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国际私法试题 往年试题

来源:一二三四网


2011-2012国际私法试题 一、判断题:

1、国际私法的核心任务就是要解决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法律知用问题。(√)

2、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是国际条约,迄今为止国际条约仍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之一。(×) 3、结果选择说是由意大利学者巴托鲁斯创立的。(×)

4、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这条冲突规范是有条件选择性冲突规范。(×) 5、国际私法中的识别问题是德国法学家萨维尼于19世纪提出来的。(×)

6、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以免征关税或减征关税的优惠待遇叫做非歧视待遇。(×) 7、加拿大、菲律宾等国家授予发明人专利权时,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8、美国在判定合同关系中的最密切联系因素时,采用的方法是“特征履行说”。(√) 9、国际投资合同的法律适用,国际上的一般作法是适用投资国的法律。(√)

10、1961年《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对遗嘱的方式法律问题作了祥尽的规定。(×) 二、单项选择题:

11、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A)A适用国际惯例 B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为依据 C驳回起诉 D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律 12、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D)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13、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B)

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B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居负责查明 C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居查明,必要时要求当事人协助 D由法学专家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

14、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国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C) A具有美国国籍 B具有日本国籍C具有中国国籍 D具有美国、日本、中国三国国籍 15、《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商标(D)

A非经法定程序不受保护B国家之间签订协议后给予保护C所有人申请保护后给予保护D自动获得保护

16、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货物保险,买方承担付款、在货物到达目的收取货物,这一价格条件是(B) A 、FOB B、CIF C、CFR D、FCA

17、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梵蒂冈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C)A二元论学派 B民族主义学派 C国际法学派 D国内法学派 18、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D)

A《瓜达拉哈拉公约》 B《海牙议定书》C《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 D《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19、《华沙公约》规定的承远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期间是(A) A货物交由承运人保管的整个期间B货物从启运地机场到到达地机场 C货物从装上飞机到卸离飞机D飞机运行的整个期间 20、《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C)继承制度。

A区别制 B分割制 C同一制 D共同制 三、多项选择题:

21、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续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CD)

A物权方面的 B行为地方面的 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 D财产继承方面的

22、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ABD)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23、广义的反致包括(BCD)

A循环反致 B间接反致 C反致 D转致 24、对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BC)

A意思自治 B属人法 C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D婚姻登记地法

25、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ABC)

A司法文书和司法外广收的送达 B调查取证 C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D协助当事人之间进行和解 四、名词解释:

26、法律冲突:指对同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因所各国民法规定不同且都有可能对它进行管辖而发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27、系属公式:就是把一些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固定化,使它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处理原则,以便解决同类性质的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 五、简答题:

28、简述涉外民事关系的特征。 答:(1)、涉外性。涉外性是指国际私法调整的民事关系具有涉外因素,这些涉外因素可以表现为:1、民事关系的主体涉外。民事关系的主体涉外是指民事关系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无国籍人或者国家。2、民事关系的客体涉外。民事关系的客体涉外是指民事关系中的标的物位于国外,或民事关系中标的物为外国人所有。3、民事关系的内容涉外。民事关系的内容涉外是指法律事实发生、变更或消灭在外国。(2)、广泛性。广泛性是指国际私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相关联的人身关系,包括涉外民事关系、涉外商事关系、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及国际商事仲裁程序。(3)、国际性。国际性是指涉外民事关系是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 29、简述反致产生的原因与条件。 答:反致产生的原因是:(1)、客观原因。法院地国家的冲突规范与案件有关国家的冲突规范规定的不一致,是反致产生的客观原因。(2)、主观原因。法院地国家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把冲突规范指引的外国法理解为既包括该国的冲突法,又包括该国的实体法,并且只适用该国的冲突法,这是反致产生的主观原因。(3)、存在致送关系。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法院地国家法律与与案件有关国家法律之间存在致送关系。反致产生的条件是: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存在消极冲突,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各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都不适用各自国家的法律。 30、简述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

答: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是指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直接依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及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方式。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关于法定继承份额的规定:(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3)、根据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情况确定其继承财产的份额(多尽多得、少尽少得、不尽不得)。(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六、论述题:

31、论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答: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把国际私法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为了便于国际交往和减少其法律上的障碍,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国法律的平等。他极力反对从自然法的观点出发,从法律规则自身的性质出发来决定法律是否可适用于各种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而主张从法律关系本身的性质来探讨其应适用的法律。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即一个他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法院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所应适用的法律。 七、案例题

32、香港甲银行与我国乙公司签订贷款合和抵押合同各一份。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发生争议适用香港法为准据法。合同签订后,香港甲银行依约提供了合部贷款。贷款到期时,我国乙公司只偿还了一小部分贷款。香港甲银行在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贷款。法院受理了案件。根据合同中当事人关于法律适用的约定,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香港关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方面的法律。双方当事人在法院限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供香港关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方面的法律。问:(1)本案是否可以适用香港法为准据法?(2)双方当事人在法院限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供香港关于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方面的法律的情况下,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 答:(1)本案可以适用香港法律作为准据法,因为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适用香港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2)若双方当事人和法院都不能查明所应适用的法律内容,法院则应适用中国法律。

33、1995年,中国籍公民赵耿虎与日本籍公民佐佐木智子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取名赵小虎。1998年,佐佐木智子独自回日本居住。2000年,赵耿虎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佐佐木智子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佐佐木智子要求将赵小虎带回日本,由她抚养,赵

耿虎要求将赵小虎留在中国,由他抚养。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作准据法?

答:本案涉及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对监护权的法律适用,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各国多主张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或法院地法。赵小虎在中国出生,其父是中国公民,赵小虎具有中国国籍。本案在中国提起诉讼,法院地法是中国法,所以,监护权的归属应适用中国法。 对抚养权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赵小虎在中国出生,具有中国国籍,其父是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赵小虎出生后,一直在中国生活,这表明赵小虎与中国有最密切联系,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 另外,日本《法例》20条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依父之本国法”。根据日本的法律,本案也应适用中国法律。 2007—2008 国际私法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10分)

1.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2.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是指一国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所确认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其他事项在本国境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指在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基础上,依照木国的法定程序,与执行本国法院判决一样,对外国沾院判决于以强制执行 二、判断题 1.对 2.错 3.错 4,

对 5.错 6.错 7.对 S.错 9.对 10.错

1.国际私法的核心任务就是要解决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

2.1989年6月,我国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与美国一船运公司签订一份运输合同,机用美国船运公司的一条货轮将我国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购买的面粉运至中国。合同规定,发生争议适用美国法律。轮船航行途中遇风暴,海水灌进船舱使货物受损。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中方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美方提供若干美国司法判例清求广州海事作为划分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在我国,判例不能作为判案依据,所以,我国法院不应把美国法院的判例作为划分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 )

3.结果选择说是由意大利学者巴托鲁斯创立的。( )

4.台湾《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依本法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就该法律关系须依其他法律者,应适用其他法律。如该其他法律更应适用其他法律者,亦同。”这条规定表明台湾承认转致。( ) 5. 关于法律规避的效力,英美法系国家法学家以“诈欺使一切归于无效”理沦为依据,认为法律规避属于欺诈行为,应该归于无效。( )

6.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虽属于特殊的物,但发生物权法律冲突时,仍要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解决。( )

7.调整国际航空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1929年《华沙公约》、1955年《海牙议定书》、t961年《瓜达拉哈拉公约》,我国加入了《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 )

8.美国在判定合同关系中的最密切联系因素时,采用的方沾是“特征履行说”。( )

9,离婚案件各国多适用法院地法,其土要原闲是离婚法律多为强行法,涉及一国民族习俗、伦理观念、公共秩序。( )

10.外国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时,可以委托法院地国家的律师,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这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制度。( )

三、单项选择题 1. A 2. B 3. B 4.D 5. A 6,A 7.B 8.D 9.B 10.B

1.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 )。 A.单一制 B. 区别制 C.分割制 D. 联合财产制 2.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

A. 侵权行为 B.侵权行为地 C. 侵权行为法律 D. 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于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市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 )。 A.采用反致 B,不采用反致 C. 采用转致 D. 采用循环反致

4.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同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 )。

A. 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 B.以当事人住所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 c. 由法院确定当事人的国籍 D.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 5.对商标权的取得,我国采用( )。

A. 注册在先原则 B.使用在先原则 C. 混合原则 D.审查在先原则

6.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适用于:( )。

A. 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B.具有不同国籍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C. 住所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D.管理中心所在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7.在我国,侵权行为事实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由( )确定侵权行为地。 A. 当事人 B.人民法院 C.致害人 D.受害人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 )。

A. 丈夫的本国法 B. 妻子的本国法 C.火妻双方的共同住所地法 D. 婚姻举行地法 9.《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对反致制度的规定是( )。

A. 排除反致、排除转致 B,排除反致、允许转致 C. 允许反致、允许转致 D.允许反致、排除转致

10.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仲裁协议和申请人的申请,当事人之间无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则不得将争议提交仲裁,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案件,这是仲裁协议( )。

A. 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B.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山 C.对法院的法律效力 D. 对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

四、多项选择题 1. ACD 2.ABC 3.AD 4.AD 5. ABCD

1.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 )。 A. 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 B.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 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2.识别可以基于以下( )原因产生。 A. 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 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

D. 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释

3.外国法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各国采用的解决方法有( )。 A. 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B.法院强制性要求当事人之间和解 c.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作为判案依据 D.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4.我国加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提出的保留有( )。

A. 商事保留 B.民事保留 C.协议保留 D. 互惠保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的案件有( )。

A. 不动产纠纷案件 B.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的案件 C. 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D. 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案件 五、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涉外民事关系的特征。 答:涉外民事关系具有以下二个法律特征: (1)涉外性。涉外民事关系具有涉外因素,这种涉外田素叫以表现为法律关系主题的—方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国家、法律关系的客体位于国外、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发生在国外。 (2)广泛性。广泛性指涉外民事关系既包括婚姻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关系、侵权关系等一般意义上民事关系,又包括各种商事合同关系,概言之,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具有涉外因素的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相联系的人身关系均属涉外民事关系的范畴 (3)国际性。涉外民事关系是在国际交往巾产生的,在形式上通常表现为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质上体现着国家之间的关系。涉外民事关系要服从国家的对外政策,要受国际关系的制约。

2.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的法律依据。 答:《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该公约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适用: (1)以方营业地分别处于两个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公约,但这种适用不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可以通过明示选择某个国家的法律来完全或部分排除公约的适用。缔约国当事人在合同中町以对适用的法律依意思自治原则作出选择,如选择某国法作准据法就自动排除公约的适用。如果当事人对法律适用未作选择,则公约当然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头卖合同。但是对国际惯例的选择,不构成对公约的排除适用。 (2)非缔约国当事人可以通过意思自治选择适川公约,但这种选择必须是明示的。 (3)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营业所所在地国不是缔约国,如果国际私法规范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时,公约町以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货物头卖合同

3.简述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意义。 答: (1)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国家司法管辖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主权的体现。每一主权国家均有属地管辖权利属人管辖权。 (2)管辖权的确定是内国法院受理

涉外民事案件的前提条件。 (3)管辖权的确定直接关系判案件的审理结果。(4)正确确定管辖权,有利于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六、论述题

论意大利法则区别说。 答:11世纪以后,意大利不同地区之间的人员交流频繁,法律冲突现象便开始发生。这时的法律冲突表现为罗马法与城邦法、城邦法与城邦法之间的冲突。冲突如发生罗马法在与城邦的法则之间,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罗马法原则,可适用城邦的法则,但是冲突发生在不同城邦的法则之间,就没有解决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则。法律冲突对各城邦之间的商业贸易是十分不利的,因而需要找山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这就是意大利法则区别说产生的时代背影。 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巴托鲁斯。14世纪,巴托鲁斯在意大利和法国的一些法学家一些早期的法则区别理论或冲突原则的基础上,提出厂自己的理论。 他抓住了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域外效力这个法律冲突的根本点,并且把解决法律冲突的问题分为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来进行探讨:即城邦法则能否适用于城邦内的一切入和城邦法则能否适用于城邦以外的城邦居民。巴托鲁斯解决这两个问题的方法仍然是完全借助他的先行者们把法则区分为物法、人法的学说,在他看来,所有法律无非有两大类,即人法和物法。物法,必须只能在制定者管辖领域内适川;人法(只要不是那种“令人厌恶”的法则),则是可以随人之所至而适用于域外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无这种纯粹的物法法则和纯粹的人法法则,他便只得求助于法则词语结构的不同来进行这种区分。 巴托鲁斯方法虽悖谬可笑,巴托鲁斯的理论与方法也未完全摆脱注释学派的影响,但他已经把新兴资产阶级的文艺复兴运动所鼓吹的人文主义带人了国际私法领域。这主要表现在他在过去封建主义法律适用上的绝对属地主义基础上,提出了一条法律适用上的属人主义,揭示了外国人法与本国物法之间的联系,阐示了法的域内效力与域外效力问题,提出了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从真正意义上创立了国际私法。 七、案例题(12分)

王某是已取得美国国籍并布纽约有住所的华人,1996年2月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王某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纽约遗有一栋住房、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王某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清求。 问: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中理这一案件?说明理由。 答:此案中,适用的法律包括以下几个: 动产(即存款、汽车、珠宝和商庙等)适用纽约州法律。不动产中,上海的别墅适用中国法律,纽约的住房适用纽约州法律。 由于死者未留有遗嘱,所以本案适用法定继承。对于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2003—2004国际私法试题 一、名词解释

1.法律的域内效力:又称为法律的属地效力,是指一个国家法律的空间效力,即一国法律对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人(包括本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位于本国境内的物和发生在本国境内的事都具有拘束力

2.司法协助:是指根据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一国法院接受另一国法院的请求,代为履行某些诉讼行为,如送达诉讼文书、传询证人、收集证据、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仲裁机构的裁决。

二、填空题 1.商事关系 2.冲突法 3.法律关系本座说 4.场所支配行为 5.中级人民法院

1.国际私法凋整对象的广泛性表现为国际私法不仅调整婚姻关系、继承关系等一般意义上的民事关系,还调整具有涉外因素的___________.

2.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_________调整,一种是实体法调整。

3.1849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在《现代罗马法体系(第八卷)》一书中全面阐述了____________,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这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4.行为地法是系属公式之一,它起源于__________这一古老的习惯法则。

5.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当事人应向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________________提出申请。

6.解决住所积极冲突时,一个人在内国有住所,在外国也有住所,国际上通行的作法是以__内国的住所__为其住所。 7.法人对一个特定国家的属性就是法人的__国籍__。

8.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经济交往增加,使动产的法律适用发生了变化,动产物权不再适用所有人住所地法,转而适用__物之所在地__法。

9.《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产权协议》英文缩写是___ TRIPs __。

10.采用FOB贸易术语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风险都是以__船舷___为界进行划分的。 三、判断题 1.√ 2.X 3.X 4.X 5.√ 6.√ 7.√ 8.√ 9.√ 10.X

1.中国公民吴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 2.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是国际条约,迄今为止国际条约仍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之一。( )

3.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五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 ) 4.奥地利、德国两国都不接受反致和转致。(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50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这条规定表明我国采用公共秩序保留政策。 ( )

6.资本主义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成为资本主义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在这种条件下,资本主义国家开始给予在本国的外国人以国民待遇,使在本国的外国人与本国公民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 ) 7.专利权人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或自专利批准之日起满3年,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不充分实施专利的,任何人都可以提出专利强制许可。( )

8.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FAS贸易术语进行了修改。( )

9.1973年海牙《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依《公约》确定的所适用的法律应为一国的实体法,从而排除了反致。10.1961年《关于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对遗嘱的内容作了详尽的规定。 ( ) 四、单项选择题 1.A 2.D 3.B 4.C 5.D 6.B 7.C 8.D 9.A 10.C

1.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伺: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

法院可以( )。 A.适用国际惯例 B.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为依据C.驳回起诉 D,适用与案件有关的外国法律 2.法院地法这一系屈公式主要解决( )。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3.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 )。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 B.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

责查明 C.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查明,必要时要求当事人协助 D.由法学专家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 4.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 )。 A.具有美国国籍 B.具有日本国籍 C.具有中国国籍 D.具有美国、日本、中国三国国籍

5.《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 )。 A.非经法定程序不受保护 B.国家之间签订协议后给予保护 C.所有人申请保护后给予保护 D.自动获得保护

6.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货物保险,买方承担付款、在货物到达目的收取货物,这一价格条件是( )。 A.FOB B.C1F C.CFR D. FCA

7.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 )。 A.二元论学派 B.民族主义学派 C.国际法学派 D.国内法学派

8.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 )。 A.《瓜达拉哈拉公约》 B.《海牙议定书》 C.《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 D.《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9.《华沙公约》规定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期间是( )。 A.货物交由承运人保管的整个期间 B.货物从启运地机场到到达地机场 C.货物从装上飞机到卸离飞机 D.飞机运行的整个期间

10.《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 )继承制度。 A.区制B.分割制 C.同一制 D.共同制 五、多项选择题 1.CD 2. ABD 3.BCD 4. ABCD 5.BE 6. ABCD 7. ABC 8.BCD 9. ABC 10.ABC 1.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A.物权方面的 B.行为地方面的 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 D.财产继承方面的

2.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 )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3.广义的反致包括( ) A.循环反致 B.间接反致 C.狭义反致 D.转致

4.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现在,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已扩展至() A.外国自然人 B.外国法人 C.外国船舶 D,外国物品

5,下列物权关系中哪些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解决( ) A.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B.物权的保护方法 C.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 D.与人身关系密切的动产问题 E.物权客体范围的决定

6.《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有( ) A.国民待遇原则 B.优先权原则 C.强制许可原则 D,独立性原则

7.提单的法律职能表现为( )。 A.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凭证 B.托运人交付货物的收据 C.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D.货物所有权转移的证明 8.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各国一般主张适用( )。 A.当事人国籍国法 B,碰撞发生地法 C.法院地法 D.船旗国法

9.对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 )。 A.意思自治原则 B.属人法 C.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D.婚姻登记地法

10.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 )。 A.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的送达 B.调查取证 C.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D.协助当事人之间进行和解 六、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 1.简述国际礼让说。 答:国际礼让说是17世纪荷兰国际私法学者胡伯创立的。胡伯提出了著名的法律适用三原则,阐述了他关于法律适用的观点。胡伯认为: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都在其境内发生法律效力并约束本国所有臣民,但无域外效力。凡居住在其境内的人,无论是长期居住或临时居住,都应视为本国臣民。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其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利益。 国际礼让说的贡献在于这一学说把屈地主义的礼让说和以立法权利的划分为基础的国际普遍主义学说结合起来研究法律冲突

2.简述我国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制度。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涉外法定继承作了规定。(1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3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进行了完善。该法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3分)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我国在涉外法定继承方面采用区别制

七、论述题(18分) 论《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答:《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6月10日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会议通过,1959年6月?日生效。该公约的主要内容有: (1)公约适用于:所有缔.约国承认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并根据公约的规定和被申请执行地的程序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2)公约将“外国仲裁裁决”定义为:在被申请承认和执行地所在国以外国家领土内作成的仲裁裁决;在被申请承认和执行所在国领土内作成的裁决但该国不认为是本国的仲裁裁决。(3)公约规定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得拒绝承认和执行:缺乏有效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被诉人没有得到适当的通知,以致未能对案件有申辩的机会;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与双方当事人的协议不相符合,或双方当事人无协议时与仲裁地国家的法律不相符合;裁决尚未生效或已被仲裁地国家撤销;裁决的争议依照执行地国家的法律属于不得提交仲裁的事项;裁决的内容违反了执行地国家的公共秩序。 (4)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依被申请执行地国家的程序规则,在承认和执行本公约缔约国所作出的裁决时,不得提出比承认和执行本国仲裁裁决过苛刻之附加条件或征收过多之费用

八、案例题 中国某土产公司与新加坡某公司签订红枣买卖合同,由中国某土产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出口一批红枣。合同规定,中国某土产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出口的红枣的等级为三级。合同签订后,新加坡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了信用证。交货时,中国某土产公司因库存三级红枣缺货,遂改用二级红枣交货,并在发票上注明;二级红枣,价格不变,仍以三级货价计收。中国某土产公司认为,货物的品级比合同规定的高,且价格不变,买方不会提出异议。可事实恰好相反,发货后,中国某土产公司到银行议付货款,开证行拒付货款,理由是单据与合同不符。中国某土产公司要求新加坡某公司修改信用证,被拒绝,新加坡某公司指责中国某土产公司违约,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问: 1.调整信用证关系的法律是什么? 2.开证行是否有权拒付贷款? 答:在国际货物买卖关系中,调整信用证关系的法律通常是各国普遍选用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卖方交付的议付货款的单据,必须与合同中的约定相一致,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如果卖方交付的议付货款的单据与合同中的约定不一致,单单不符或单证不符,银行有权拒付货款。本案中,中国某土产公司交付的发票与合同中的规定不符,银行有权拒付货款 2004-2005年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6分)

1.公共秩序保留:是指本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依其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律为准掘法.但法院如果认为外国法的适用将违反本国的公共秩序时,可以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2.领事婚姻:是指本国公民在外国结婚时,经驻在国明示或默示许可,可以在本国在驻在国的外交机关或领事机关办理手续,或举行仪式 二、填空题 1.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 2.阿里 3.属人法 4.《永敞律》 5.积极冲突 6.经常居住地 7.本国法 8.充分、即时、有效 9.分割论 10.行为地法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 。 2.政府利益分析说是美国法学家 提出来的.

3.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接点,主要用于解决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冲突的系属公式称为 。

4.“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这条冲突规范出自 。

5.国籍冲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国籍的 ,即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国籍。另一种是国籍的消极冲突,即一个人不具有任何国家的国籍.

6.我国对住所的确定采取以下原则: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 视为住所。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4条规定:“外国法人的民事行为依其 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

8.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主张一国对外国人在本国的财产实行国有化时,采用 的补偿原则。

9. 将一个合同疾中的几个方面加以分割,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这是合同准据法确定的 。 10.英美票据法体系国家主张票据当事人的行为能力适用 。

三、判断题 1. 错 2.错 3.错 4.错 5.对6.错 7.错 8.错 9.错 10.对

1. 德国、日本国家的国际私法学者认为国际私法不仅要解决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法律冲突问题,而且要解决涉外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和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 )

2. 里斯在国际扎让说中提出,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权益。里斯这—观点提出了主权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应考虑适用外国法这一国际私法原则。( )

3.冲突规范援引的法律是末被法院地国承认的国家的法律时,较有说服力的观点是不应以该未被承认的国家的法律为准据法.( )

4.在国际私法上,公共秩序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804年《法国民法典》中。( )

5.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根据冲突规范的规定应适用外国法,而该外国法律通过我目桂律规定的途径不能查明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6.美国、加拿大、菲律宾等国家授予发明人专利权时,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 7. 《汉堡规则》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由“港至港”改为“仓至仓”。( )

8. 1929年《统一国际航空运辖某些规则公约》对承运人的责任基础采用了无过失原则.( ) 9.婚姻的形式要件是指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必须排除的条件。( )

10.中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签订一份大豆购销合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合同发生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这一仲裁条款是无效的.( ) 四、单项选择题 1.C 2.D 3.D 4.D 5.C 6.A 7.A 8.C 9.B 10.C

1.( )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A.国际条约 B.国际惯例 C. 国内立法 D. 国内判例 2.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这条冲突规范是(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C. 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

3.《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 )的规定. A. 识别 B.反致 C.法律规避 D.公共秩序保留 4. 对外同法人,我国以其( )为标准确定其国籍。

A. 法入住所地 B.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 C. 法人工要营业所所在地 D.法人注册登记地 5.实川新型专利优先权的期限为( ). A.3个月 B. 6个月 C.12个月 D.18个月

6.卖方负责提供货物、提供与货物有关单据、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租船、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 ) A.FOB B.CIF C.CFR D.FCA

7.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一般适用( ) A. 船旗国法 B. 致害人国籍国法 C.受害人国籍国法 D. 法院确定适用何国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离婚适用( ). A. 当事人的国籍国法 B.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C.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D. 选择或重叠适用当事人属人法或法院地法

9.外国人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适用( )。A. 法院地法 B. 当事人属人法C. 行为地珐 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10.国际商事仲裁可仲裁的事项是( ).A.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B. 收养、监护、抚养纠纷C. 公民、法人和其

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D.行政争议纠纷勤制度 五、多项选择题 1.ABD 2.ABCD 3.ABCD 4.BCD 5.ABD 6.ABCD 7.ABD 8.ABCD 9.ABCD 10.BCD 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 A. 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B. 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 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 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门的主张主要有( )A. 依法院地法识别 B. 依准据法识别 C. 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 D. 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

3.国际私法上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主要有( )制度。A. 国民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 优惠待遇 D.不歧视待遇 4.物之所在地法决定( ). A. 外国法人财产清算法律适用问题 B. 物权客体范围 C.物权的种类和内容D.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5.知识产权转让适用的法律主要有( ). A.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B.与知识产权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 法院地法律 D.转让人国家的法律

6.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原则有( ). A.意思自治原则 B.最密切联系原则 C. 强制适用中国法原则 D. 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原则

7.国际技术转让合同适用的法律有( ). A. 许可人住所地法 B.被许可人住所地法 C. 许可人国籍国法 D.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8.对婚姻实质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 ). A. 婚姻举行地法 B.当事人本国法 C.当事人住所地法 D,以婚姻举行地法或属人法为主兼采有关国家的法律

9.仲裁机构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时需要审察的事项主要有( )A.是否有仲裁协议以及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B.中请仲裁的争议事巧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 C. 申请仲裁的事项是否属于可仲裁事项 D.诉讼时效是否已经超过 10.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包括( )A. 司法文书送达的豁免 B.司法管辖的豁免C. 诉讼程序的豁免 D. 强制执行的豁

六、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简述本地法说。 答:本地法说是美国法学家库克创立的.本地法说的主要观点是: (1)法院只适用法院地法,不适用外国法律.(2)夜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适用外国法,但此时只能将外国法规范并入本国的法律规范,作为本国法律规范予以适用. (3)法院执行的是本国法创设的权利,而不是外国法创设的权利。 本地法说成功地批判了传统国际私法理论,特别是既得权说,为美国法学理论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2.简述法律规避的概念与构成条件. 答: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是指当事人为了规避原来应该适用的某一国法律.故意制造一些条件能够利用冲突规范.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得以适用。 构成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当事人规避某国法律是出于故意,即当事人的行为是以规避法律为目的的。(2)规避的法律是本应对当事人适用的强制性法律,而不是任意性法律(3)当事人是通过故意改变或制造与连接点有关的事实,利用冲突规范来达到法律规避目的的。(4)法律规避必须是既遂的。(5)当事人法律规避以后,仍与被法规避法律的那个国家或地区存在某种联系

3.当事人选择处理涉外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时应注意那些问题? 答:当事人选择处理涉外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当事人对法律的选择必须是协商一致的结果.对法律的选择必须诚实、善意、合法(2)当事人对法律的选择在空间上没有限制,(3)当事人对法律的选择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示(4)选择时同,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之前

七、论述题(本题18分) 论《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 答:《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于1988年10月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16届大会获得通过,该公约有5章31条。其主要内容有:(1)公约的适用范围。除遗产处分方式、处分遗产的能力、有关夫妻财产的争议,非因继承而设立而让与的财产权利、利益或财产事项不适用公约外,一切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均适用公约.即使应适用的法律是一非缔约国法律,公约仍应适用.(2)公约采用了“同一制”。继承制度公约将死者的遗产看成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规定适用统一的准据法.这一准据法原则上是死者死亡时的惯常居所地国家的法律,只要他那时具有该国国籍,或者他在该国至少住5年时间。在其他情况下,继承受死者死亡时的国籍国法律支配,除非死者当时与另一国有更密切的联系。(3)意思自治原则。 公约规定当事人可以指定适用于遗嘱继承的法律,但这种指定受到严格限制.一是当事人的指定只限于其指定时或死亡时的国籍国法律或惯常居所地法律.二是这种指定的形式必须是明示的.(4)继承准据法的适用范围。准据法适用于死者的全部遗产,不管这些遗产位于何处。准据法的具体适用范围包括:A. 确定继承人、继承份额和义务以及因死亡而引起的其他继承 B. 因行为而引起的继承权的剥夺和丧失。 C. 在确定继承人、不动产遗嘱继承人或动产继承人的份额时,任何返还或说明赠与物品、特留份或遗物的义务。D.可处分的遗产部分,不可剥夺的利益和对遗产处分的其他限制.E.遗嘱处分的实质有效性。公约排除了反致但规定允许转致。 八、案例题(本题12分)

王钰、杨洁敏夫妻二人均为中国公民,婚后旅居阿根廷。因发生婚姻纠纷,阿限廷法律又不允许离婚,夫妻二人于1984年按阿根廷法律规定的方式达成长期分居协议,并请求中国驻阿根廷大使馆领事部予以承认和协助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给我国驻阿根廷大使馆领事部的复函指出:我国驻外使馆办理中国公民间的有关事项应当执行我国法律,该分居协议不符合我国婚姻沾的规定,故不能承认和协助执行.该分居协议系按照阿根廷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的,故只能按照阿根廷法律规定的程序向阿根廷有关方面申请承认.如果当事人要想取得在国内离婚的效力,必须向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申办离婚手续. 问:请用国际私法理论解释我国为什么不承认和协助执行王、杨二人达成的分居协议。 答: 王、杨二人的分居协议是技照阿根延法律达成的,阿根廷不准离婚的法律与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承认和协助执行王、杨二人达成的分居协议有悖我国的公共秩序,所以我国不能承认王.杨二人分居协议的能力. 一国法院及一国驻外使馆承认与执行的只能是一国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而不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2000-2001法学专业国际私法试题

一、填空题1、法律 2、萨维民 3、连接点(连接因素) 4、法官 5、自然人6、物之所在地 7、3 8、分割论 1、涉外民事关系的产生,除必要的经济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条件。 2、 创立了法律关系本座说,建立了国际私法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3、把特定的民事关系和某国法律连接起来的纽带或标志,在国际私法术语中称之为 。 4、欧洲大陆一些国家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在确定外国法内容时,由 负责查明。 5、国民待遇主要指给予外国 的待遇,后来扩及至外国的法人、船舶和物品。

6、自法则区别说以来,不动产物权一直适用 法作为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准据法。

7、专利权人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4年,或自专利批准之日起满 年无正当理由又不实施专利的,任何人都可以向主管部门提出强制实施申请。

8、确定合同准据法的 主张将合同按不同部分作以划分,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9、在FOB贸易术语中,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及风险是以 船舷 作为分界线的。

10、合同之债与侵权行为之债的一个重要不同点是,合同是一种合意之债,侵权是一种 法定 之债。 二、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两艘巴拿马籍货轮在我国某港口发生碰撞,此案在我国法院审理只能适用我国法,而不能适用巴拿马法律。 ( ) 2、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在婚姻形式要件方面,可以采用婚姻登记方式,也可以采用宗教的方式结婚。 3、将遗产区分为动产与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不同的准据法,这是涉外遗产继承的“区别制”。 ( )

4、法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依照法人国籍法确定。 ( )

5、外国人在我国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我国的律师。( ) 6、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时,不得变更专属管辖。 ( )

7、法院管辖权不容剥夺,仲裁协议不具有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效力。 ( )

8、我国在加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时提出了互惠保留和商事保留。( ) 9、实体法对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是一种间接调整。 ( ) 10、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的最早法律表现形式。 ( )

三、单选题 1、D 2、A 3、B 4、A 5、B 6、B 7、A 8、A 9、C 10、B 11、A 12、C 13、A 14、C 15、D 16、B 17、D 1、在我国,不能作为国际私法渊源的是( )。A、国际条约 B、国内立法 C、国内判例 D、专家的学说 2、既得权说的创立者是( )。A、戴西 B、孟西民 C、库克 D、柯里

3、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是一条( )冲突规范。A、单边 B、双边 C、重叠性 D、选择性 4、法人属人法一般指的法人( )法律。A、国籍国 B、营业地 C、住所地 D、成立地

5、法院地冲突规范指向的准据法出现变更,新法规定该法有溯及力,在这种情况下,新法颁发前的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 )。A、旧法 B、新法 C、法院择一适用 D、当事人择一适用

6、某国法院审理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本国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根据乙国法冲突规范应适用于丙国法,甲国法院适用了丙国法,这构成(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连续反致

7、《日本法例》第29条规定:“应依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应依日本法者,依日本法”。这表明日本( )。A、接受反致 B、不接受反致 C、接受转致 D、不接受转致

8、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11条规定:外国人,如其本国和法国订有条约允许法国人在其国内享有某些民事权利者,在法国亦得享有同样的民事权利。这是一条( )的规定。A、国民待遇 B、优惠待遇 C、歧视待遇 D、敌视待遇 9、我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 )法律。 A、住所地 B、居所地 C、定居国 D、与之有密切联系国家

10、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 )。A、无民事行为能力 B、有民事行为能力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D、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1、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可以适用( )来调整。A、船旗国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所有人属人法 D、合同的准据法

12、当事人选择合同的准据法,必须从与该合同关系有关的国家中的法律选择,这被称之为( )意思自治原则。 A、明示的 B、默示的 C、有限的 D、无限的

13、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各国多主张适用( )。 A、航空器登记国法 B、受害一方当事人国籍国法C、航空器启发地国法 D、航空器到达地国法

14、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的案件,适用( )法律。A、中国法律 B、被告一方本国法C、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 D、住所地

15、《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不动产适用( )法律。A、遗产所在地 B、被继承人住所地 C、继承人本国 D、不动产所在地

16、以被告住所地为标志确立的管辖权称之为( )。A、属人管辖 B、属地管辖 C、协议管辖 D、平行管辖 17、下列纠纷中哪一项是可仲裁的纠纷( )。A、离婚纠纷 B、收养纠纷 C、继承纠纷 D、贸易纠纷

18、《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述方式进行修改,现在当事人权利义务采用(B )方式加以规定。A、分列 B、对应 C、单列 D、双列

四、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D 3、ABC 4、ABCD 5、ABC 6、BCD

1、国际私法的渊源表现为( )。A、国际条约 B、国际惯例 C、国内立法 D、国内判例

2、赞成反致制度的理论依据主要有( )。A、反致会扩大本国法适用范围,但否定了国际私法基本原则B、采用反致制度,可扩大本国法的适用范围C、采用反致制度,可维护外国法律的完整性D、采用反致使同一案件在不同国家审理会得到相同结果

3、当事人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籍都是外国国籍时,各国通常采用( )方法确定国籍。A、以最后取得国籍为准 B、以当事人住所地国家为其国籍国C、由法院确定 D、由当事人确定

4、《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定的保护工业产权的原则有( )。A、国民待遇原则 B、优先权原则C、强制许可原则 D、独立性原则

5、婚姻实质要件发生冲突,可依( )解决。A、婚姻举行地法 B、属人法C、婚姻举行地法或属人法为主,兼采有关国家法律D、冲突发生地法

6、广义上的司法协助,主要内容有( )。A、罪犯引渡 B、司法文书送达C、调查取证 D、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五、名词解释

1、法律冲突:指在涉外民事关系中,由于其涉外因素导致有关国家的不同法律在效力上的抵触

2、系属公式:是指在长期的国际私法实践中,传统双边冲突规范的一些系属被逐渐固定下来,成为解决不同种类民事关系的法律冲突的公式。 六、简述题

1、简述准据法的概念及特点。 答:准据法是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而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特点: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定援引的法律。准据法是能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

2、简述识别的概念及产生原因。 答:识别是指将待决案件的事实情况或有关问题进行定性和分类,以把它划归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适用哪一条冲突规范。产生原因:不同国家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或将其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一个国家法律中的概念是另一个国家中所未有的,这也需要识别

3、简述仲裁协议的概念及形式。 答: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同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书面协议。形式: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能证明仲裁协议订立的有关文件。

七、论述题 试论我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答:我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有:1、依被请求国法律,裁决是由无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2、裁决尚未生效;3、诉讼程序不公正,败诉方未得到合法传唤,未出庭或未得到辩护机会;4、被请求国法院对同一案件已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5、承认或执行判决有损我国主权或公共秩序。

八、案例题 1996年,北京某高校教师辞职到日本留学,毕业后就职于一家日本公司。2000年8月,该人在日本东京不幸遇车祸身亡。遇害人亲属到日本作了后事处理,获赔款折合人民币80余万元。为继承这笔存款,死者的父母与死者的妻子、儿子产生争议,遂诉诸法律,提起诉讼。问:本案应适用何地法律作为准据法?本案中的遗产应如何分割?(提示:中国法律规定继承有二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日本法律规定继承有四个顺序,第一顺序为子女,配偶不在继承顺序中,但可随序继承。 答:本案应适用日本法作为继承的准据法。受害人在

日本的财产均为动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本案中,受害人的法定住所在中国。但受害人在日本已4年,经常居住地和住所不一致。根据《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因此,应认定受害人死亡时住所地在日本,故本案应适用日本法。本案中,受害人的父母根据日本法律无继承权,死者的子女是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可随序继承。 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国际私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C 2.C3.A 4.D 5.D6.D 7.B 8.D 9.B 10.A

1.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 )申请。A.最高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法院C.中级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

2.对特派员取证,我国( )。 A.允许 B.不允许 C.原则上不允许 D.立法中未作规定

3.-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 )。 A.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 B.以当事人选择的住所为住所 C.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D.依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住所

4-美国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国北京市购住宅一套。2000年,约翰被其所在公司派驻日本。约翰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巴姆。后因付款两人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涉诉。这起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是( )。

A.美国法 B.法国法C.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法国法 D.中国法

5.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抵押权的,适用( )的法律。 A.行为地法 B.法院地法 C.船旗国法 D.原船舶登记国法律

6.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是( )。A.美国法律 B.中国法律C.当事人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D.法院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

7.我国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时,合同适用( )。 A.合同缔结地法 B.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C.合同履行地法 D.合同自体法 8.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 )法律。A.日本 B.韩国C.德国 D.中国

9.中国公民女甲与英国公民男乙在日本登记结婚,婚后到希腊定居。婚后发生纠纷,女甲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定该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法律是( )。A.中国 B.日本C.英国 D.希腊

10.艾力1930生于泰国,在马来西亚有住所。1987年,艾力到美国定居,1998年获得美国国籍。1999年艾力来华投资。2001年3月,艾力因病在华死亡。艾力没有子女,其父母已先于艾力死亡。艾力死亡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艾力在华遗产应适用( )法律处理。A.中国 B.美国 C.泰国 D.马来西亚 二、多项选择题 11. ABCD 12. ABC 13. ABC 14. ABC 15. ABD

11.意思自治原则可以适用于( )。A.合同关系 B.夫妻财产关系C.继承关系 D.管辖权确定

12.最密切联系原则可以适用于( )A.涉外侵权关系 B.夫妻财产关系 C.合同关系 D.国际民事诉讼关系

13.外国仲裁裁决的认定,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主要有( )。

A.领域标准 B.非内国标准 C.同时采用领域标准和非内国标准 D.国际标准 14.各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准正都作了规定,各国承认的准正方式有( )。 A.父母事后婚姻 B.父母对子女的认领C.法院判决 D.非婚生子女申请

15.有关国际惯例的正确说法是( )。A.在实践中反复适用,有确定的内容B.是任意性规范而非强制性规范 C.具有强制性 D.在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情况下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性

三、判断题 16.错 17.对 18.对 19.错 20.错21.错 22.错 23.错 24.错 25.对 16.我国不承认领事婚姻制度。( )

17.我国对适用外国法错误允许上诉。( )

18.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与该涉外民事案件关系相关连的国家法律规定完全相同,这种情况下不会产生法律冲突。

19.冲突规范可以直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 20.我国不承认国内判例和国际惯例是国际私法的渊源。( ) 21.凯弗斯创立了本地法说。( )

22.对冲突规范连接点的“软化处理”的唯一方法是增加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 )

23.联邦制国家存在多法域,因而存在区际法律冲突。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因而不存在区际法律冲突。( ) 24.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纠纷案件中,可以不对案件进行识别。( )

25.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是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法律制度。( )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8分)

26.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27.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同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书面协议。 五、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29.简述法人国籍确定的依据。 答:一、法人成立地说,或称登记地或设立地说。二、法人住所地说。三、法人设立人国籍说,或称资本控制说。四、准据法说。五、复合标准说。

30.简述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答: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就某一法律关系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应适用的法律或选择无效的情况下,由法院依据这一原则,在与法律关系有联系的国家中,选择一个与该法律关系在本质上有重大联系、利害关系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予以适用。1、它是一种新的法律选择方法。2、它的核心是通过对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各要素进行综合分析来寻找与合同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其方法十分灵活。3、它给予了法官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七、案例题(每题10分,共20分)

32.德国籍人尤塔·毛雷尔根据中德学术交流计划来到中国上海某大学任教。任教期间与在该大学任教的中国籍女教师结婚。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和等因素,尤塔·毛雷尔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起诉后。尤塔·毛雷尔任教期满,准备回国。尤塔·毛雷尔向法院提出,委托同在该校任教的德国籍教师或委托德国驻上海领事馆领事代理诉讼。 问:外国公民、外国领事是否可以在中国法院担任本国公民的诉讼代理人? 答:在我国,中国公民可以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我国对在我国的外国人实行国民待遇,允许外国人委托与之有同一国籍的外国人担任诉讼代理人。 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官员,可以接受本国公民的委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根据我国参加的《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当作为当事人的外国人不在我国境内、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适时到我国法院出庭时,该外国的驻华领事可以在没有委托的情况下,直接以领事名义担任其代表或安排代表在我国法院出庭

33. 1995年,中国籍公民赵耿虎与日本籍公民佐佐木智子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取名赵小虎。1998年,佐佐木智子独自回日本居住。2000年,赵耿虎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佐佐木智子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佐佐木智子要求将赵小虎带回日本,由她抚养,赵耿虎要求将赵小虎留在中国,由他抚养。 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作准据法?

答:对监护权的法律适用,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各国多主张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或法院地法。赵小虎在中国出生,其父是中国公民,赵小虎具有中国国籍。本案在中国提起诉讼,法院地法是中国法,所以,监护权的归属应适用中国法。 对抚养权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赵小虎在中国出生,具有中国国籍,其父是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赵小虎出生后,一直在中国生活,这表明赵小虎与中国有最密切联系,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

古希腊哲学大师亚里士多德说: 人有两种,一种即“吃饭是为了活着”,一种是“活着是为了吃饭”.一个人之所以伟大,首先是因为他有超于常人的心。“志当存高远”,“风物长宜放眼量”,这些古语皆鼓舞人们要树立雄心壮志,要有远大的理想。 有一位心理学家到一个建筑工地,分别问三个正在砌砖的工人:“你在干什么?” 第一个工人懒洋洋地说:“我在砌砖。” 第二个工人缺乏热情地说:“我在砌一堵墙。” 第三个工人满怀憧憬地说:“我在建一座高楼!” 听完回答,心理学家判定: 第一个人心中只有砖,他一辈子能把砖砌好就不错了;第二个人眼中只有墙,好好干或许能当一位技术员;而第三个人心中已经立起了一座殿堂,因为他心态乐观,胸怀远大的志向! 井底之蛙,只能看到巴掌大的天空;摸到大象腿的盲人,只能认为大象长得像柱子;登上五岳的人,才能感觉“一览众山小”;看到大海的人,就会顿感心胸开阔舒畅; 心中没有希望的人,是世界上最贫穷的人;心中没有梦想的人,是普天下最平庸的人;目光短浅的人,是最没有希望的人。 清代“红顶商人”胡雪岩说:“做生意顶要紧的是眼光,看得到一省,就能做一省的生意;看得到天下,就能做天下的生意;看得到外国,就能做外国的生意。”可见,一个人的心胸和眼光,决定了他志向的短浅或高远;一个人的希望和梦想,决定了他的人生暗淡或辉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