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外国人居留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来源:一二三四网

外国人居留许可证在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1、提交本市接待单位公函(须注明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事由、申请内容、申请期限)、接待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临时住宿登记证明、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审批表安》;

2、外国人来投资、就业、任教、演出时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原件和复印件》,外籍教师提供《外国专家证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的随行配偶、父母、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居留许可,除提交上述材料之外,还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外籍配偶,提交婚姻关系证明。外籍父母,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外籍子女,提交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3、提交资料通过审核后,即可获得外国人居留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外国人居留证件:

(一)所持签证类别属于不应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的;

(二)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不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四)违反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适合在中国境内居留的;

(五)签发机关认为不宜签发外国人居留证件的其他情形。

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门人才、投资者或者出于人道等原因确需由停留变更为居留的外国人,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

第三十三条

外国人居留证件的登记项目包括: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留事由、居留期限,签发日期、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

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件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