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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范例

来源:一二三四网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范文1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当前,我省施工安全事故呈高发态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高发势头。

(二)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到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明显好转,杜绝特、一、二级重大事故发生,有效遏制三级重大事故发生,事故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下降,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和责任目标监督机制,严格按照与省建设厅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把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每个基层单位,确保各项指标不突破,并力争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二、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寻求安全生产治本之策

(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许可证制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和“三类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凡是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建筑活动;凡是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三类人员”,一律不得在相应岗位上任职。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不重视、不整改、不落实的企业,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坚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这些企业的有关从业人员坚决吊销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用工。劳务分包作业必须发包给有资质的劳务企业,严禁无资质的作业队伍和人员承揽劳务分包工程。有条件的地区应加快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强化劳务用工管理。严格实行专业岗位、专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特种岗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开展上岗前的操作技能培训、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和新技术新工艺培训,大力提倡建筑工地举办民工学校。进一步抓好施工现场员工的基本安全知识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安全操作基本技能和安全防护、救护基本知识的教育,努力提高其素质和自救防护能力。

(三)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评价方法,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进一步修改完善企业技术标准,特别是完善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工艺和工序的安全技术规程;督促企业完善工程技术责任制度,对一些高、大、难、新的工程和关键部位以及重要环节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技术会审制度或专家审查制度;督促和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投入,研究适应现代施工需要、满足安全技术的新技术和新工艺,大力推广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坚决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机具设备,杜绝盲目、凭经验、按土办法施工。

(四)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每个建筑施工企业都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现场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中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中应明确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的费用,主要用于工程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建立建筑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施工企业在工程投标时实行安全费用单列,不得为压低报价而随意降低安全费用。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五)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各地、各单位应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事故发生,做到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实施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注意做好抢险队伍的培训工作和机械设备的保养工作,定时组织各类演习,做到组织落实、人员到位、设备齐全、物资充足。

(六)努力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标准化管理。施工企业要注重施工现场的事前科学布局,加强施工过程的长效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有序,给一线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

三、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努力提高监管能力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建设。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队伍建设,抓紧配备安全生产专职人员,加强对执法监督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的培训,切实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二)改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方式。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改变单一的监督检查方式,在监督检查工程实体安全的同时,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加强对事故隐患整改的督促落实工作,加大对发生事故和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企业、项目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企业,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完善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罚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事故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对存在较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也必须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及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处理的,依法按审批权限处理。

四、突出重点,严防死守,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一)开展预防高处坠落的专项治理。各地应按照省建设厅有关开展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着力做好重点部位、区域的安全防护,规范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杜绝违章违规和冒险作业。各地、各单位应加强对企业防护措施和作业行为的日常检查,发现防护不到位或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以及违章违规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消除事故隐患。

(二)进一步强化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严格起重机械拆装队伍的资质管理制度,杜绝无资质队伍拆装;严格拆装人员持证上岗和教育培训制度,杜绝无证人员和未经教育培训人员上岗作业;严格拆装作业程序和验收制度,杜绝拆装的违章违规行为;严格起重机的使用管理,杜绝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机械,严禁机械带病作业。加强对起重机械和其他施工机械开机人员、指挥人员的教育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并严格做到定人、定岗、定机,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机械和其它施工机械。

(三)加强对坍塌事故的防治工作。各地、各单位应把预防坍塌事故作为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对承重支撑架、基坑支护、房屋拆除等易发生坍塌事故的施工部位和环节,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特种岗位必须实行持证人员上岗制度。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范文2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市场主体安全生产责任;集中抓好安全标准化建设、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以及重点危险源、各类功能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建设的安全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用制度规范安全管理行为。

(二)加强外地进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外地进威施工企业在取得进鲁、进威备案证后方可参加施工招投标;实行外地进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和从业人员安全业绩考核制度;强化对外地进威施工企业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力度,规范市场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前期程序管理。将场地平整、地基与基础部分工程和子分部工程依法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在办理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严格执行职业资格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凡负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五)认真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施工作业期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现场值守带班;节假日期间,相关企业单位领导应带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将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落到实处。

二、加强隐患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

(六)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好四个季度的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取得实效。

(七)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控。严格规范外墙保温、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设备拆装、钢结构吊装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论证和审批,实行质量安全联动把关制度,严肃查处未经方案审批擅自施工的行为。

(八)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强化对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使用备案、安装、拆除和拆装队伍资格、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成片小区工程塔吊合理选址等的监管,严肃查处起重机械未经建设各方联合验收擅自使用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工作,确保起重机械监控全覆盖。

(九)强化防护用品源头控制。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和机械配件的备案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切实提升施工现场防护装备质量和水平。

(十)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现场、市场“两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完善建筑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切实优化安全生产环境。

三、推进建筑安全标准化,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十一)着力提升施工文明水平。全面推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工具化、定型化、标准化”管理,新开工工程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提供《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及散流物体运输管理承诺书》,落实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场地洒水、堆土覆盖等措施,保持城市环境整洁。

(十二)全面提高施工现场达标优良率。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查,2012年,二级以上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85%以上,三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其他各类专业承包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75%以上。

(十三)实行施工现场样板示范带动。选择一批标准化样板工地,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各市(区)都要有示范样板工程,相互学习交流,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

(十四)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评价。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实施暂行办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招投标、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管理,促进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四、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十五)着力抓好春节后复工开工检查。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节后复工检查工作,建立“项目部自查,施工、监理、建设三方联合验收,监管机构抽查、巡查和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确保节后复工开工检查全覆盖,未检查或检查达不到复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工开工。

(十六)组织开展重大节假日和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集中抓好“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和“”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确保良好安全生产形势;适时组织大风天气、高温汛期、冬季防火等各类专项检查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十七)积极探索和改进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工程实体监督检查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监督检查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层级化”和“差别化”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实行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定指标管理,构建起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遗漏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十八)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搭建部门、企业和项目联动信息平台,及时预警信息,有效预防极端天气对安全生产的不利影响;实行重大危险源警示和报告制度,提高安全预警水平。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范文3

为深刻吸取我县“3·28”特大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全面贯彻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和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的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请相关部门、各施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一)充分认识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关系我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要督促全县各施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防施工现场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和责任目标监督机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企业,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二、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寻求安全生产治本之策

(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和“三类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凡是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在我县从事建筑活动;凡是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三类人员”,一律不得在相应岗位上任职。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企业,对安全生产隐患不重视、不整改、不落实的企业,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坚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这些企业的有关从业人员坚决吊销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用工。严格实行专业岗位、专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特种岗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开展上岗前的操作技能培训、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和新技术新工艺培训。进一步抓好施工现场人员的基本安全知识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安全操作基本技能和安全防护、救护基本知识的教育,努力提高其素质和自救防护能力。

(三)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保证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制度。为了进一步增强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企业事故防范能力,保障一线操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工程项目申办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局要严格审查建筑施工单位交纳保证金、保险费的情况。对于不按规定交纳保证金、保险费的工程,一律不予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旦事故发生,做到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实施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强化监管,努力提高监管能力

(一)改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方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改变单一的监督检查方式,在监督检查工程实体安全的同时,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加强对事故隐患整改的督促落实工作,加大对发生事故和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企业、项目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企业,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事故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对存在较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也必须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突出重点,严防死守,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一)开展预防高处坠落的专项治理。认真开展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着力做好重点部位、区域的安全防护,规范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杜绝违章违规和冒险作业。加强对企业防护措施和作业行为的日常检查,发现防护不到位或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以及违章违规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消除事故隐患。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范文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监管检查机制,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及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整治,注重隐患排查与整改实效,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蓝海”、实现“安全全运”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1.确保全区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考评综合达标率达到85%以上,其中优秀率达到60%以上。积极创建并重点选送一批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典型样板施工现场。

2.确保全运会前中心区域、主要街路,特别是全运会场馆周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达标率达到100%。

3.确保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备案率100%;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拆告知和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办结率达到100%。

4.确保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指标和比率,按百亿元施工产值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以内,遏制或杜绝较大以上及群死群伤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水平

1.本着“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原则,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加强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进而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技术水平和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的能力。

2.本着“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的原则,做到统一着装,礼貌用语,主动服务,行为规范的文明执法形象。

3.本着“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原则,做到求真务实,依法监督,为建筑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二)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

4.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强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薄弱的企业单位,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的方式,对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加以指导沟通,促进企业主体单位重视生产安全,加大投入,从而真正在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5.认真贯彻落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安措费支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管,督促并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

(三)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方式

6.认真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对建筑施工现场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实现事前登记,事中备案,事后验收的全过程管控,对建筑施工现场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7.继续推进分组划区域检查制度。根据现有建筑工地布局及分析全年开工情况,做到合理区划,合理部署、责任明确。

8.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管理工作。根据《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拆单位备案、安拆人员备案和申报人员备案的审查力度,强化起重设备安装、顶升、拆除告知和使用登记管理工作,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顶升和使用安全。

(四)以迎接全运会为契机,全面提升文明施工水平

9.继续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年”活动。按照活动实施方案2013年为巩固提升年,要于7月底前,完成以文明施工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围挡、门楼、出入口硬覆盖、冲水设施、工程主体防护、宣传标语、警示标志等硬环境建设方面规范化、标准化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文明施工检查和惩处力度,定期通报“文明施工年”活动开展情况,为迎接全运会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10.开展争创“文明工地”活动。全区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均要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文明施工意识普遍提高,争创“文明工地”活动蔚成风气,持续优化施工现场环境,努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五)严查细管,突出治理安全监管工作薄弱环节

11.强化企业现场管理。加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监理人员在岗在位监管,对“脱岗”问题实施严格处理。加强对建筑项目存在的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2.落实监督检查计划。坚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抓好特殊时段和节假日期间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达到隐患整改率100%。

13.继续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起重伤害、坍塌事故为重点内容的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活动,从工程项目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施工用电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入手,细致、全面的开展检查整治工作,遏制事故发生。

14.大力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演练工作。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防火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六)深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范文5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2004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2004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2004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拟于2004年制定《锦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范文6

20xx年来,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全年的重点目标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做好“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即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安全生产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比较平稳发展态势。为做好全年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20xx年一季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20xx年一季度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4起,死亡14人,去年同期共发生事故7起,死亡1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0%和40%。其中南京8起8人,苏州3起3人,常州1起1人,徐州1起1人,南通1起1人(另有盐城1起3人,因事故发生地为经济开发区,没有列入安全、质量监管,不计入安全控制指标,事故类型为脚手架)。从事故类型看,均为高处坠落14起14人,坍塌1起3人,从事故发生城市来看,南京、苏州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两地共发生事故11起,死亡11人,分别占全省事故和死亡人数总量78%、78%。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1月份事故4起死亡4人,2月份事故2起死亡2人,3月事故8起死亡8人,除2月份为春节停工期间,整体数据呈线性上升趋势。

(二)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情况,研究部署20xx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召开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2月22日,我厅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回顾及“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判形势,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会议通报了省级“文明工地”创建情况;观摩南京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现场及动态管理gps系统;进行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分别就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做了交流发言。会议邀请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同4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听取了郭允冲副和姜伟新重要讲话。三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根据省安委会确定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我们在考虑各地工程建设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将目标进行分解,下发了《关于下达20xx年全省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苏建质安〔20xx〕163号),建立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与所辖县(市、区)及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扎实开展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做好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年初我厅制定《20xx年江苏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年分季度分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季度整治内容为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2月中旬我厅对一季度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我厅在3月上旬,分5个检查组对全省建筑开展情况进行了巡查。共计随机抽查在建工程83个,其中保障性住房工程26个。从节后复工开工检查情况看总体较好: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到位;复工开工检查目标部署到位;复工开工检查工作行动迅速到位;保障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节后复工开工检查工作程序规范有序到位。从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中,各地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工作均高度重视。能够做到:抓源头,通过把好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和安全监督关,确保履行基本法定建设程序;抓检查,通过强化巡查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隐患整改专人负责跟踪监管;抓责任,通过加大对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主体依法处罚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抓验收,通过完善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特别是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强化治理住宅质量通病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巡查中,厅检查组共发现各类问 题356处。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13个工程项目及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进行了通报。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得到有效加强。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及发证工作。同时,提升了服务企业、行业的理念,实行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绿色通道制度,加快了办理速度。20xx年一季度,全省共计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7个批次,向符合要求的263家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三类人员考核3期,对通过安全生产考核的57920名有关人员发放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3个批次,对通过考核的215名有关人员予以发证。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季度,对发生的起死亡事故所涉及的21家施工企业进行了处理,其中对19家省内建筑施工企业,发出了处罚通知,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省外在我省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2家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及时向属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通报。三是严格把关事故发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恢复工作。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管理办法》和出台的《关于加强对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34号),进一步规范了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要求事故发生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整改,待其安全生产条件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制度的有效落实,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五)深化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将文明工地创建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相结合。1月份对四季度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进行了现场考核、安全知识考试和安全事故、被通报情况筛查,符合省级文明工地标准的项目共430项。对下半年省级文明工地项目进行了审定,对通过审定的823个项目进行了公示、发文表彰。在20xx年第一次文明工地现场考核中,我厅对各地文明工地审报项目加大了初审力度,对不符合审报要求的项目进行了筛除,目前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过创建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的深入开展,不仅提高了建筑施工现场的防护水平,实现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而且大大提高了工人的作业、生活条件。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现场监督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一是开展统一标识发放工作。20xx年2月份,在南京召开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全省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目前,已完成对全省大部分安监机构统一标识发放工作。二是完成岗位证书发放工作。在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1469名人员系统培训后,现已对考核成绩合格的1398名监督人员,颁发了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证书。三是继续加强监督业务培训。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理论水平和现场监督能力,3月份,开展了对盐城、连云港地区安全监督机构现场监督人员专项培训工作,并进行了不同形式的业务交流,开展了现场互场工作。下面将分批次、分专业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一线的监督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四是落实整改考核中发现问题。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中未达合格等次的28家(基本合格19家、不合格2家、不具备考核条件的7家)监督机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地切实按照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对单位和人员资格、工作场所、办公配置、仪器配备、车辆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五是完成了施工现场管理和监督资料的标准化提升工作。1月份为加快各地现场监督人员对新监督档案的理解和使用,下发了《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使用说明。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人员编制了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并分册下发各地有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组织讨论不断完善,计划在本月推广使用。

(七)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完成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一是配合完成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调研工作4月中旬,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王树平副一行五人在我省就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进行了调研,分别先后在南京、无锡召开座谈会议。我厅向调研组作近两年来全省建筑事故查处工作情况汇报。南京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泰州市、无锡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并就各自辖区内近年来发生的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原因分析、事故查处工作遇到问题、围绕安全生产相关建议作了发言。我省部分特、一级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代表对事故处罚、责任追究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方面的提出了相关建议和诉求。二是配合建设部安生办完成了“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的调研工作。在调研结束后,建设部安生办近期下发了调研报告。考虑到全国各地区间工程建设的规模有比较大的差距,为客观反映的安全生产水平状况,今后,将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绝对数外,研究增设“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三是完成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办法》三个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八)认真开展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基础性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6个工种8本教材的编写、审定工作。教材已印,将下发各地用于下一批培训考试。二是研究制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试基地动态管理意见,在征求各地意见后即将公布。三是对部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实操模拟器材进行调研,召开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建设座谈会。四是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题库进行调整更新。五是完善了针对现场监督人员的“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施工用电”培训课件,组织专家审核“脚手架、深基坑”培训课件。重点包括现场监督工作原理、工作流程、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施工现场检查要点与检查方法等。

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市场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不强,部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薄弱。部分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未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必要的技术交底,直接导致违反质量安全强制性规范标准,造成质量安全隐患。部分工程监理单位未能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各种隐患仍大量存在。

2、建筑市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少数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情况仍然存在。由于这些工程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往往是“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不买票”,导致质量安全游离于监管之外,质量安全保证措施难以落到实处,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例如:1月15日,由射阳振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青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脚整体坍塌事故致3人死亡,该项目为经济开发区项目未履行质监安监手续。工人在砌筑外墙时,脚手架上的砖块堆放过多,超过了实际承载力,导致架体坍塌。此外,建筑市场不规范,建设活动中仍不同程度存在违法分包、任意压缩工期、安全经费投入不足、随意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些行为直接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3、安全监管力度与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面对当前大规模、高速度的建设,特别是一些超大体量、高技术含量工程的建设,存在着较大的安全技术风险,对工程安全监管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监管队伍人员的素质不高、技术手段落后,加之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督经费尚未得到全面有效地保障,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力度,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三、下一步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90周年,做好全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重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

要按照《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一是加强层级督查。为更好地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并在各地开展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对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地区的督查;二是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继续开展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

(二)深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

加强宣传贯彻国发23号、建质1号、苏政发136号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快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针对建质[]1号文中5个方面的16项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三项制度的落实。一是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领导带班对于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作用十分关键。要督促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带班生产交接制度、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对项目领导带班的检查制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领对施工企业和项目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情况的检查,发现未建立相应制度或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今年,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我们将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扬州5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率先推行gps定位系统,并逐渐在全省推行;二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重大隐患持牌督办,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并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予以网上公告,督办整改中,严格重大隐患核销和督办解除恢复施工制度;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按照督办要求对全省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督办通知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90日内完成事故查处事项,方可解除督办。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针对这三项制度落实出台相关规定,我厅将根据要求制定落实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继续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查找原因,有针对性提出预防措施。5月份我们将开展建筑机械设备管理调研工作,重点对机械安装、检验、使用、拆卸等几个环节调研,为下一步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奠定基础。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按季度分重点时段,有计划、有重点进行专项整治。5月份我厅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充分利用各市县安监机构人员力量,分三个片区对全省建设工程现场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整治互查工作。增大专项治理覆盖面,并持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地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市场综合检查力度。三是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管力度。近年来开发区建设工程事故总量占全省近三分之一,一些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以外,监管问题比较突出,去年我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350号),各地要依法将各类开发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纳入统一监管范围,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明确职责,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对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查力度。四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将进一步加强建筑对企业和个人许可延期管理工作,通过严把许可环节中对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特别是狠抓对发生事故企业责任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是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加强对“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管理,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和无证上岗处罚力度。

(四)深化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提升文明工地创建水平

我厅已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各地要加大施工现场推广使用力度,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台帐登记、使用。将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与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相结合。此外,今年我厅将改革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近期将开展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修订《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对申报标准和考核评审方法进行改进,采取目标管理、挂牌公示等方式;加大创建文明工地动态化、日常化管理力度;改进对部分规模较小装饰、市政申报项目考评方法;提高控制指标的可操作性;提高各方参建主体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极积性。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两场联动

一是加强安全生动态监管。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办法》,建设上下联动的施工现场动态监督网络平台。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列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在市县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招标投标相联动,在省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对企业和从业人员处罚相联动。二是加快安监机构信息化建设。。。对忽视建筑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人员,予以曝光。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管理提升

一是大力加强监管机构建设。以各地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督促和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考核管理办法》,针对去年安监机构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主要解决机构单独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专用机动车辆保证、以及制度建设深化等方面存在问题。二是大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通过严格资格条件、上岗培训考试、加强继续教育、加强廉政建设、规范人员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监督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监督权威”的工程质量安全卫士队伍。今年省安监站的监督工作重点将放在帮助各级安监机构监督人员抓基础工作,加大现场监督基础知识的培训力度。三是积极创新监督模式。认真总结现行监督模式,如监督巡查模式、分类监督模式等,在此基础上深入调研,进一步充实完善,并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具有特色的工程安全监督新模式。四是完成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发放工作。全面提升监督机构依法监督形象。

(七)认真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

将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做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不仅有利于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也有利于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一是做好及时上报事故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及时上报事故有关情况。对于情况不太清楚、内容不全的,了解情况后要及时补充上报。。今年,我们将把事故传真上报形式改为网络系统平台上报方式,避免事故上报中出现漏报现象。二是积极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当地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或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建设主管部门的作用,依据国家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今年,我们将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依法追究力度,对生产安全事故所涉及人员的执业资格予以处罚,尤其对建造师、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执业资格、资质的处罚,由重罚企业改为处罚企业和个人并重的方法,将安全生产责任一并落实到执业资格人员上。三是加强事故结案和报送工作。。四是加强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分析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我厅将组织开展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编纂工作。分析研究事故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加强各项措施,加大依罚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依法加大对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

(八)大力推行绿色施工,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将按照省“蓝天工程”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管理,制定出台《江苏省绿色施工管理办法》,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扬尘,我厅已制定了《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将在征求意见修改基础上下发各地,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建立建全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制和监督机制、建立并推广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方案报监制度及控制责任人制度。要将创建绿色施工工地、文明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与扬尘控制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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