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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撞了无大碍怎么赔偿标准

来源:一二三四网

一、交通事故无重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无重伤的赔偿标准是要看实际造成的损失,一般来说是相关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住宿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各项的总和,残疾赔偿金等需要鉴定伤残等级后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更需要提供受害人的户籍性质、工资收入、医药费支出数额、住院天数、医院诊断证明、入院出院证、被抚养人情况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收入证明等才能计算。

二、交通肇事所造成的伤害认定标准是什么

重伤1人主要责任以上酒驾、毒驾、逃逸、超载等情节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依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有哪些

(1)交通肇事罪与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的区别: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失。主观上有过失,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如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不能认定为犯罪。

(2)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区别:主要区别在于发生的场合以及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致人死、伤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而后两者则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客体是特定个人的生命、或健康权利。

(3)交通肇事罪与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罪的区别:主要在于主观方面与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后两者只能是故意;客体后两者是特定个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4)交通肇事罪与重大飞行事故罪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不同以及驾驶的交通工具不同,后二者主体是航空人员或铁路员工。

综上,在交通事故中引发不同程度的伤害不仅只是车辆财物方面的,更为严重的就是对当事人的身体造成了损害,此时去医院治疗并且需要消耗一定的财产作为治愈的必要费用,而这笔费用就是肇事者必须要赔偿的部分之一,具体的费用需要以发票作为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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