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缴纳社会保险属于法律的强制规定,企业与员工之间产生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不允许员工与企业协商不缴纳社保,双方协商单位以现金补偿形式不缴纳社保的,协议无效。单位仍然应该按规定补交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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