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用医疗费用的赔偿,一般必须在所在地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医疗费用.治疗费用.住院费用的发票和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委托法医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指离受害者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如果受害者先后到几家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进行治疗,一般应认定先看病的医疗费用,但该医院除了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外。未经医务部门批准擅自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受害者重复检查同一科目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只认定第一次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需要重新检查的除外。如果检测结果不一致,应认定确诊前的检测费用。受害人私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受害者确实需要住院治疗和观察的,其费用必须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失无关的疾病延长住院时间,其延长期的住院费用不予赔偿。受害人进行与损害相关的必要补救治疗的费用,应予以赔偿。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治疗还没有结束,除了赔偿已经治疗的费用外,还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在相关医疗机构的证明书和调停双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也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受害者治疗结束后再起诉。
2、错误的劳动费受害者错误的劳动日期,必须根据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情况,参考法医学鉴定和医院发行的证明书等认定。受害者的实际工作日少于休假证明书的,应当根据实际工作日认定的实际工作日多于休假证明书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书认定。受害者确实需要休养,但没有休假证明书的情况下,征求法医学和医院的意见后可以适当处理。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错误劳动费的赔偿应按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和国家规定的补助金、补助金,但不包括特殊职业的补助金。奖金按受害者上年度本公司的人均奖计算,超过奖金税征收起点的,征收起点的,以征收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受害者是另一个职业的离职者,其过失费用的赔偿可以区分以下情况: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受害者没有劳动收入,要求赔偿错误的劳动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用受害者受害后的生活自立能力,一般应由法医学鉴定或医院发行的证明书认定。受害者的生活确实不能自立的话,护理费必须赔偿。护理期限也可以根据委托法医学鉴定的受害者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进行鉴定。护理人员一般设置1~2人,但确实除了必要的东西。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护理费用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的错误费用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赔偿可按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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