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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降水工程

来源:一二三四网


基坑降水工程

1.作业目的

为了防止基坑浸水使现场施工条件变差、地基承载力下降,甚至引起流砂、管涌和边坡失稳等现象,因此,为确保基坑施工安全,必须采取有效的降水和排水措施, 即降水工程。降水工程有如下功能: 1)基坑在开挖期间保持干燥状态; 2)保持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基坑底板的稳定;3)不影响邻近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正常使用。

2.主管岗位 项目部经理

主办岗位 给排水工程师、土建工程师等

3.紧前工作及条件

场地平整

4.作业描述

甲方具有相应的监督、检查、提出意见、整改等职责,针对上述职责,详见如下:

4.1.1监督职责

由项目部给排水工程师等相关职能人员负责对施工项目的降水工程等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项目施工能够正常运行,保证施工进度及质量。

施工前准备:

1)挖土方前,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反映的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制定排水或降水方案,并根据方案配置施工机具。

2)基坑(槽)排出的地下水应经过沉淀处理符合环保要求后方能排入市政下水道或河沟。

4.1.2检查职责

由项目部给排水工程师等相关技术人员针对施工内容、质量问题等进行检查。其是在施工进行一定程度后进行的审核工作,用于对之前的施工进行检查,寻找需要解决的施工问题,以用于之后的提出意见并整改等工作。有利于对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要素提供保障。甲方可根据具体施工内容、质量标准等对施工项目进行适当的校对核查,避免质量事故等重大问题的发生。

4.1.2.1施工内容

1.大型土方施工,应在基坑顶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或截水沟,其截面宜为300~400m(宽)×400mm(深),纵向坡度宜为0.5%。临时排水沟或截水沟的设置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2.在地下水位较低和土质较好的情况下,基坑底四周设置排水沟、集水井,采用明沟排水的方法,必要时可在中间加设小支沟与边沟连通。排水沟的截面宜为300~400m(宽)×400mm(深),纵向坡度宜为0.5%。集水井的截面宜为600mm(长)×600mm(宽)×1000mm(深),@20~30m设一个。基坑底地下水由排水沟流入集水井,然后用高扬程潜水泵排走。

3.当地下水较大而土质属细砂、粉砂土时,基坑挖土容易产生流砂现象,需用围蔽截水和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等方法。

4.围蔽截水的施工方法可以选择钢板桩、钢筋混凝土排桩、地下连续墙、定喷桩幕墙、旋喷桩、深层搅拌桩等,其可根据施工地形、水文地质资料和施工方法等确定,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

5.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 应根据挖土的深度和规模,选择钻孔集水井降水或轻型井点降水,其井点的布置数量和形式,要根据含水层渗透系数和涌水量计算确定,并相应配套抽水设备。

4.1.2.2质量问题

除了检查施工内容以外,甲方项目部等负责人还需对项目的施工质量以及现场的施工安全等进行检查,以防止不必要的以外发生。

1)抽水设备的电器部分必须做好防止漏电的保护措施,严格执行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开关三项要求。施工现场电线应架空拉设,用三相五线制。

2)在土方开挖后,应保持降低地下水位在基坑底500mm以下,防止地下水扰动基底土。

3)在降水过程过程中, 应防止相邻及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建设单位协商,对原建筑物地基采取回灌技术等防护措施。

4.2.3提出意见

由给排水工程师等相关技术人员根据实地检查内容等实际情况,提出一定具有可行性的意见,并上报至项目经理,按照所查出问题的严重程度,由甲方对施工单位采取一定措施。

4.2.4督促整改职责

由项目部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附《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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