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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的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一二三四网

破产债权申报流程:受理申请后,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附相关证据。连带债权人可共同或代表申报。担保人也可申报求偿权。未及时申报可在财产分配前补充。管理人编制债权表,企业内部费用由管理员公示。

法律分析

破产债权的申报流程,

1、受理破产申请,确定明确申报期限,限三十天至三个月;

2、债权人在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书面阐明数额及担保等情况,应附相应证据;

3、连带债权人可一人代表申报,也可共同申报;

4、债务人的担保人可以求偿权进行申报;

5、未及时申报可在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6、管理人编制债权表。企业内部职工工资、医疗、保险、补偿金等费用不需要申报,由管理员通过调查并予以公示。

拓展延伸

破产债权申报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破产债权申报的必要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债权人需要具备合法、有效的债权,即债务人对其存在欠款或其他债务的证据。其次,债务人必须处于破产状态,即无力偿还债务或已被宣告破产。此外,债权人需要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向破产管理机构提出申报,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和申报表格。同时,债权人还需注意遵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破产管理机构的规定、破产案件的管辖等。总之,债权人在破产债权申报前应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满足所有必要的条件,以便顺利进行破产债权申报。

结语

破产债权申报,流程明确。债权人需具备合法有效债权,并按规定期限向管理人申报,附带证据。可由一人或多人代表申报,担保人亦可求偿。未及时申报可补充,管理人编制债权表。申报需满足条件:合法债权、债务人破产状态、按规定程序提交证明文件。债权人需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满足所有条件,顺利申报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如下:

第四十五条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第五十三条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六条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五十七条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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