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的自由受到,他们不能自由出入,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嫌疑人能否与其他嫌疑人见面。如若需要见面,需要经过批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遵守保证人、监护人的约定,不得自行离开固定住所,不得变更固定住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被告人不得会见其他嫌疑人、被告人,有特殊情况需要会见的,应当向检察机关或者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会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权请求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并可以与律师进行保密通信。”
总结: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的自由受到,不能自由出入,不能与其他嫌疑人见面。如若需要会面,需要向检察机关或者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