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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隧道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来源:一二三四网
高速公路隧道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引言

本细则旨在规范高速公路隧道支护工程的监理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监理组织与人员要求

1.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资质,并按照相关法规合法成立。

2.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合格的专业背景和经验,熟悉隧道支护工程相关技术规范和监理要求。

三、监理任务

1. 开展对隧道支护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2.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3. 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和质量控制措施,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4. 协调各参与方的沟通与合作,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和争议。

四、监理过程和要求

1. 监理过程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包括监理计划制定、数据收集、检查记录等。

2.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提交监理报告,记录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3.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工程联合验收,并出具相应的监理意见和验收报告。

五、监理责任与权利

1. 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有监督责任,不得姑息迁就违规行为。

2. 监理机构有权随时进入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3. 如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六、附则

1. 本细则适用于高速公路隧道支护工程的监理实施。

2. 监理机构和监理工程师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履行职责并保密相关信息。

3. 如对本细则内容有异议或需要调整,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协商并达成一致。

以上为《高速公路隧道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供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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