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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基坑开挖)

来源:一二三四网
技 术 交 底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交底部位 交底人签字 交底内容: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经济适用住房工程 基坑土石方开挖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接受人签字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攀冶建筑分公司 2010年3月22日 1.工程概况 拟建的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经济适用住房工程,由两栋点式高层住宅楼组合而成。地上18层均为住宅,每栋点式一梯五户,层高2.9m,电梯间出屋面,建筑物地面总高度57.6m。建筑物平面轴线尺寸⑴~(66)线62.30 m,A~L线27.60 m ,基底面积1174.86m2,建筑总面积21248.36m2。该工程类别为二类高层住宅楼,设计耐火等级为二级。本工程±0.000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1536.00m(相当于场平测点1001.20m),室内外高差300mm。 2.工程地质条件 ⑴ 地层岩性本工程场地地貌单元为邛海断陷湖盆地东河冲洪积扇,拟建场地自上而下各土层的工程地质特征如下:①杂填土层:厚度0.6—2.6m。②粉土:顶板埋深0.7—1.2m,厚度0.5—2.0m。③卵石:顶板埋深0.6—2.6m,厚度较大 ⑵ 地下水情况 场地地下水为空隙潜水,地下水位0.5—1.4m。 3.现场施工条件 该工程位于西昌市商业街北侧二段32号,拟建建筑四周都为已有的多层建筑,通往经济适用房工程场地的道路只能从南侧商业街入口,商住楼工程就位于场内道路入口处。施工场地十分狭窄。施工用水、电需由甲方指定接点接入施工现场。 4.主要施工方法 4.1测量控制 测量仪器选用T2型经纬仪, DSZ2型水准仪,施工前对仪器和准备使用的钢尺进行检核,以满足标准要求。 施工前,测量人员首先对甲方提供的测控点和场地标高进行交接验收、检查和会签。然后视现场环境情况制定测控方案,在场地周围布设测量控制网。测量过程中,严格按测量有关规范和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轴线、标高的准确。及时作好测量成果记录,并交建设监理核签后,作为竣工资料。 施工测量的主要工作是标高传递和轴线测设。 4.1.1标高控制 首先,根据甲方提供或指定的水准基点,用水准仪引测定出现场的标高控制点在施工现场周边稳固的建筑或构筑物上,并利用标高控制点进行地下部分施工过程中的标高施测和控制。 4.1.2轴线测设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建立轴线平面方格控制网。选择有代表性的纵、横轴线形成方格控制网作为建筑物轴线控制的依据。 4.2基坑降水施工 4.2.1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 场地地层从上至下依次为:杂填土、粉土、卵石层。 场地地层以冲洪积相沉积的卵石为主,场地地下水主分布在该卵石层,属于场地中的孔隙潜水,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地表水补给。勘察期间为丰水期,孔内测得场地地下水位为0.5~1.4m,场地地下水位随季节有一定变化。 4.2.2 降水方法选择 根据该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基础开挖见水时可采取坑内抽水”的建议,经济适用房工程采用“集水明排法”进行场地基坑地下水的控制。即在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边开挖边用排水沟和集水井进行集水明排。 4.2.3集水明排法 ⑴明沟、集水井排水 基坑土方用机械开挖至地下水位时,在基坑四周设置400×400的排水明沟和6个1000×1000×1000的集水井,使基坑渗出的地下水通过排水明沟汇集于集水井内,用水泵将其排至沉淀池,沉淀池设三级沉淀,最后排至市政排水沟。排水沟和集水井随着基坑土方的挖深也不断往下加深,始终保持排水明沟的底面比挖土面低0.3~0.4m,集水井底面比沟底面低0.5m以上。排水沟边缘离开边坡坡脚应不小于0.3m,最终基坑底部排水沟距拟建建筑物基础边应在0.4m以上。 明沟、集水井排水,视水量大小采用6台水泵(每个集水井1台)连续或间断抽水,直至筏板基础及地下剪力墙施工完毕、回填土为止,排水时间60天。 4.3土方工程 经济适用房工程和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工程设计基础为筏板基础,深3.95m和3.4m。其基础土方开挖采用机械大开挖、人工辅助的方法进行。 4.3.1资料收集 土方开挖之前需收集的资料主要有:地质勘探报告、地下管线资料,根据上述资料查明工程地质水文、地上地下管线等实际情况。 4.3.2土方开挖 基坑开挖程序:测量放线→切线分层开挖→修坡→留足预留土层。 ⑴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⑵建筑物的位置和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⑶根据本工程设计基础深度和地勘资料,经济适用房住宅工程土方开挖四周按1:0.6放坡,坑底每边留出500宽的工作面。现场机械大开挖采用HXW220A型反铲挖掘机2台,运土配备8t自卸汽车6台,人工配合修整边坡;对于大孤石和原构筑物基础采用液压分离机或液压锤破除。 对于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工程,由于北东两面距已有多层建筑较近,没有放坡位置。为确保原有建筑物及施工安全,对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工程的北东两面基坑采取锚杆挡墙进行支护。支护长度55m,设锚杆Φ20@1.5m水平布设,竖向三排@1.3m,锚杆长度8m,护壁C20砼厚度100、配钢筋¢8@150单层双向。 ⑷挖土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土方开挖时测量放线必须密切配合,严格控制标高、几何尺寸,严防超挖、少挖现象。机械开挖时,坑底应留出200~300mm土层由人工开挖,防止超挖而破坏基坑原始土层。 ⑸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⑹基础开挖到设计深度(预留200厚的土层),经核定符合设计要求后,再用人工清底,不得扰动基底。 ⑺开挖出来的土方应作及时清理。先做好土方平衡计算,征求建设单位意见,需回填部分尽量不外运,把多余的土方运到建设单位指定的弃土点,以节约投资。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基础清底完毕后,及时组织建设单位、设计院、质检等部门验收,合格后立即进行砼垫层施工。 ⑻土方工程不宜在雨天进行。 5、安全保证措施 5.1、安全管理目标 5.1.1、杜绝重大人身伤害事故、重特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力争重伤以上事故为零。 5.1.2、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使施工现场能够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5.2、安全管理制度 5.2.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管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对现场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5.2.2、施工中认真执行安全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检查,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5.2.3、各级领导坚持实地安全值班制度;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和大班长全面负责监督安全工作,分包商各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本作业段的安全工作;作业人员实行安全互保,确保现场安全生产。 5.2.4、对施工中危险源点进行重点安全防护,并设置明显标志;如果在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5.2.5、施工现场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人员进场须穿戴整齐劳保用品。 5.2.6、严格执行和遵守有关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加强考核力度。 5.3、安全技术措施 5.3.1、在土方开挖形成基坑后的临边应采用架管和安全绿网搭设高度不小于1.5米的防护栏并设置警示牌。 5.3.2、施工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箱应有保护接零、接地装置。 5.3.3、在建筑场地东南侧有一栋七层住宅楼,距红线8米且基础埋深只有2米左右,基础持力层又为粉质粘土,而此处拟建构筑物的深基坑开挖深度为6.6米。为确保原有住宅楼和拟开挖深基坑的边坡稳定,该段基坑采用1:0.25放坡开挖,坑璧采用土钉墙进行支护(支护范围为东侧、从南侧起并往北侧长约25米段,高度为6米)。 5.3.4、在建筑场地南侧B区与A区交界处道路挡墙施工时,因开挖而发生过滑坡,现已用抗滑桩进行了整治并使其处于稳定状态;靠西侧局部支护道路段也用重力式挡墙对边坡进行了支护。 5.3.5、为确保后续工程在雨季期间的安全施工,在该段粉质粘土层的基坑边坡面采用砂浆封闭。 6.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四周围墙封闭,设大门和门卫室,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道路畅通,排水有序;合理布置,一图五牌齐全、美观。禁止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高声嘻闹。由于施工现场位于繁华地段和严管地带,在土方运输期间,倒土车辆外出前必须先在大门出口处的专用洗车台上对车身进行冲洗、并对车斗内的载土进行覆盖,同时派专人清扫公路。 7.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不扰民措施按州政府对施工现场的具体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降低施工噪音,真正做到不影响施工现场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6.1、实行门前三包,负责工地范围内及出口100m范围内及入口100m范围内的清洁卫生,设专人每天洒水清扫。 6.2、土方开挖选用低噪音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降低施工噪音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6.3、现场派专人洒水降尘;场地排水畅通不积水,施工废水必须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6.4、合理组织施工,将各种噪音高峰期与休息时间错开。 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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