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民事 诉讼 程序: 1、原告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后,向原告送达受理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并通知交费;向被告送达诉状和 证据 材料副本、开庭传票等。 3、法院 开庭审理 ,并依法调解或判决。 4、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15日内上诉,由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并调解或判决。 5、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则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 传唤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拘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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