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是承担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工作的事业单位。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由于各种原因而陷人生存困境的公民,给予财物接济和生活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的制度。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于社会保险的保障目标。社会救助站人员的工资收入一般由各事业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而定,事业单位人员享受激隐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有关的社会保障规定执行,一般要逐步实行社会化。
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民政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务工作,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2、承担全县社会救助资金的筹措使用;
3、指导乡(镇)、社区城乡低保、特困凯启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制度执行和救助资金使用等工作;
4、承担全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核查、社会救助数据统计和信息服务等工作;
5、组织实施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对象范围评估、标准测算等工作;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社会救助对象范围和保障标准核定、救助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等行政职能。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承担全县社会救助资金的筹措、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资金发放落实等职能。
综上所诉,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是承担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工作的事业单位。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由于各种原因而陷人生存困境的公民,给予财颤迹物接济和生活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的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第十四条
【社会救助对象】社会救助对象包括下列家庭或者人员: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特困人员;
(三)低收入家庭;
(四)支出型贫困家庭;
(五)受灾人员;
(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七)临时遇困家庭或者人员;
(八)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费用的人员;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