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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奖励办法

来源:一二三四网
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奖励办法

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奖励办法

一、目的:为了开拓招工渠道,充分发挥老员工的人脉关系,解决

公司用工缺口,吸引更多合适的人才,及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用工需求。

二、适用对象:本办法仅适用于介绍部门主管级以下员工的本公司

介绍人。 三、介绍条件:

1、被介绍的新员工必须符合法定工作年龄,适合公司用工需要。 2、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只能有一名介绍人(由被介绍进公司的 新员工确定一名介绍者)。

3、如被介绍的新员工有在本公司工作的历史,必须经行政部及相 关部门确认其离职性质符合被再次录用的条件后,方可录用。 4、员工被介绍进公司只能有一次,如离职后本年度再次进公司不 再与任何员工人被介绍的关系。 四、奖励条件:

1、新员工的介绍奖励必须是所介绍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期满三个月 并且转为正式员工签订协议后,方可按在职实际人数申领、并经过行政部审批后发放。员工在未满三个月就离厂的或介绍人在期满前离职的,均不给予任何介绍奖励。

2、被介绍的新员工在规定工作期间因事请假一次超过5天或累计超

过10天以上的,其工作期限须按实际请假天数顺延。 五、奖励标准:

1、熟练机手:300元/人,普工:200元/人

2、介绍新员工必须提前至少两天向行政部说明备案,新员工入职必

须经过行政部、用人部门共同审核确认。 六、操作办法:

1、在职员工介绍新员工入公司时,介绍人需一同前往行政部报道, 由行政部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凡未按此操作办法进行操作,后期再补充登记的一律不给予奖励。

2、每月15日以前由行政部统计汇总奖励情况,员工签字确认,用人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审批报财务发放。对招工奖励情况要张榜公布。

七、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2、本办法自签发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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