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霄2006.5 经济理论与实践 推进“泛珠三角 "区域旅游合作的策略探析 邓燕萍 (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江西南昌330003) [摘要]区域旅游合作是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泛殊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目前还存在机制不健全、合作 q-C,-参与主体的利益分配不协调、企业缺位等问题,需要通过建立政府主导的管理协调机制,合作打造区域标志性 旅游品牌,整合区域旅游企业,营造良好的“泛珠三角”旅游服务环境等措施,加快推进“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的 发展。 [关键词]泛珠三角;区域旅游;策略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87(2006)05—0045—03 区域旅游合作是指区域范围内不同地区之间的旅游 经济主体,依据一定的章程、协议或合同,将资源在地区之 间重新配置、组合,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 态效益的旅游经济活动。…我国近几年在区域旅游合作 方面取得了初步成就,并开始显示区域旅游合作在推动全 国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区域旅游合作已成为 实现旅游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区域旅游竞争力,实现旅 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和必然选择。 “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的必然性 (一)区域旅游合作是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的内在要 一等主要旅游经济指标占全国近四成,旅游业总体发展水平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旅游经济作为区域经济的一个组成 部分,在这种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的趋势下,“泛珠三角” 区域旅游合作也就成了必然。 (二)资源互补性是产生“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的 动力源泉。 、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合作是一种经济理性人在利 益驱动心理支配下的经济行为,是不同行为主体在区域利 益纵横交错的条件下对可能实现的利益空间的一种共同 追求。替代产生竞争,互补产生合作,互补关系是产生合 作行为的动力源泉。旅游合作主体之间存在着的利益互 补关系是多方面的,可能存在着资源互补关系、产品互补 关系、交通互补关系等,其中决定合作行为的最重要的互 补关系是资源的互补性。区域旅游合作的实质表现为区 域旅游资源优化区间的一种扩展 2。从经济发展实践来 看,资源配置的区域范围越大,其实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 就越强,进行区域旅游合作就是扩大旅游资源配置的区域 空间和增强资源配置的优化选择的可能性。 “泛珠三角”地跨东部、中部、西部,区域内的旅游资源 十分丰富且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如闽、粤、琼、桂及澳港的 滨海和海洋资源,云、贵、川的高山峡谷资源,港澳穗国际 化大都市和西部山村小寨资源;各种自然景观和人文景 观,可谓千姿百态。并且“泛珠三角”也是我国多元文化集 中的区域,湖湘文化、岭南文化、巴蜀文化、闽台文化、港澳 文化以及少数民族文化,可谓人文旅游资源博大多姿和得 天独厚。丰富的旅游资源,为“泛珠三角”旅游市场开发提 供了优越的条件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泛珠三角”区域旅 游合作,将成为我国涵盖面积最大和最具有发展潜力的地 区性旅游合作区。 二、“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存在的问题 合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和竞争并存的推动社会经济 发展的一种动力机制,在市场经济发展越成熟和市场竞争 越充分的条件下,合作所能发挥的动力机制作用就越突 出。当今世界范围内不断涌现出各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 作体,使合作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与趋势。我 国在积极参与世界经济合作的情况下,也积极地推进国内 区域间的经济合作,已经形成了一些相对稳定的合作区 域,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区等;另外, 东、中、西三大地带问的合作也在加深,尤其是在西部大开 发之后,东部与西部的合作有了更大的发展。面对区域经 济合作带来的竞争形势,广东在完成从小珠三角到大珠三 角的整合的基础上,2003年7月省委书记张德江率先提出 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这一概念,并很快得到相关省区的 积极响应,已初步形成了“9省区(广东、广西、湖南、海南、 福建、江西、四川、云南、贵州)+港澳”合作的共识。从旅 游业发展的状况看,“泛珠三角”区域是中国旅游业比较发 达的地区,2002年,内地9省区旅游外汇收入合计达76.86 亿美元,占当年中国旅游外汇收入总额的37.7%。该区域 所在省区旅游总收入、旅游外汇收入、接待过夜入境游客 [收稿日期]2006—02—10 [作者简介]邓燕萍(1963一),女,江西新干人,中共江西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从事区域经济、旅游经济学研究。 45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2004年以来,“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表现出强劲 源优势,但能得到的将只是以景区门票为形式的旅游资源 的发展势头。一是加强旅游合作已成为各方的共同意愿。 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合作各方联合发 表了“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广州)宣言”,就旅游合作的 目标、合作宗旨、合作原则、合作领域诸多方面达成广泛共 识,成为各方共同的行动纲领。此后,广东、四川、江西、湖 南、福建等各省之间也以双边旅游合作协议的形式,进一 步深化了合作内容。二是旅游部门的合作迈出了坚实的 步伐。“泛珠三角”内部分城市之间在搭建区域旅游信息 平台、打造区域旅游精品、树立整体形象、区域无障碍旅游 区建设等务实性合作得到全面推进,区域内一年来人境游 使用的补偿,由游客出行而产生的资金流中的大部分仍然 会通过购买旅游企业服务的途径流回客源地,目的地在旅 游发展中获得的收益较少,从而有可能导致整个区域合作 的无效率或低效率。 三、“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的推进措施 (一)建立政府主导的旅游管理协调机制。 “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社会系 统工程。各方有必要在共同发展上达成共识,在利益分 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建立一套有效的协调机制,把旅游 合作组织提升到政府层面,建立政府主管部门定期议事机 客增加1/4。但是,从各合作区的合作协议内容和实施效 果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区域合作的机制不健全。 旅游业是关联性极强的产业,其发展不仅仅依赖于高 品位的旅游资源,还需要交通、餐饮、住宿、通信等多个相 关行业的协调发展,这使得旅游合作的口径很宽,涉及众 多的行业及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其中任何一个行业的滞 后都将成为制约地方旅游业发展的瓶颈。然而,旅游合作 协议往往又是旅游协作区内各地区旅游主管部门代表各 自地方政府相互协商的结果,其最终名义签订人也是各方 的旅游主管部门。由于我国旅游主管部门只是政府部门 序列中排序较后的一个“小”部门,权威性不高,在实际运 作中很难胜任部门问的协调者和合作的推动者、组织者、 落实者的角色。如旅游通道的对接、异地车辆的无障碍通 行等都不属于旅游主管部门的职权范围,所涉及的部门并 不具有主动与旅游主管部门协作配合的动力。因此,一些 合作目标能否实现以及实现的时间等问题对于旅游主管 部门来说存在着不可控性,种种因素决定了合作协议内容 有可能只是一纸空文。 (二)以政府为合作主体,缺少企业的参与。 区域旅游合作是以经济效益为核心和衡量标准的,政 府以追求社会效益为主,而企业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因 此旅游企业应该是区域旅游合作中最重要的主体。从目 前区域旅游合作协议的签署和实施情况来看,我国的区域 旅游合作仍然是政府间的协作处于主导地位,旅游企业则 处于从属地位,缺乏旅游要素如旅行社、饭店、宾馆、航空 等企业的合作,企业参与合作仅表现在参加政府组织的促 销活动和旅行社之间的业务合作,区域旅游合作呈现政府 间的合作和企业的缺位并存的尴尬局面。 (三)合作中各参与主体的利益分配不协调。 区域旅游合作是由不同利益主体构成的合作型系统, 各利益主体是在考虑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接受合作, 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成为区域旅游合作的中心 问题。由于人才、资金、技术、信息、资源禀赋以及政府管 理机制上的不对称,各主体在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不一 定是完全平等的,把握机遇的能力也不相同,从合作中获 益的程度自然也不同,有可能出现一方的获益较多,而另 一方的获益较少的情况。以客源地与目的地间的旅游合 作为例,随着无障碍旅游的实施,地区壁垒的消除,地接社 的重要性逐步降低,使得客源地旅游企业可以利用资金、 技术、客源优势实施与旅游客流同方向的经营扩张,为旅 游者提供从出行到返程的全程服务。目的地尽管拥有资 46 制,负责进行“泛珠三角”旅游经济圈的组织、规划和协调 工作。 (1)成立日常协调委员会来执行具体的合作事宜。旅 游合作涉及许多方面,例如旅游促销、旅游线路组合、经营 管理、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企业协调以及与有关产业部门和 各级地方政府的协调关系等。从宏观和长远发展的角度 看,区域内旅游的发展,只有成龙配套,才能避免相互恶性 竞争。《泛珠三角区域框架协议》的签署,虽然在政府层面 合作协调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笔者认为还可成立日常协 调委员会来加强各地旅游机构方面的衔接合作,执行研究 制定有关旅游业协同发展的战略及相关政策;定期或不定 期地就合作的进展及遇到的问题进行磋商,以保障合作的 顺利进行。协调采用的形式可会议协调或通过网络在线 协调,这种方法可实现动用较少的人力完成多利益体的冲 突消解。 (2)建立信息网络服务协调发展机制。区域旅游合作 的协调机制不是互相割裂的,而是紧密联系的,它们之间 的密切联系可以通过信息平台得以实现。信息技术应用 到区域旅游合作中可减少合作成员之间时间和空间的障 碍,降低交通成本和沟通协调成本。建立“泛珠三角”区域 旅游信息库,共同构建区域旅游营销网络和旅游电子商务 服务平台,可加强各地旅游信息网络和远程业务管理网的 对接。广东在全国率先试点“金旅工程”,在省级层面首先 建成了金旅雅途网、广东站、广东省旅游局公众信息网和 办公自动化局域网,但区域内很多的旅游景区和旅行社现 在还停留在电话、传真的阶段,连电子邮箱都没有,更不要 说开展网络宣传和营销。因此,迫切需要加快推进旅游信 息化进程,以适应旅游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 (3)建立政府利益导向和利益补偿机制。有限理性的 存在使得各利益主体总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成员的首 要目的,各利益主体之间既有共同的利益,又有其自身利 益。合作后组织的整体收益和各合作利益主体的收益都 应该增加,最终达到“共赢”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必 须形成体现机会均等、公平竞争、利益兼顾和适当补偿原 则的区域利益协调合作机制,避免旅游市场的盲目、过度 竞争。欧盟一体化的经验表明,结构基金、财政政策和政 府管理效率对于协调发达成员和欠发达成员之间的利益 至关重要。例如旅游企业在跨地区经营的时候,不仅要投 资当地的旅游资源开发还包括旅游资源的保护,通过多吸 纳当地人就业,使当地社区尽可能多地获益,推动旅游地 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合作区域中较发达的一方可通 过低息或无息贷款、政府援助等途径支援欠发达地区的旅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游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力资源培训,达到旅游利益均衡的目 的。 (二)合作打造区域标志性旅游品牌。 区域旅游合作要靠对区域线性分布的旅游精品项目 的共建与打造来推动,使旅游精品项目成为整合区域旅游 资源的有效载体和最佳平台。通过资源共享与品牌共建, 可以将资源优势互补关系转化为产品优势与产业优势。 品牌建设可以从条件较好的港澳大珠三角起步,逐步推广 到整个“泛珠三角”旅游品牌。经过20多年的旅游合作, 无论是旅游资源、客源还是市场,大珠三角都达到了区域 一体化合作的层次,但在区域标志性品牌的开发上明显滞 后。目前,合作打造品牌的条件已经成熟,诸如香港的迪 斯尼乐园强化了“动感之都”的形象,澳门新赌城“东方拉 斯维加斯”正在改造建设中,珠三角新兴城市群和多彩的 岭南文化显示出昂扬的生机,如果把这三方特色有机结合 起来,并形成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就可以共同打造出区 域标志性品牌,提升区域旅游的资源吸引力,也使更紧密 合作有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三)整合区域旅游企业,提高竞争力。 目前“泛珠三角”内地9省区旅游企业数量多、规模 小、抗风险能力低、市场竞争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差、企业 地域化现象突出,没有形成规模化和专业化,市场化运作 的程度不高。以旅行社为例,至2003年底区域内旅行社 的总数已达3547家,国内社3097,家占到了87%,其中小 规模的旅行社又占绝对比重。大型旅行社数量少且缺乏 整合市场的能力,对上下游资源的掌控能力和新产品开发 能力都受到很大限制,导致国际竞争力弱。要从根本上改 变旅游企业的状况,对区域旅游企业进行整合极为重要。 并购是企业整合的一种有效方法,企业并购整合有横向整 合、纵向整合与混合整合三种形式l3 J,不同的形式会产生 不同的经济效应。横向整合主要是实现规模经济,增强市 场力;纵向整合可以降低市场交易费用;而混合整合则可 以起到实现范围经济、规避经营风险的目的。就“泛珠三 角”旅游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区域内旅游企业并购整合 应以规模经济和增强市场力为目标,在形式上应该更注重 横向整合。(1)以具有一定名牌效应的旅游企业为龙头, 组成综合性或专业性的大型旅游集团,实现资本的最佳组 合。(2)积极扶持区域内资产优质、业绩优良的旅游企业 , 上市筹资,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作用,实现网络 与规模的同步快速扩张和大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3)饭 店企业或企业集团要善于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利用市场 并购等方式组建饭店集团。可以尝试逐步打破地方行政 壁垒,通过向经济型酒店的并购扩张,或与区域内、外酒店 集团进行资产置换,达到改善管理、提高市场占有率并逐 步向规模化发展的目的,增强与国际旅游企业抗衡的能 力。 (四)遵循市场规律,发挥政府主导下企业的主体作 用。 在我国旅游业发展的现阶段,政府主导作用是培育发 展旅游业的重要保障,但这种主导作用应该是在市场经济 体制下的一种政府行为,是按照旅游业自身的特点,在以 市场为主配置资源的基础上,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政 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主要应着眼于弥补市场的缺陷,而不 是替代市场直接参与或干预旅游业自身的管理与经营活 动l4J。“泛珠三角”区域各省(区)的旅游合作,既是政府 行为的合作,更需要市场行为的合作,它将更多地表现为 以资产存量联结为纽带、以资源优势为基础、以生产要素 优化为导向、合作领域不断拓展的趋向。因此,地区间的 旅游合作要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市场对资源配置应该而 且能够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进行,政府主导并不是政 府主宰、政府主干,地方政府在旅游合作中要改变包揽一 切甚至以政府行为代替企业行为的做法,充分发挥行业协 会、企业、旅游者组织的作用。例如,在“泛珠三角”区域合 作中的产品策划特别是旅游线路的设计可考虑由企业来 运作,因为旅游业的发展最终有赖于旅游者的流动,旅游 者的流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自发的市场行为,旅游者产品 偏好与目的地选择取向都取决于旅游者自身,因此企业经 营者相对政府具有更高的市场敏感性,更懂得旅游资源的 市场价值。政府在合作中应从具体的经济行为中解脱出 来,清除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直接或间接建立起来的块 状分割的地区壁垒,为人才、技术的自由流动和资本的跨 地区重组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五)营造良好的“泛珠三角”旅游服务环境。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应建立完善、成熟的市场经济体 制,进一步统一市场规则,创造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 场环境,形成统一的市场体系,营造良好的“泛珠三角”旅 游服务环境,为旅游市场的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泛珠 三角”区域经济合作要考虑交通先行。重新规划整合现有 的基础设施,并策略性地构建跨区域的基础设施,完善区 域交通网络,使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运输方式相配套。 公路方面。要加快一体化的“泛珠三角”高速公路交通运输 网建设,完善珠三角“三纵三横”骨干航道,打通云黔桂等 西南地区的出海通道;铁路方面,要规划建设布局更加合 理、技术更加先进的“泛珠三角”区域铁路网,使得“泛珠三 角”各大旅游板块和主要城市之间能够实现“一日到达”或 “朝发夕至”。特别是要协调各方力量,鼓励企业开设跨省 (区、市)的旅游客运线路,使旅游客运达到“互为客源地, 互为目的地”,取消省际旅游包车的区域限制,建立本区域 旅游客运网络,推动区域旅游交通发展。同时,要积极引 入竞争机制,创造公平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加快制定地 方性法规的步伐,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整合区域旅游 资源,拓展区域旅游的发展空间,注意增长和发展并重,以 实现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邹晓明.区域旅游合作谫论[J].江西社会科学, 2OO4,(11). [2]李树根.区域旅游合作的行为模式与动力机制 [JJ、旅游学刊,2005,(3). [3]胡春林.泛珠三角区域旅游整合策略与推进措施 【J J、经济纵横,2004,(8). [4]邓燕萍.论旅游经济发展中的政府作用[J].求实, 2005,(6). 责任编辑刘绛华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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