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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经济》 2016年第22期
【本刊讯】第十一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今年8月下旬在广州成功举办。两个多月来,进一步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此,本刊编辑部特编发《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进程回顾》一文,供读者参阅。
一、概述
2000年以来,在全球化逐渐深化的背景下,区域一体化成为地方应对全球竞争的必然选择;而通过域内政府间合作推动区域一体化,进而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成为各地方政府的现实选择。2003年开始,由广东省倡导并得到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八省(区)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积极响应和大力推动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即“9+2”)发展迅速,受各界瞩目。2004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标志着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正式启动,在中央的指导下和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下,经过“9+2”各政府的共同努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成效明显,整体呈稳步推进的态势。
泛珠地区陆域土地面积约200.68km2,约占我国国土面积的20.90%。2003年,人口约5.6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3%,其中,内地9省人口4.56亿,约占总人口的38.93%。2003年共同创造产值4.32万亿,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1.66%。2015年,泛珠地区GDP总量达24.03万亿,与2003年相比,增长了5.96倍,年均增长38.17%,2014年人口为4.86亿,发展质量进一步优化,可见泛珠地区综合实力强大,其区域经济发展在国家甚至全球的经济发展格局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泛珠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同时,泛珠合作已成为促进我国东中西地区协调发展的成功典范和新时期内地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经济联系的主要平台。
近年来,在“9+2”各方共同努力下,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领域逐步拓展,合作机制日益健全,合作水平不断提高。在投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取得了重要的进展。2004年至今,经过9+2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领域合作取得了重要进展,总体来看,总共出台政策文件180份,其中,国家层面的政策文件4份;泛珠(9+2)层面政策文件共145份,涉及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商务贸易、旅游、农业、劳务、科技文化、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及卫生防疫等诸多领域。泛珠内部次区域政策文件共17份,1+X政策文件约6份。
但某些合作领域和工作内容超出了地方事权或地方难以协调,比如区域通关一体化、社会信用体系、珠江水运、社会保险跨省顺畅转移接续、深化内地省区与港澳合作等,都需要从国家层面指导和支持。在“十三五”规划启动实施之际,如何更好地融入和引领“一带一路”建设、提高全方位开放合作水平、深化内地与港澳更紧密合作,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等,都值得一进步深化研究。
二、深化泛珠区域合作的国家战略
2004年至2016年,泛珠发展由地方协调机制逐渐上升为国家战略,得到了国家极大的支持。具体体现为国家将泛珠合作机制纳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并出台了具体的指导意见。泛珠与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并列成为国家重要的区域发展战略。
1、“十三五”时期的发展要求
十三五《规划》)是确定2016至2020年国家宏观社会经济发展大计的文件,其中,明确提出要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标志着深化珠三角区域合作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将从整体层面来统筹指导泛珠区域发展布和区域合作的重点,体现了国家日益重视泛珠地区在国家整体发展中的作用。
《规划》提出支持东部地区更好发挥对全国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高地。加快推动产业升级,引领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要“加大内地对港澳开放力度,加快前海、南沙、横琴等粤港澳合作平台建设。加深内地同港澳在社会、民生、科技、文化、教育、环保等领域交流合作。深化泛珠三角等区域合作。《规划》还提出,未来要拓展区域发展空间,以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为基础,形成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随着“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写进“十三五”规划,泛珠区域沿海沿江沿线的优势将得到有效发挥,有利于与港澳台、东盟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构建紧密的互联互通关系。
2、《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国务院于2016年3月15日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6〕18号)》(简称《意见》)是将泛珠合作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后的细化要求。《意见》将泛珠区域定位为“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全国经济发展重要引擎、全国经济发展重要引擎、“一带一路”建设重要区域和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区”。
——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方面。《意见》提出泛珠地区应“充分发挥广州、深圳在管理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方面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与港澳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构建以粤港澳大湾区为龙头,以珠江—西江经济带为腹地,带动中南、西南地区发展,辐射东南亚、南亚的重要经济支撑带。促进城市群之间和城市群内部分工协作,构建沿江、沿海、沿重要交通干线的经济发展带。形成以大城市为引领,以中小城市为依托,以重要节点城市和小城镇为支撑的新型城镇化和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建立毗邻省区间发展规划衔接机制,推动空间布局协调、时序安排同步。注重陆海统筹,支持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省区合作发展海洋经济,共建海洋经济示范区、海洋科技合作区,加大海洋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发展海洋科学技术,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海洋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在共同培育先进产业集群方面。《意见》提出泛珠区域合作机制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积极发挥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贵阳国家大数据中心的作用,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完善区域制造业创新体系和产业协作体系,改造提升现有制造业集聚区,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将泛珠三角区域打造成为“中国制造2025”转型升级示范区和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创新发展模式和业态,扩大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逐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加快推进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引导产业有序转移,积极支持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及国内外知名企业生产基地向中西部地区有序转移,促进产业组团式承接和集群式发展。大力推进广州泛珠合作园区、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建设,支持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闽粤经济合作区、北部湾临海产业园、湘赣开放合作试验区等跨省区合作平台发展。
——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方面。《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设立泛珠三角区域创业投资基金,激发区域创新创业活力。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支持广州国际创新城等一批大型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建立跨省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支持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点。
——培育对外开放新优势方面。《意见》提出泛珠应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发挥区位优势,完善联通内外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往来和文化交
流。推动深化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和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建设,打造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鼓励区域内有条件的企业共同参与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和农业合作区开发建设,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把云南建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增强广西有机衔接“一带一路”的重要门户作用,进一步提升海南以及内陆省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香港、澳门独特优势,积极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三、泛珠区域合作各省(区)进展概况
1、总体进展
——机制逐渐完善。经过“9+2”各方的共同努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在多个方面得到纵深推进,硕果累累。在协调机制上,泛珠三角区域已建立起运行和协商机制,主要由高层联席会议制度、中层协调制度、日常办公制度和部门衔接落实制度三部分组成。在基础设施建设、能源、旅游、环境等众多领域制定了一系列的合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和连续性。
——经贸合作成效显著。前九届经贸洽谈会泛珠内地各省区累计签约项目19488个,签约金额37568亿元。截止2014年,泛珠各省区累计签约项目逾2万个,金额超4万亿。12年间,合作各方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利用历届经贸洽谈会及各种展会平台,开展经贸交流、特色产品促销、项目推介和对接洽谈等活动。
——促进了泛珠各方的经济崛起。泛珠合作机制的建立,促进了域内相关省区的经济发展。2003年,在全国的发展格局中,基本呈“两纵一横”发展格局,“两纵”分别是“沿海”和“北京-湖北”纵线,一横是“长江”一线。2015年,呈现两大特征,一是“沿海—长江”的“T”型发展格局逐渐加强,二是中部部分省份在全国的地位有所提升。
2015年与2003年相比,在泛珠发展格局中,首先,一个明显的变化是,带动了广东周边相邻省份的崛起,如广东周边的湖南、广西和江西,2003年分别处于全国的第三层级和第四层级,而2015年则上升至第二层级和第三层级;其次,贵州也由2003年的第五层级上升至2015年的第四层级;第三,与泛珠区域整体崛起外,除了域外的内蒙古和陕西处于上升趋势外,河北及河南均处于下降的趋势,表明2003年至今,泛珠区域整体处于上升发展通道,也证明了泛珠合作机制促进了区域整体发展(图1)。
图12003年(左)及2015(右)以GDP为表征的全国发展格局
2、各省(区)进展概况
2004年以来,泛珠9省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从2000年至2015年各省的GDP演变来看,基本可以分为两大阶段,即2004年前的总体较快发展阶段,2004年至今的快速发展阶段。广东省在9省中一枝独秀,其他8省的发展虽然2004年后也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但2006年以后的效果更加明显,特别是2010年以来,速度更快(图2)。另外,从9省2015年的GDP总量与2003比较来看,规模扩张力度最大的是贵州省,其2015年总量是2003年的7.74倍,最小的海南省也达5.52倍,平均值也达5.62倍,表明9+2合作机制为域内省份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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