以下是注意事项。 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都规定准确、清楚。
(二)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合同的种类很多,合同的标的也多种多样:
1.有形财产。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依不同的分类有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种类物与特定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货币与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如商标、专利、着作权、技术秘密等。
.劳务。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运输行为,保管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行为,接受委托进行代理、居间、行纪行为等。
3.工作成果。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的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等。
合同对标的的规定应当清楚明白、准确无误,对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要约定得细致、准确、清楚,防止差错。特别是对于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更要尽可能地描述准确、明白。订立合同中还应当注意各种语言、方言以及习惯称谓的差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三)数量。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许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妨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因此,数量是合同的重要条款。对于有形财产,数量是对单位个数、体积、面积、长度、容积、重量等的计量;对于无形财产,数量是个数、
件数、字数以及使用范围等多种量度方法;对于劳务。数量为劳动量;对于工作成果,数量是工作量及成果数量。一般而言,合同的数量要准确,选择使用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计量工具。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不同的精确度,允许的尾差、磅差、超欠幅度、自然耗损率等。
(四)质量。对有形财产来说,质量是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对于无形财产、服务、工作成果来说,也有质量高低的问题,并有衡量的特定方法。对于有形财产而言,质量亦有外观形态问题。质量指标准、技术要求,包括性能、效用、工艺等,一般以品种、型号、规格、等级等体现出来。质量条款的重要性是勿庸赘言的,许许多多的合同纠纷由此引起。合同中应当对质量问题尽可能地规定细致、准确和清楚。国家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有其他质量标准的,应尽可能约定其适用的标准。当事人可以约定质量检验的方法、质量责任的期限和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与期限等。
(五)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支付。价款一般指对提供财产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在买卖合同的货款、租赁合同的租金、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等。报酬一般是指对提供劳务或者工作成果的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费、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费以及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勘察费、设计费和工程款等。如果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要按照规定执行。价格应当在合同中规定清楚或者明确规定计算价款或者报酬的方法。有些合同比较复杂,货款、运费、保险费、保管费、装卸费、报关费以及一切其他可能支出的费用,由谁支付都要规定清楚。
(六)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的客观依据。履行期限可以是即时履行的,也可以是定时履行的;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的。不同的合同,对履行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期限可以以小时计,可以以天计,可以以月计,可以以生产周期、季节计,也可以以年计。期限可以是非常精确的,也可以是不十分确定的。不同的合同,其履行期限的具体含义是不同的。买卖合同中卖方的履行期限是指交货的日期、买方的履行期限是交款日期,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履行期限是指从起运到目的地卸载的时间,工程建设合同中承包方的履行期限是从开工到竣工的时间。正因如此,期限条款还是应当尽量明确、具体,或者明确规定计算期限的方法。
(七)履行地点和方式。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地点。不同的合同,履行地点有不同的特点。如买卖合同中,买方提货的,在提货地履行;卖方送货的,在买方收货地履行。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履行。运输合同中,从起运地运输到目的地为履行地点。履行地点有时是确定运费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担以及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履行地点也是在发生纠纷后确定由哪一地法院管辖的依据。因此,履行地点在合同中应当规定得明确、具体。
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做法。不同的合同,决定了履行方式的差异。买卖合同是交付标的物,而承揽合同是交付工作成果。履行可以是一
次性的,也可以是在一定时期内的,也可以是分期、分批的。运输合同按照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公路、铁路、海上、航空等方式。履行方式还包括价款或者报酬的支付方式、结算方式等,如现金结算、转帐结算、同城转帐结算、异地转帐结算、托收承付、支票结算、委托付款、限额支票、信用证、汇兑结算、委托收款等。履行方式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应当从方便、快捷和防止欺诈等方面考虑采取最为适当的履行方式,并且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
(八)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对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在合同中非常重要,因此一般有关合同的法律对于违约责任都已经作出较为详尽的规定。但法律的规定是原则的,即使细致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照顾到各种合同的特殊情况。因此,当事人为了特殊的需要,为了保证合同义务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为了更加及时地解决合同纠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如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解决争议的途径主要有:一是双方通过协商和解,二是由第三人进行调解,三是通过仲裁解决,四是通过诉讼解决。当事人可以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果意图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是不用进行约定的,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都要事先或者事后约定。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如果选择适用仲裁解决争议,除非当事人的约定无效,即排除法院对其争议的管辖。但是,如果仲
裁裁决有问题,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申请法院不予执行。当事人选择和解、调解方式解决争议,都不能排除法院的管辖,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说明:签合同注意事项。
1看清楚合同主体
审查合同时,必须对对方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我们认为这种审查应从三方面入手。首先,对合同对方资质的审查,审查中,要看对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对方是否是企业法人,是否通过年检,让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已经工商登记资料,新成立的公司要倍加注意,防止是皮包公司。虽然是企业法人,但是合同名称显示是该企业法人下属的一个职能部门,如办公室,中心,委员会,指挥部等等这些都不行。比如说指挥部吧,有些地方政府需要兴建一个项目,往往有好多政府部门组成一个某某项目指挥部,他是一个临时性的一个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他会随着项目的完成而被撤销,按照法律规定,他都没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但是实践中由于政府的体制原因,不签还不行,除非你不做这单生意,如果和他签订合同就需要注意了,一定搞清楚这个项目的背景,由谁主导投资,建成后归口单位是谁,签订这个合同有没有超出指挥部的授权范围等等。都需要注意,别到时指挥部一撤,你找谁都不好找。
2、注意合同的内容必须齐备
我国合同法明确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这是立法列举式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要比这复杂的多,合同操作性越强,那么你约定就越详细。套用现代俗语解释,合同就是立约各方制定的游戏规则,没有详细的规则,何谈其他的地方。
3、注意履行方式和期限以及验收
这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供方发货、需方自提、第三方接货等方式。方式不同,合同的风险也有所不同。作为出卖人时,我们应当注意标的物所有权保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的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样约定的好处是一旦需方在接到货后违约,供方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但是在实践中有时比较难以操作,上次咱们有个公司,买给学校一批设备,学校收到货也实际使用,就是不给钱,虽然在合同约定了货物的所有权保留,但是你就没有办法把货物拉回来,因为你进机房的门都比较困难了,如果把所有的设备拉回来,那么学校一切办公都得停止,有可能上升到政治的高度。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但是我们依此条款为依据,可以给学校施加压力,也向该学校的主管机关反映,也可以依此条款,向主管机关施加压力。
二、面对缺陷条款应该如何应对
面对缺陷条款,我们有两种解决方式,一是诉讼,二是仲裁。选择诉讼的,一般合同中不允许只写按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也不允许只写向当地法院起诉,大家都知道,合同纠纷一般是合同履行地和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起诉时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管辖。选择仲裁,仲裁程序启动根基在于有效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
综上所述,小编整理有关格式合同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合同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交易中必不可少的一种书面材料,不管什么类型的合同,都有可能存在不同的缺陷,面对合同条款存在缺陷时应如何履行,有哪些缺陷需要注意已经在上文总结。更多相关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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