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是否还要拘留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是否需要拘留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了,则不会拘留;反之拘留的处罚决定没有被撤销的,则依然会进行拘留。暂缓执行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由,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日期从执行作出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可以决定暂缓执行有:
1、执行措施或者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
2、执行标的物存在权属争议的;
3、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享有抵销权的;
4、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
二、监委留置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属于。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机关配合。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三、纪检委要怎样解除留置
纪检委对于被留置人解除留置所需要的具体情形如下:采取留置措施后发现涉嫌职务犯罪,需要移送审查起诉的;取留置措施后未发现犯罪行为的。《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机关配合。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