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标准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 符合性 1 2 3 4 5 6 7 8 9 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配电室内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不应有其他的管道通过。室内水、汽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和中间接头;GB 50054—2011 水、汽管道与散热器的连接应采用4.1.3 焊接,并应做等电位联结。配电屏上、下方及电缆沟内不应敷设水、汽管道。 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应抬高,高出地面的高度室内不应低于50mm,GB 50054—2011 室外不应低于200mm;其底座周围4.2.1 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同一配电室内相邻的两段母线,当GB 50054—2011 任一段母线有一级负荷时,相邻的4.2.2 两段母线之间应采取防火措施。 高压及低压配电设备设在同一室内,且两者有一侧柜顶有裸露的母GB 50054—2011 4.2.3 线时,两者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2m。 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6m时,屏后的通道应设2个出口,并宜GB 50054—2011 布置在通道的两端;当两出口之间4.2.4 的距离超过15m时,其间尚应增加出口。 配电室长度超过7m时,应设2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两端。当配电室双层布置时,楼上配电室的GB 50054—2011 出口应至少设一个通向该层走廊或4.3.2 室外的安全出口。配电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 配电室的顶棚、墙面及地面的建筑GB 50054—2011 装修,应使用不易积灰和不易起灰4.3.3 的材料;顶棚不应抹灰。 配电室内的电缆沟,应采取防水和GB 50054—2011 排水措施。配电室的地面宜高出本4.3.4 层地面50mm或设置防水门槛。 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其防护等级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GB 50054—2011 4.3.7 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规定的IP3X级。直接与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尚应采取防止雨、雪飘入的措施。 序号 检查标准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 符合性 10 11 12 13 配电室不宜设在建筑物地下室最底GB 50054—2011 层。设在地下室最底层时,应采取4.3.8 防止水进入配电室内的措施。 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 GB 50052-2009 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 3.0.2 到损坏 。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 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 GB 50052-2009 急供电系统。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 3.0.3 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 2 设备的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应满 足设备允许中断供电的要求。 下列电源可作为应急电源 : 1 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2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GB 50052-2009 3.0.4 用的馈电线路。 3 蓄电池。 4 干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