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生产型
生产型指在征收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
二、收入型
收入型指的是在征收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
三、消费型
消费型指的是在征收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衍生问题:
有哪些特点和类型内容:
一般被认为是中性税种,比较规范。现在国际上有60多个国家开征,以是否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的费用为标准,划分为生产型、消费型、收入型三种类型,我国属于生产型。今后我国将全面推行消费型。纳税人要针对进行税收谋划,须对的特点和优惠有充分的了解,对症下药,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有以下特点:
(1)普遍征收和道道征收。除农业生产环节和销售不动产外,在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普遍征收,此外还延伸到服务业的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每经过一个环节,只要有增值额就征税,而且只对增值额征税。这个特点决定了的筹划可以涉及各个环节,能广泛开展,而且易于同国际接轨。
(2)实行价外税。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销售额不含金,在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税额。
(3)税率档次少,计税方法简便。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为17%,此外还有13%和零税率两个档次。13%的税率适用于农业产品、粮食复制品、农药、煤炭等十八类;零税率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原油、柴油、新闻纸、糖,援外货物和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除外)。小规模纳税人按4%的简易税率计征。
在实际的经营活动中,纳税人可以充分应用13%和零税率这两个档次进行分析测算。同时,因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税负亦有区别,也是税收筹划的侧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