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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失效期是多长时间

来源:一二三四网

法律主观:

伤残鉴定没有具体的有效期,其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的可以进行伤残鉴定。职工发生工伤影响劳动能力的或停工留薪期满的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伤残鉴定申请,申请伤残鉴定没有时间限制。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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