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 编制目
目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森林防火应急事件处理。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 预案启动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 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 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 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各项任务。
2.3 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度,组织本村“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3.1 预防预警机制
3.1.1 森林防火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综合能力。
3.1.2 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防灾减灾工作精神,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演练工作,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减轻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建设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二、演练目的
;使广大居民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掌握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确保社会的稳定和谐。
三、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防灾减灾综合演练指挥部,XXX同志任总指挥,XXX、XXX同志任副总指挥。下设指挥组、救灾组、救援组、救护组、宣传组。
指挥组:XXX同志任组长,XXX、XXX、XXX、XXX等同志任组员。指挥组负责防灾减灾综合演练的组织协调和现场的统一指挥。
救灾组:XXX同志任组长,XXX、XXX、XXX、XXX等同志任组员。救灾组负责对受灾人员的临时救助和发放救助物资及生活用品等。
救援组:XXX同志任组长,XXX、XXX、XXX、XXX等同志任组员。救援组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现场实施营救和护送转运伤员等工作。
救护组:XXX同志任组长,XXX、XXX、XXX、XXX等同志任组员。救护组负责对受灾伤员的医疗救护,转运和后送工作。
宣传组:XXX同志任组长,XXX、XXX、XXX、XXX等同志任组员。。
四、演练时间
2016年X月X日上午X时至X时
五、演练地点
XXXX
六、演练内容
(一)防震演练
模拟本街道发生X级地震,街道即刻启动应急预案,设置应急指挥部,各工作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有序开展防震救灾工作。一是紧急灾情通报,让街道辖区民众知晓发生地震。二是紧急组织民众撤出危险地带,疏散至安全区域。三是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和志愿者搜救滞留于危险地带的民众,切实做到一个不留。四是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地震受伤民众进行紧急营救和护送转运,最大限度维护受伤民众的生命安全。五是对疏散至安全区域的民众进行救灾安置,确保疏散民众的基本生活条件。
(二)防火演练
模拟本街道X大楼发生重大火灾,街道即刻启动应急预案,设置应急指挥部,各工作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有序开展灭火救灾工作。一是紧急灾情通报,让X大楼周边民众知晓发生重大火灾。二是组织专业消防队伍迅速开展灭火,控制住火势,防止火灾蔓延;紧急组织大楼居民撤出大楼,疏散至安全区域。四是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火灾受伤居民进行紧急营救和护送转运,最大限度维护受伤居民的生命安全。五是对疏散至安全区域的居民进行救灾安置,确保疏散民众的基本生活条件。
(三)防汛演练
模拟本街道X区域发生重大洪灾,街道即刻启动应急预案,设置应急指挥部,各工作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有序开展防汛救灾工作。一是紧急灾情通报,告知民众本街道X区域发生重大洪灾。二是组织专业防汛队伍迅速奔赴X区域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紧急组织X区域居民撤离,一个不留,全部撤离至安全区域。四是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撤离居民进行身体检查,确保撤离居民身体健康。五是对撤离至安全区域的居民进行救灾安置,确保撤离民众的基本生活条件。
七、参加人员
街道领导、社区干部、社区居民和两支消防中队、三支其他及民政、安全系统等相关人员XXX人参加。
八、演练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街道防灾减灾综合演练指挥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稳定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次防灾减灾综合演练活动的领导。参加演练活动的全体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落实意识,以高度责任感认真开展好演练活动,实现演练活动的既定目标。
(二)明确目标,完善责任
街道防灾减灾综合演练指挥部及下属指挥组、救灾组、救援组、救护组、宣传组要明确目标,完善责任,组织好人员,安排好器材物资,掌握演练活动要求,确保演练活动按要求顺利、有序进行,确保演练活动如期开展,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三)精心布置,妥然安排
要精心布置本次防灾减灾综合演练,对参加演练人员做好妥然安排,使参加演练人员明确自己在本次防灾减灾综合演练中充当什么角色,承担什么任务,掌握演练要求,认真参加演练活动,取得演练活动成功。
(四)强化纪律,服从指挥
要强化本次防灾减灾综合演练活动的纪律,参加演练的全体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严禁嬉戏,不准携带与演练活动无关的物品,服从指挥,按照演练活动要求进行演练,确保整个演练活动安全,不发生意外事故。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
(一)林区人口密度大,从事生产活动频繁,生产人员带火入山或生产用火难于避免,加之林区环境优美,入山旅游来往人员多,稍有不慎,丢下火种就有发生林火的危险。
(二)我镇林区大多是以松杉树为主,易着火且燃烧时火势较旺。
(三)林区内地下植被丰富,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着火,易漫延,难于扑救。
(四)林区通讯、交通、水源不便,扑火工具简陋,一旦发生火灾,信息不灵,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二、组织机构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成员,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组成。
三、主要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由副担任组长,扑救小组由应急组、民兵应急分队和灭火队组成。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四、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五、信息报送
。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相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六、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扑救组前战人员应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队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扑救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
2、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七、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火领导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一是进入防火期先后召开1次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23次重点林区乡镇及林区经营单位森林草原防火会、雅安、八县护林防火会,先后4次组织督查组到乡(镇)、炉城进行防火工作督查。二是分别与各乡镇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与各村、中小学、厂矿、寺庙、林区各水电、旅游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了山头地块、人头户主。今年,全县共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42份。三是形成了“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
(二)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把重点林区、高火险区的居民点和旅游景区、林区村寨和水电、矿产开发企业等作为重点宣传区域,把中小学生、林区群众、寺庙僧尼、务工人员、智障人员监护人等列为重点学习对象,一是建立森林防火短信平台,定期火灾情况、火险等级及警示短信10000余条;。
(三)加大火灾隐患排查。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和专项督查4次。在重点时段、高火险时段,增加巡山护林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对跑马山、木格措等重点景区,及时《县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告》、《县关于加强跑马山、木格措景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致城区公民严防跑马山景区森林火灾的公开信》,并通过抽派森警巡逻、组织人工撒水,清理林下腐质物等,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四)逐步提升防控能力。一是完善《县森林防火工作预案、扑救预案》、《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县重点景区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等3个应急预案。二是加快三期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中。分别投入168万元和50余万元完成跑马山森林防火引水工程和300?的县级物资储备库建设。三是投入16万元购置相关扑火工具,向各乡(镇)发放,物资完好率保持在90%以上。四是建立森林专业扑火队2支120人,乡镇半专业扑火队21支635人。完善专业扑火队员联络、集中、运输等制度,组织开展专业培训1次,扑火队员免费体检1次。五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处理森林火灾信息和卫星林火监测热点等,确保防火工作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及时准确。
(四)及时控制各类火情。防火期以来,我县成功共扑救“1.30”舍联乡、“4.18”沙德乡森林火灾,核查卫星林火监测、火情遥感监测热点4起。一是第一时间核实火情,按照“就近就地”组织原则,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参加扑救,确保了火情及时控制,实现了零伤亡。二是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坚决依法严惩火灾肇事者和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截止3月1日,共调查森林火案2起,刑事拘留2人。
(五)科学增雨,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率。进入防火期以来,我县积极与州气象局衔接,对wr98火箭发射器进行了检修,通过4次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有效的增加森林草原湿度,降低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风险,为我县的森林草原防火的预防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六)严格管理任务明确。专业扑火队伍作为我县一支有生力量,严格按照建制化、系统化和梯队化进行管理模式。除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外,同时承担全县应急救灾机动力量,参加抗震救灾、应急抢险救灾、维稳等应急救援任务。通过参加抗震救灾演练,提高了的快速机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防火形势日趋严峻。防火期以来,气温相较往年以偏高为主,近四个月基本无明显降水,且大风干燥,出现极易着火蔓延的高火险天气时段,森林防火等级居高不下。同时,受火场地理位置及风力风向影响,火势多变,火点不均,致使一次性扑灭难。
(二)防火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方乡(镇)、部门、开发企业对防火形势认识不够,麻痹大意,工作满足于一般部署和安排,对通报的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森林防火巡护和野外用火,特别是对农事用火、输变电线路、施工用火管理不到位,造成森林防火工作被动应付。
(三)防火设施基础薄弱。专业扑火队伍建设较为滞后,防火通讯、交通运输、扑火机具、物资储备等装备设施与森林火灾应急扑救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四)森林火案查处困难。森林火灾大部分都发生偏僻山区,纵火嫌疑人不易被发现,火场容易破坏,给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带来困难。
(五)森林草原防火资金投入不足。按照相关要求森林草原防火资金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但我县在防火经费没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森林防火经费缺乏,难以适应防大火、救大灾的需要。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全面推进组织体系建设。一是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县级领导包片、县级部门包乡、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和管护人员包山头地块的管护责任制度,逐步规范管护人员巡山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全面清理在林地、草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逐户建档建卡、落实防火责任。二是建全联动责任机制。与周边县签订联防、联动协议,建立紧急互助机制,不断加强区域联防和扑火力量建设。毗邻乡镇确定重点联防区区域,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三是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探索建立森林草原防火奖惩机制。
(二)不断增强火灾防控意识。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及各部门、乡镇要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制定有效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紧急动用林区各种宣传手段,再次掀起防火宣传教育,尤其是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广播里有声音、电视上有字幕、林区内有条幅。
(三)努力遏制非法用火行为。一是针对我县野外用火管理难的实际,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制定出台《县野外用火管理办法》,严格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二是县、乡两级落实防火巡逻检查队伍3500人,佩戴袖标、每日巡山。各乡镇、村在重点林区、重要景点和重点地段增设临时检查站,固定专人,检查登记,杜绝一切火源入山。三是乡镇要对上坟烧纸、宗教祭祀等重点场所看守和巡视责任,并对辖区内“五类人员”逐一排查登记、切实落实“一对一”监护责任。四是迅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活动,针对责任落实、预警响应、火源管控、队伍建设、物资保障、基础设施及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对火灾隐患进行限期整改。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省级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森林部的队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制定。
3.1.2 预警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
必要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3.1.3 预警响应
;当地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森林部的队伍对兵力的部署进行必要调整,当地森林消防队伍视情靠前驻防。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信息报告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1)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火场距国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国或邻国森林资源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省(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发生在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7)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8)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9)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基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4.2 响应措施
4.2.1 扑救火灾
立即就近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部的队伍、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消防部的队伍等救援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2.7 信息
。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2.8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4.2.9 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国家层面应对工作设定IV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3.1 IV级响应
4.3.1.1 启动条件
(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3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
4.3.1.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卫星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省份派出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
(3)视情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3.2 Ⅲ级响应
4.3.2.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4.3.2.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近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森林指挥部指挥当地森林部的队伍扑救火灾,指导相关森林部的队伍做好跨区增援准备。
(4)中国气象局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3.3 Ⅱ级响应
4.3.3.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72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3.3.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指挥部调派森林部的队伍跨区域支援,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跨省(区、市)参加扑火。
(3)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
4.3.4 Ⅰ级响应
4.3.4.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已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10万公顷;
(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3)发生森林火灾的省级已经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决定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3.4.2 响应措施
(1)指导火灾发生地省级或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2)协调增调、、、专业森林消防队及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等跨区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增调航空消防飞机等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省级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跨省(区、市)转移受威胁群众。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次生灾害。
(6)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组织统一森林火灾信息;。
(8)决定森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提交评估报告。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制定。
5.2 工作总结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部的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驻军、其他部的队伍、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跨省(区、市)调动扑火力量增援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2 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由民航部门实施空运。。
6.3 航空消防飞机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依托火灾发生地周边航空护林站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进行处置;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动。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要跨省(区、市)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报国家林业局同意后组织实施;需要调用部的队伍及其他民航飞机支援,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4 通信与信息保障
地方各级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各级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
6.5 物资保障
国家林业局加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地扑火需要。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6.6 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
7 附则
7.1 灾害分级标准
;
;
;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7.2 涉外森林火灾
当发生境外火烧入或境内火烧出情况时,已签订双边协定的按照协定执行;。
7.3
。
7.4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国家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7.5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负责解释。
一、我县救灾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采取的措施
位于中部,境内海拔最高处4874米,终年冰雪覆盖,海拔最低2040米。气候寒冷,年平均气温-0.2℃,年最低气温零下30多度,年降水量在231.3-555.2毫米之间,无霜期90-145天。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使全县自然灾害呈现频发、多发、易发等特点。干旱、暴风雪、低温冷冻、强降雨洪水、泥石流等极端天气过程和自然灾害每年给农牧业生产造成上亿元经济损失。因处于河西走廊地震带、祁连山地震带交汇区域,属国家及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抗震减灾形势十分严峻。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及草地资源,林地面积270多万亩,活木总蓄量达370多万立方米,草原面积580多万亩,属祁连山水源涵养林重点保护地区,森林和草原防火减灾任务十分艰巨。
多种自然灾害频发,使全县受灾地区群众生活困难,救灾减灾形势严峻,工作难度加大。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牧民抗灾自救能力差,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十分繁重。由于我县属于少数民族边远贫困地区,受自然、地利和交通条件的,地区物资运输费运高、成本大,造成在价格传导因素下的农业生产资料、生活消费品和部分公共服务品等价格水平始终高于周边县区运行,加之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农牧民住房设防标准低,抗灾能力差,灾害发生后,群众根本无力实施自救,主要依靠救助,同时,群众缺乏建筑技术,无法自行承担重建任务,雇用外地施工队,致使重建成本增加。
二是我县连续12年遭受自然灾害,全县19个乡镇176个村都不同程度受灾,群众返贫面大,生活困难。2012年,全县19个乡镇以低温冷冻、大风降温、干旱、冰雹、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43.58万人(次)受灾,2.096万公顷(其中绝收2622.99公顷)农作物成灾,占全县可耕地面积的95%,紧急转移安置604人,房屋倒塌23间,损坏266间。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8496.05万元,其中农林牧业损失20596.78万元,基础设施损失848.68万元,家庭财产损失315.83万元。虽然在我县各级、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灾区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排,救灾救济工作有序进行。但由于连续受霜冻、暴洪等多种自然灾害侵袭,特别是持续干旱灾害,灾害救助任务十分艰巨。
三是救灾减灾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救灾减灾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各类救灾减灾人员要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及专业素质,然而由于长期缺乏系统的培训,救灾减灾队伍素质参差不齐,还有不少乡镇没有配备专门的民政助理员,有的民政助理员身兼多职,疲于应付,严重影响了救灾减灾工作的正常开展。
面对严峻的救灾减灾形势,我县高度重视,始终将救灾减灾工作做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及省、市的总体要求,从近期抗灾及长远防灾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目标,以防灾减灾项目及应急机制建设为重点,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防灾减灾工作体系,有效地开展了救灾减灾工作。
(一)减灾机制逐步健全。近几年,县上按照救灾减灾应急工作的要求,成立了减灾委员会,制定了灾害应急预案,各部门也相应建立了应急预案,县、乡、村设立和开通了灾害信息网络,逐步健全和完善了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和灾情信息报告网络,提高了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加大救灾资金物资的投入力度。2006至2012年发放救灾救济资金3435.55万元,并强化农村低保、农村五保运行机制,及时调查摸底,掌握需救助群众的基础数据,重点对因灾造成生活困难且无力自救的缺粮户、常年特困户、困难优抚对象、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及时进行救助,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全县上下通力协作,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面对严重的灾情,全县上下积极应对,层层制定抗灾救灾方案,各级干部组织广大群众迅速开展生产自救,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直部门特别是农业、水利、畜牧、民政、气象、电力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全力以赴抗灾救灾。工商、物价等部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稳定农资价格。县乡两级农牧业技术干部继续深入乡镇、村组和抗灾生产第一线,开展技术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
(一)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灾害应急管理体系。从近期抗灾及长远防灾的实际情况出发,着眼于对各类自然灾害的提前介入,制定和完善一系列应急管理预案,并在预案制定的基础上做好对各级各类预案的演练、实践、运用工作,使灾害发生后能做到上下一盘棋、部门一盘棋、真正发挥预案的实际作用。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综合协调功能,建立和规范起以民政部门为中心的灾情信息平台。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在灾害发生时能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进一步加强灾情信息报送制度。要按照各级救灾减灾应急预案的要求,严格灾情信息报送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杜绝灾情的慌报、漏报、多报及数据报送不完整等现象。进一步加大对灾情信息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灾情快速统计上报及灾害紧急应对能力。
(三)加强救灾减灾资金物资的争取及管理。积极向省、市民政部门汇报灾情及救灾减灾工作开展情况,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并广泛宣传;动员对口帮扶和慈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争取上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救灾减灾、防灾、抗灾和减灾工作和项目的支持,募集更多资金用于救灾减灾事业。在多渠道争取救灾减灾资金物资的同时,加强对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不断改进管理措施,加强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救灾资金成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救命钱”。
(四)加强救灾减灾队伍组织保障体系建设。一方面加强对全县救灾减灾干部尤其是基层救灾减灾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办法与形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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