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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监督基本流程定稿

来源:一二三四网
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流程图

开工报送备案 建设方在网上报送合同信息等项目材料;并上传《上海市建筑工程开工报送(备案)申请表》、《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承诺书》,完成网上申报。 建设单位提供书面材料,我站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确认。完成开工报送备案。

开工阶段监督 进行质量、安全监督交底。要求上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督信息表》、《开工安全检查表》。 首次监督检查:审查施工、监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审查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审查施组;监理规划、细则等审批手续;审查检查单位资质、信誉度等。 质量部分 质量监督巡查,质量专项检查或综合检查。 施工过程监督 监督抽查重要隐蔽和关键部位施工质量。 载入《监督记录》,视问题情节严重程度出具《整改指令单》、《局部暂停施工指令单》或《停止施工指令单》,均要求销项手续齐全。 安全部分 安全巡视检查;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施工节点安全检查安全专项检查;综合检查。 安全质量标准化复核 隐患排查备案

验收阶段监督 质量部分 指导分部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通过10个工作日内报质监站核备 法人验收 参加单位工程验收 参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对验收提出的整改销项问题,载入《监督记录》,必要时出具《整改指令单》。 验收通过10个工作日内对验收结论进行核定 政府验收 参加各类阶段验收 对阶段验收提出的整改销项问题载入《监督记录》,必要时出具《整改指令单》。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安全部分 参建方填写《竣工安全生产评估表》 工程监督资料归档 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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