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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过户给儿子是否有风险

来源:一二三四网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给儿子的风险如下:

1、儿子去世后,儿子的配偶会和父母一起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分割房子。

2、如果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儿子不尽赡养父母的,父母无权以儿子未尽赡养义务为由将房子收回。

一、我买的房子保险是儿子的理赔金能要回来吗

保险理赔金作为人身性质的保险赔偿,其属于您儿子的个人财产。但是由于已经用这笔赔偿买了房子,房产的分割涉及内容较多,例如:1、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后一般把房产对半分割;2、如房产仅登记在孩子名下,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父母离婚的,无权就该房产进行分割。

二、独生子女如果出嫁能继承父母遗产吗

独生子女如果出嫁能继承父母遗产。法律规定,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只要是子女,对于自己父母留下的财产都是有继承权的。即便是已经出嫁了的女儿,在父母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就可以在法定继承中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父母的遗产。

三、婆家的房子媳妇有份吗

婆家的房子媳妇一般没有份。注册在公婆名下的房地产是归属于公婆的财产,儿媳妇没有权利进行拆分。如果公婆将房产以赠予给儿子,该房产儿媳妇没有权利要求拆分。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或者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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